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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旋律不見了,雜音也不見了---我們究竟從艷照裡面看見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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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雲異客 發表於 2008-2-15 18: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這是一個寒冷的冬天,又逢50年難遇(據說是)的雪災,再加上最糟的春晚。中國淫民實在是倍感沉重。難道我們要過一個陰霾密布的春節?

  幸好,老天開眼,從中國的東方明珠香港給大陸送來了艷照門。這真要感謝「KIRA」,感謝陳冠希,感謝ZBZ、阿嬌等一眾女明星。他們合演了一出由陳冠希指導兼攝影並領銜主演,眾女明星聯合主演,KIRA監製發行的黃色春宮賀歲大片。

  這是真正的賀歲大片,雖然是低成本製作,卻非常真實,因而蓋過了所有大片的風頭。肯定是前無古人,估計也是後無來者了。馮小剛、周星弛、黃百鳴、陳凱歌,這些過去的賀歲片大導演,也只好望塵興嘆、莫與爭鋒,因為他們只能拍戲,而無法拍真實的生活。正是這一點,陳冠希卻輕易做到了,真是後生可謂啊!有句話是怎麼說的呢?哦,對了!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打在了沙灘上。

  由於大陸淫民把目光都聚焦到了「艷照門」上,自然就淡化了雪災,不但淡化了對雪災救援的質疑批評,也淡化了對雪災救援的歌頌宣傳。自然,淫民們也淡化了春晚,不但淡化了對春晚的抨擊,也淡化了對春晚的褒揚。這是唱主旋律的央視所無法抗拒的,他們雖然以致力於製造「為群眾喜聞樂見」的新聞節目為己任,卻從來沒有做到過。而陳冠希卻輕易做到了。也許,央視應該請冠希做台長。

  習慣於製造民主自由雜音的大陸BBS,也無法抵抗「艷照門」,很不情願地讓一眾淫民把「艷照門」的帖子頂上了榜首。

  主旋律不見了,雜音也不見了。都被艷照門屏蔽了。這到底是一股什麼樣的力量啊?其實,這就是人性的力量。

   冠希教導我們:高潮總難持久。現在,KIRA也不發照片了。明星們該出來的也出來了,不該出來的估計也不會出來了。淫民們也開始對「艷照門」退 「騷」了。但一些左派、右派的專家明星卻跳了出來,開始批判起淫民了。這些批判,有傳統的「風化論」、「道德淪喪論」。還有新一套的,打著「民主」「自由」旗號的「保護隱私論」「法治精神論」。

  我本來只是希望看艷照,找樂子。但卻給這些道學家和偽道學家的文章,搞得沒有了興緻。如此漂亮、真實、動感的艷照,不積極主動地欣賞。卻在旁邊干發議論、亂舞棒子。無異於花間喝道,焚琴煮鶴。難道道學家除了殺風景就什麼都不會幹了?也不會吃飯、不會做愛了?

  為避免以後他們總干殺風景的蠢事,我老人家只好在工作之餘,熬更趕夜地寫帖子灌水,指點一下這幫腦殘兒童。希望能幫助他們恢復正常的智力,也算為社會福利事業做出點自己的微薄貢獻。

  要解讀「艷照門」,其實很簡單。只要靜下心來想一想,我們究竟從艷照裡面看見了什麼就行了。那麼,我們看見了什麼呢?

一,        性


  無庸諱言,我們看見了性。我昨天努力地搜尋,終於從加拿大找來了400多張「艷照門」的無碼照片。確實是以裸體和性活動為主要內容。性活動主要是口交。這雖然也是被普遍承認的性交方法。但卻非主要的方法,所以,作為先進「性」教育的科教片還不行。這是有點領人遺憾的地方。

  隨之而來的問題是,「性」有沒有問題?我想,任何一個正常人,都只能回答「性」沒有問題。口交也沒有什麼問題。這不但有傳統的教導:「食色性也。」「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做保障。也有現代生理科學知識做保障。

  就你現在打開收音機,收聽各個官辦主旋律電台,能收到最多的都是類似「零點夜話」之類的性教育或者性病防治類節目。道學家們似乎也沒有對此發表過什麼激烈的意見啊。

  陳冠希拍的那些性愛照片難道就比那些性教育節目下流?難道就不會象古代春宮圖一樣,成為中國燦爛的性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所以,凡是批評「性」的道學家都是站不住腳的。我看了這些圖片后,覺得影星葉童的評價還比較中肯,她說:「覺得這些照片都很有創意。」確實,我看了都有很強的生理反應,身體的某個部位特別興奮。這說明我身理、心理都還很正常。就如孔子在讀了《詩經.關雎》后也感嘆:「興於詩」!這說明他老人家身體是真好!

  大陸人在強調兩性關係時有個毛病。喜歡強調情愛,而不喜歡強調性愛。其實,沒有性愛的情愛是不正常的,是柏拉圖式的精神戀愛。如果真照這個整法,亡黨亡國都是小的,連全人類都會滅絕。

  所以,左派的老祖宗之一,恩格斯教導他們:「愛情是以性愛為基礎的。」我覺得,這才是一針見骨的語錄。現在的左派子孫真是與時俱退了,連老祖宗的教導都忘記了。哎!靠他們又怎麼能發展馬克思主義啊。

  大陸著名右派人物李銀河女士曾經說:淫亂聚會不違法,結果招來了全網漫罵。我當時寫過帖子《李銀河,你這隻特立獨行的豬》支持她的觀點。成年人有權利志願選擇各種不同的性行為方式。這是人的權利,注意:是權利而非義務。也就是說,你可以選擇這種方式和不選擇這種方式。但不是必須要選擇這種方式和必須不選擇這種方式。

  哎!沒有辦法。在大陸說話就是累。因為我們缺乏一些基本常識,本來一點就明的東西。反而要翻過來說了再翻過去說。最後反而越說越糊塗了。

  總之,性並非什麼洪水猛獸,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醜事。它只是和吃飯一樣,是人類賴以生存而不得不進行的基本行為而已。既然必須進行,為什麼不可以搞得精彩點,新鮮點。創新是社會發展的動力嘛。

  順便提醒一下道學家,如果你們真的對性不了解,到應該多學習一下。以免生活了無情趣,總在網上發火罵人。《金報告》和《歡樂程序》都是不錯的入門教材,如果還看不懂,則可以從小說《查太萊夫人的情人》開始。如果認為我說的不算,我給你找個名人,看林語堂為該書寫的序就該明白性的重要性。順便再賣弄點學問,該書最早的中文版,正是林語堂先生翻譯的,也是公認的世界名著哦。

二,        法
  
  說到性,總難免會陰暗地聯繫到強姦、誘姦、迷奸等違法犯罪行為。

  說老實話,我有時在大街上看到美女,都有要上去強姦她們的衝動。當然,僅僅是敢想而沒有敢幹。因此,敢想敢幹也不總是優點。這個事實,也可以為2600年前中國的哲人老子的話:「勇於不敢」做最好的註腳。

  雖然想強姦美女,也不能因此就說我違法,因為思想無罪。也不能就說我思想墮落,道德低下。這一點,古代的道學家都比今天的道學家清醒。他們當時是這樣教育其徒子徒孫的:「萬惡淫為首,論行不論心,論心世間無完人。」這句話表明:古代道學家雖然也憎恨「性」,但卻不誅心,而是看有沒有實際性交行為。因為一旦誅心,世間就沒有完人了,就更沒有什麼君子、聖人了。這其實間接證明了致力於做君子聖人的古代道學家,自己也有淫心。

  現在,香港警察和鳳凰的那個女記者跳出來說:看照片違法。其實是誅心傳統的延續。因為我們真的沒有與明星們發生任何性行為啊。自慰不算,那是大陸醫學家提倡的,且不是兩性性行為。

  因此,從法理上講,看艷照門的淫民應該都不違法。即使有一些法律條款可能有相關規定,如大陸的什麼公安部幾號令,香港的什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等。但這都屬於「惡法非法」之列。大陸的就不想提它了。

  簡單說一下香港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21條規定:

禁止發行色情物品

  (1)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
  (a)發行;
  (b)藏有以備發行;或
  (c)進口以備發行,
  任何色情物品,不論其知否為色情物品,均屬違法,可處罰款1,000,000元及監禁3年。任何人管有激情物品以供發布,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激情物品,均屬犯罪,可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3年。

  這段條文看似乎很嚴格。就是「藏有以備發行」都會被定罪。藏有幾張黃色照片,恐怕是很難制止的個人行為,難道要對所有人的藏品進行檢查?這不是違背了最基本的人權保護理念?因此,這根本就是無法執行的恐嚇條款。

  既然是「藏有以備發行」,說明根本還沒有發行。尚未發生的行為,為什麼就要被定罪呢,這難道不是有罪推定?違背了最基本的法理。而在該法條后的說明,都是要求被告自己舉證物品只是自己「藏有」而非「以備發行」。這樣,其實是要求被告自己證明自己不是罪犯,而不是控方舉證來指控不被告是最犯。這種轉移舉證責任的法條,是非常可怕的。對任何人都是一種刁難,當然是侵犯人權的。因此,也必然違反《聯合國憲章》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大陸和香港都是這些條約的簽字國和地區。遺憾的是,香港其實還沒有一本保護人權的憲法,而大陸到是有本憲法,卻不保護人權。

  當然,如果那些討論「法治」的右派學者,只按部就班地以惡法為準則來討論該事件的法理,而不願深入探討「惡法非法」這樣的真法治精神的話,則廣大看艷照的中國淫民和香港淫民就都違法了。不過,這到真正暴露了那些偽自由民主鬥士的低下水平及其醜惡嘴臉。

  淫民的法理問題算是討論完了。下面再說說明星門和KIRA的法理問題:

要確認明星們是否違法,大致要澄清以下幾點:


1.        強姦:強姦成立的要素是暴力、或者用迷藥、或者有未成年。現在似乎都沒有這方面的證據。

2.        吸毒:看ZBZ的面容,象是吸毒后很HI的樣子。可能是K粉、搖頭丸類的軟性毒品,娛樂圈流行吸毒,也是公開的秘密,這不只是香港娛樂界如此。但現在沒有任何證據證實這一點。因此,也不好指控明星們違法。只是有嫌疑。

3.        偷拍:怎麼看都不象,因為明星們似乎都刻意盯著鏡頭擺pose。且也沒有人指控。

  KIRA發布這些照片,應該沒有什麼大事。這最多就和報社發布狗仔隊偷拍的照片一樣。可能有輕微違法,但報紙發都沒有問題。KIRA發就不應該有問題。否則,就是選擇性執法,違背了法律要公平的基本法理。

  KIRA照片的來源可能是一個問題。如果是偷拍,也沒有什麼大問題。本來偷拍是問題。但偷拍公眾人物卻不是什麼大問題了。這一點後面再講。

  如果是偷來的,則可能有點小麻煩。但也不應該是什麼重罪。

  如果利用照片敲詐,則可能是重罪。但現在只有傳言,沒有見到任何人出來指控,表面證據都不能成立。

  香港警察可能違法。首先是那位鄧處長,率先出來亂釋法,越權!香港有律政司、有大律師協會、有大法官等專業法律人士,還輪不到他來說法。

  另外,在沒有人投訴的情況下,就抓人,屬於過度執法,濫用公權。這件事,沒有人控告誹謗,侮辱、盜竊,甚至起初都無法確認照片上的是什麼人。應該是民不告官不理才對,警察卻突然積極主動起來了,動機值得懷疑,行為明顯違法。

  如果說是為了主動限制「淫褻及不雅物品」地泛濫。則香港這類玩意滿地都是,且也不是今天才有。為什麼獨獨對這件事來勁?難道就沒有警匪勾結、共同作惡之嫌。

  簡單分析了一下法理,我們就大致明白。這裡面沒有明顯的違法問題。同時也告訴哪些假右派,所有法的基礎是憲法,而憲法的基礎是人權保護。

  在非民主、自由地區,討論法理,必須要從人權保護開始。並非是簡單地在幾個成文法條里鑽來鑽去,就能說清楚的事情。任何脫離了人權這個基石的法條,都是惡法。

  司馬遷被閹,是漢武帝執法的結果,難道你能說這是法治?

三,公眾人物的隱私權和言論自由

  保護公民的隱私權是人權理念的基本要求。但隱私權會因為個人要參與社會工作而作出部分犧牲。比如,我的名字、身份證號都屬於隱私權保護的範圍,但我要到某公司上班,就會暴露名字;要到銀行存款,就得暴露身份證號。這說明,人在從事社會活動時,會在有限範圍內暴露一些敏感或者不敏感的隱私資料。但這應該被嚴格地限制在活動需要的範圍內。當然,這只是對一般國民來講有效。

  而對政治明星、體育明星和娛樂明星等公眾人物則不是這樣,應該要盡量地暴露出他們的各個側面來。這一方面是為了滿足他們所服務的公眾的知情權,以提升公眾人物的公信力,減小他們可能對人權造成的大面積傷害。

  這其實是在有較大社會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和廣大國民間設置一種平衡,為廣大國民保護自己的人權建立博弈優勢。另外一方面,也是政治明星、體育明星、娛樂明星這些職業的特殊要求。如果他們選擇了這個職業,他們就得面對這些。就如工人要面對冷冰冰的機器,農民要面對黃土地,服務員要面對顧客的壞脾氣、公務員要面對公民的苛刻監督一樣。這沒有什麼好指責的,是公平的。作為補償,明星們也得到了金錢、名譽、地位等社會回報,社會不欠他們什麼。

  柯林頓在白宮做愛,被檢查官把全部資料放上了網,這時候為什麼沒有隱私權保護了呢?道理就是我前面說的,那位在美國的民主專家「人不睡」教授,完全沒有明白美國是什麼事,就在哪裡批評 中國淫民放縱了自己的言論自由,批評美國社會放縱了言論自由,真是莫名其妙,不知所云。你在美國享受放縱的言論自由,我可是在中國爭取有限的言論自由哦。真是坐著說話不腰疼。

  這種邏輯混亂的發言,與思想弱智的成龍大哥呼籲打擊不要下載、瀏覽照片的混帳邏輯如出一轍。當時,就有香港淫民指出了成龍的虛偽。這為淫民對成龍說: 「你是真的和吳明星搞出了一個小龍女哦,當然不用再看什麼照片。我們沒有真的搞,看你們搞的照片意淫學習一下都不行?」我看研究自由民主的任學者的文章,也就到了成龍這個水準而已。如果任學者下次到香港,到可以和成龍一起遊行,要求警方控制傳媒行使新聞自由了。

  
  《60分鐘時事》雜誌的記者,曾經專訪過辦柯林頓案的獨立檢查官,我當時看了這期節目。現在已經記不得具體是哪位記者了,可能就是曾經與江前主席談笑風生過的著名記者華萊士。他當時的提問非常尖銳,經常把獨立檢查官繞到他設的陷阱裡面,諸如與柯林頓有私人恩怨,檢查官支持共和黨、色情、隱私等等,檢查官雖然有時會很尷尬難堪,但總能靠兩句話擺脫困境:「 This is fair,This is law。」而那位著名記者也只得點頭承認。所謂公平,就是你在得到社會報酬的同時,也必然會為此付出應有的代價。不能說好的就我都收下,不好的就別人都接住。天下本沒有免費的午餐。 

  鳳凰的閭邱記者,本也算明星了,她認為要保護明星們的隱私,站在自己的利益上講話,我理解。我想,在美國的任教授,是否也認為自己是「民主」明星了,也可以加入保護明星隱私的隊伍了。如果真是這樣,任教授就 象江前主席批評的那樣,有點「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作為公眾人物的娛樂明星的隱私權與政治明星還有一點明顯不同,就是這些娛樂明星經常是靠出賣隱私來掙錢的。比如出版什麼寫真集,公布自己的戀愛經歷,製造情變來吊粉絲的胃口,吸引眼球等等。但是,事上沒有那麼便宜的事情,觀眾也非任人擺布的木偶,不會總看你想宣傳給他們看到的一面。淫民們不只要宣傳,更要新聞。宣傳廣告可以靠部分真實製造假象,而新聞自由則最終為大家提供真相。即使學者在雄辯,也總不能說求真違法,造假有理吧?

  何況,看了也就是個看了,根本無損他們分毫。他們從事這個行業早就有心理準備,他們在幹事拍照時,完全是肆無忌憚的。完全不會象專家、學者們一樣,連承受罵兩句的心理素質都沒有。從這點上講,我看到是專家學者們以小人之心,去度君子之腹部了。

  況且,明星們也不過是在做娛樂觀眾的分內事。他們的戲演得很好、很真實啊。大眾不是也被娛樂了嗎?誰受到了傷害呢?我看只是專家學者等道學家受到了傷害。

  說到中國社會的隱私權,其實存在有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國民的隱私權得不到有效保護,另一方面,則是官員及其走狗團伙的隱私權保護得太好,以至於國民完全被蒙在鼓裡。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國民該怎麼博弈呢?

  當然是要爭取盡量擴大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空間,而非主動限制和縮小。因為我們本來就脫光了,且脫光了也沒有什麼。所以,我們不怕被脫光,自然,我們會要求大家都脫光,而不是要求自己應穿上點什麼,本來什麼也穿不上。這樣簡單的道理,人權專家難道都不明白?難怪只好流亡海外。顯然,只有好心不一定能辦成好事,建議轉而研究博弈論。畢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自由人權的獲得要靠博弈,博弈要有智慧,不能傻整。

  因此,中國的淫民完全不必理會專家的指責,應該以繼續刺探公眾人物的隱私為榮,把真相都暴光出來,不管是光輝形象還是醜惡現象,不管是政治明星還是娛樂體育明星。大家都在陽光下來曬一曬,捂著會發霉的。

  其實,言論自由就是看、說、聽、寫、想的自由,這是人權的基本內容之一。任何想限制或者試圖限制言論自由的人,都是以實際行動在侵犯國民人權,在挖我們的眼睛,堵我們的嘴巴,愚我們的思想。不論他頭上頂著的什麼左阿右的鬥士光環。


四.道德

  在大陸,我最不願談的東西就是道德。因為大陸的道德基本都是官府出品、愚民專用的偽道德!道德也可以稱為價值觀,如果中華民族無法以普世的人權理念為基本價值觀。我們就不能談道德,也不配談道德。一個靠排隊來有效建立秩序這樣的常識都不能明白的民族,你又怎麼可能相信他會為社會奉獻和犧牲呢?

  順便提醒一下廣大淫民。在大陸,如果有人時不時地向你灌輸道德的話,則我基本可以肯定,這個人不是騙子就是傻子,你最好離他遠點。否則,保證會吃虧。不信,回顧一下你自己的生活經歷就明白了。為強化你的印象,我提一個問題:誰對你進行道德說教最多?不用想了,央視。

  胡言亂語寫了這麼多,時間已經是早上4點多了,手都凍僵了。寒冬!快點過去吧!希望廣大淫民從「艷照門」里不只是看到裸體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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