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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薛乃印的N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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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祈隨想 發表於 2008-3-3 10: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同情薛乃印的N種理由

胡祈胡想

筆者是大家公認的神經病一個,所以常常就要發表聳人聽聞大逆不道的胡問胡想胡說啦?

幾乎全體華人好像都對殺妻犯薛乃印深惡痛絕,對六位抓獲薛乃印通緝逃犯的華人大英雄讚不絕口,本人就要胡說幾句吧?

其實自己很同情薛乃印的遭遇,不是同情薛乃印殺害自己的妻子,而是同情薛乃印的人生境遇。

薛乃印好像很相信華人同胞,可能以為華人都屬於一家人,不至於被出賣,但是華人好像對罪犯殺無赦啊?

薛乃印與年輕漂亮妻子的感情出了問題,在海外家常便飯啊?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吧?但為什麼薛乃印要一時糊塗殺人呢?

可能薛乃印的精神心靈異常,作出了喪失理智的殺人行為,很可惜,為什麼薛乃印不能開明開放反省懺悔自己的精神心靈異常呢?

如果薛乃印是一個能夠自我反省的人,夫妻矛盾可以想辦法嗎?感情不好還可以離婚吧?自己有情緒失控的問題可以接受治療啊?

既然選擇了當一個逃犯,那麼就要處處小心為妙吧?身上還帶著紐西蘭的駕照,什麼意思?

薛乃印也太相信別人啦?一點警覺也沒有,真是做人的失敗啊?薛乃印身為武師,也算是一個大師啊?怎麼如此行為?可惜。

還有N種胡想出來的同情理由,沒時間寫出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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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 發表於 2008-3-6 04:42 | 只看該作者
胡祈思想,非同凡響!
胡祈是當代一個偉大的思想家理論家!
(名人效應時刻已到,已經有人仿效你的大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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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rtbsd 發表於 2008-3-5 14:33 | 只看該作者
薛乃印's "wife" had done more than just business deal, she gave him a child. 薛乃印 should have known it was not a loving relationship from the begin with, just a deal. it was time to let her go...

not something honorable, but she didn't serve to be beaten to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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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ang0057 發表於 2008-3-5 12:09 | 只看該作者
看上面討論,真是可悲,沒有正義感,沒有法律觀念,只有種族。口誅筆伐見義勇為。鼓勵犯罪。
只是不知道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是受害者,你還會不會堅持上述言論。
正義和法律是所有人都應該維護的東西。因為明天你可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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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有聲 發表於 2008-3-5 09:4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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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rtbsd 發表於 2008-3-5 09:11 | 只看該作者
to me, this 薛乃印 is real scumbag!!! not much better than those garbage anti-china losers on this board.

so what his wife married him for "green" card? it was deal and just a deal, not really a marriage. he wanted a woman to sleep with and she wanted a "green" card. when the time was up and it was time for divorce.

but beat her to death?

don't think those four guys are heroes any sort, it was the story of media. medias making money off this very tacky story, that's all.

btw, i would chase this asshole out and call 911 at the moment i recognize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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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river1012 發表於 2008-3-5 03:46 | 只看該作者
我倒是寧願相信薛是失手殺人,他有功夫。如果是預謀的話,他完全可以先賣了公司,房子,帶著銀子逃亡,這樣也不至於在美國乞討;如果有預謀的話,他也不會把老婆的屍體丟在那麼容易被發現的地方。

另外,薛為什麼把孩子丟在火車站,也許是逼不得已,他應該知道自己身上有多少現金,他自己都要行乞,能給孩子什麼樣的生活呢?帶著孩子逃亡,吃不飽,睡不安穩,孩子會跟著受罪的。把孩子丟在火車站相對比較安全,因為會被政府代管,總比跟著他東躲西藏好。而且帶著孩子,他容易露餡,因為孩子不會說謊。

應了那句老話: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他老婆被殺可憐,但是生前做的那些不光彩的事也可恨;薛同樣可憐可恨。

[ 本帖最後由 moonriver1012 於 2008-3-5 06: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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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omeidan 發表於 2008-3-5 03:14 | 只看該作者
能殺人的人,畢竟不是好人,沒有什麼可以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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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sun 發表於 2008-3-4 14:56 | 只看該作者
這四個人,真是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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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_noway 發表於 2008-3-4 12:12 | 只看該作者
胡祈思想,非同凡響!
胡祈是當代一個偉大的思想家理論家!
妻者殺妻前所受到的是男人就難以忍受的恥辱,被同胞出賣。其實是一種悲哀
不管做了什麼,同為一族人,還是應該包庇的。
這些人說得那麼正義,不過為了賞錢罷了,他們的下場不會比薛乃印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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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boo_huang 發表於 2008-3-4 09:56 | 只看該作者
這哥們太叛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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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lee168 發表於 2008-3-4 09:45 | 只看該作者

為了 身份出賣 同胞,裝什麼 偉大 。

畜生,為了 身份 出賣 同胞 ,還要裝 偉大 。看看 他們 自己 說的 :
1.不要錢 ,只要 身份 。
2.8年 了 沒辦 身份,注意 :他們是 沒 去 辦,不是 辦 不了 。
3.不辦身份 是 不願做 丟臉的 事:也即申請 難民 !也就是說 :他們如果 也申請 難民 ,早有 身份 了 ,所以 多有 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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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deneng 發表於 2008-3-4 08:37 | 只看該作者
薛乃印是做惡了,而那六人相對他也是做惡了。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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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Friend 發表於 2008-3-4 05:4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胡祈隨想 的帖子

I agree!!!!!

[ 本帖最後由 ChineseFriend 於 2008-3-4 05: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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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river1012 發表於 2008-3-4 01:25 | 只看該作者

  因為實施策劃抓捕薛乃印的只有我們4人,而非報紙上所說的6人。」[/size]

看看,已經開始「分贓不均」了要踢同夥出局了。。。

  李新寶3月1日坦述了拒絕合影的理由,指出整個策劃和抓捕行動實際上是他們4個天津人參與的,根本和那位名叫陳定清的女人毫無關係,「所以把她也列入英雄並和我們一起拍照,我覺得這是在誤導媒體,欺騙大眾。我不想成為這種不真實報道的一部分。」

  。。。。。。
  針對警方為緝拿薛乃印而懸賞的一萬元獎金,「天津四傑」表示事先並不知道,他們的所為完全是出於一個有正義感之人的本能。

  吳貴森表示,如果警方真給賞金的話,他們四人已經商量好了,準備把這筆錢捐出去,但具體捐給誰,是薛乃印的女兒「小南瓜」,還是中國的希望工程,他們還沒有達成共識。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無人想把這筆事先根本不知道的懸賞裝入自己的口袋。

  齊金波更坦率,「錢給不給我並不感興趣,如果美國政府真的要表彰或感謝我們的話,倒是可以考慮把我們的身份都解決了。」「我們來美國奮鬥八年了,還沒弄到合法的身份。」「雖然我們不是美國公民,但我們已經用自己的性命做代價,幫助美國抓到了威脅美國安全的恐怖分子。這充分證明,我們也同樣地熱愛美國。從這一點來講,如果給我們一個榮譽市民的稱號,我覺得自己當之無愧。」

  李新寶說他們幾個老鄉已經商量好了,原計劃今年7月就集體回國,和不歡迎他們的美國「拜拜」了。可沒有想到發生了這麼一件讓大家都始料未及的事情,現在他們的計劃全被打亂了,不知如何是好。

  陳偉則表示,剛來美國的時候一天都不想在這呆著,「這是什麼地方啊,整個像中國的農村,和天津根本沒得比。」「我們幾個之所以8年沒辦身份,一是沒想在這裡紮根,二是不想為了身份去辦什麼庇護之類的丟臉事情,三是想賺了錢就回國,買房子置地做生意。」[/
size]

剛剛看到以上的信息,太悲哀了,似乎老薛周圍所有的人,他老婆,這幾位「朋友」,都打他的算盤,想通過利用,背叛,出賣他來得到靠自己能力得不到的東西--「身份」。這幾個人沒有合法身份,建議網友查查他們的底細,如果是非法移民,一定也要向美國告發他們,讓他們也嘗嘗「偷雞不成反失把米」滋味。。。

[ 本帖最後由 moonriver1012 於 2008-3-4 03:4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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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罪嗎? 發表於 2008-3-4 00:44 | 只看該作者
無論在哪裡,就不能活得堂堂正正啊?
中國最底層的人來美國,偷渡也好,玩消失也好,我都支持。來美國吧。
不過有些中國人賤骨頭,(抱歉,也許太傷害人了。)來美國卑躬屈膝,反倒心態好的了不得。你在中國就不能堂堂正正啊?
做人,在哪裡都應該堂堂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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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keqi 發表於 2008-3-3 23:52 | 只看該作者

天津人的嘴能掀門簾兒

從來美國就開始喊要回去 不如天津好 可不知道怎麼一下就呆了8年 馬上就要回國了 一下又成了什麼天津四傑了 我明白了這回可以辦傑出青年了 薛某人可真的是他們的大恩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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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dq 發表於 2008-3-3 23:4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winstonluo 於 2008-3-3 20:36 發表
說實話,我也有一些同情薛乃印,他傷失了理智,殺了他的老婆,但是令很多人義憤填膺的不是他殺了人,而是他在逃亡路上把女兒丟棄在墨爾本的火車站,他的這一丟把事情丟大了,很多人因此憤怒,我卻因此同情他,我 ...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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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angm 發表於 2008-3-3 23:28 | 只看該作者
被同胞出賣。其實是一種悲哀
這些人說得那麼正義,不過為了賞錢罷了
希望通過薛乃印的人頭拿到身份。
6個sb
他們的下場不會比薛乃印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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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知青 發表於 2008-3-3 21:55 | 只看該作者
這幾個同胞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希望通過薛乃印的人頭拿到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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