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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住證年年一辦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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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乾媽 發表於 2008-3-4 15: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8年03月04日08:51   大河網  黃晏銘 

2月25日,律師程海向北京市昌平區法院遞交訴狀,要求法院依法撤銷昌平區公安分局為其辦理的暫住證。次日,程海又以郵寄方式向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遞交訴狀,將北京市公安局列為被告,請求確認其製作《北京市暫住證》文本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3月3日《新華網》)


把人分為「三、六、九等」三種不同顏色級別,倒退回「騎著駱馱趕著雞」的暫住證是個既涉嫌歧視、又限制我國公民在國內的自由遷徙,繼續人為地製造著當地居民與「暫住」人員之間的身份差別。北京對外國人都開放,而對本國的公民卻如此「另眼看待」。


建設和諧社會、實現和諧發展,只有不分南北、不分老幼更不把公民分成三、六、九等,才是我們真正的追求,只有這樣,才能構建和諧社會,除此之外,沒有他途。和諧發展、和睦相處、合作共贏才是普世的共同理想,為什麼非要把好端端的公民抹畫出個「暫住」和「居住」不同的「臉譜」呢?要求公民「隨身攜帶」上一不能「辦醫保」,二不能「辦養老」的暫住證僅是「以備查驗」是多麼地武斷、荒唐而不合時勢。


辦理暫住證屬於違法越權行政,一張依50年代延續下來的只登記不收費的戶口登記條例、做工粗糙的紙質暫住證憑什麼就能騎在走遍天下、通行無阻且裝有信息數字化IC晶元的《身份證》頭上?難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法律效力還抵不過個市裡發出的暫住證嗎?


但不知公安機關為什麼要死死抱住違法越權、「最長為一年,過期作廢」的暫住證而就是不「作廢」呢?據去年11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通報的首都人口狀況顯示,目前北京登記辦理暫住證人口超過520萬。可暫住證的成本費充其量最大值僅為幾毛錢,就按辦理暫住證收費5元,這樣算來,如不取消暫住證的話,公安機關利用暫住證每年仍能收回一筆可觀的收入,最少12個月後還能像割「韭菜那樣」,收了一茬又一茬,這恐怕便是「年年保護」一遭流動人員「合法權益」的緣由。


倡導、建立和諧社會就應當乾淨、徹底地取締不合理的公民身份和掃除掉戶籍歧視痕迹!莫非不辦理暫住證就不能構築和諧社會不成?
一句話 辣辣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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