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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貝殼核心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7-11-3 00:29 發表 一、價值取向不同 佛教為他人。 基教為自己。 二、價值判斷不同 佛教是他人幸福。 基教是自己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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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發言
夜貓子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7-11-5 04:23 發表 青青,你對基督教有一個很大的誤解。。。 按照基督教,按照因信稱義,基督徒,就是已經得救的人。。。 也就是說,基督徒的一切的一切,都不是為了自己。。。 因為,按照聖經,他們是已經得救的人。。。。 他們的活著,就是為了傳福音。。。 這樣,才會有許多許多的宣教士,放下自己的一切,去其他的地方,傳福音。。。 用聖經的話來說,基督徒,是「出死入生」了的。。。 基督徒的天堂,是在今天,就活在「天堂」中。。。(這是一個複雜的話題,暫時只把結論,放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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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貝殼核心
離去道別間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7-11-5 07:51 發表 那東征的十字軍是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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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級貝殼核心
原帖由 在美一方 於 2007-11-5 10:49 發表 嗯,用刀劍去傳福音,滅異教。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7-11-5 10:50 發表 大S,當真是基督徒「害死」了你們的耶穌。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7-11-4 21:29 發表 但是,回到青青的問題,這些東征的基督徒,不是為了自己的救恩,而是為了把福音傳給他人
原帖由 在美一方 於 2007-11-5 11:32 發表 同樣,用刀劍來傳,不信就掉腦袋,很福音哦!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7-11-4 21:36 發表 不過,這些歷史,與你我為什麽要信耶穌,沒有關係,也不衝突。
原帖由 Crossing 於 2007-11-4 15:15 發表 愛人如己是對愛神的人說的,也是愛神的必然表現。對不把自己當人看的褻瀆神的小人是愛不起來的。 這就是所謂的狗嘴裡吐不出象牙來。 倘若不愛神,不可能做到愛人如己;倘若愛神,自然愛人如己。不過千萬不要把這裡的人替換成褻瀆神的人。因為愛神,所以要憎惡褻瀆神的人,這也是愛人如己。
原帖由 Crossing 於 2007-11-4 11:15 發表 如果不對小人厭惡,斷不能對生命喜樂。
原帖由 Crossing 於 2007-11-5 06:15 發表 這怎麼是什麼觀點呢?這不是自然而然的一個推論嗎?褻瀆者打著「愛人如己」的旗號以為基督徒不敢怎麼他們,但查考舊約,那一個褻瀆神的人不被治死呢?新約里耶穌也說,得罪聖靈的人,必永不得救。把這些能擴散面酵除去,對其他人也是保護,對褻瀆的人也讓他們找到自己的歸所。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7-11-5 12:02 發表 唉,你愛自己時為什麼要殺別人呢?
原帖由 在美一方 於 2007-11-5 12:06 發表 你說得很好,我也認為你是這樣的,可是你為十字軍的辯護令人不安。想想看,十字軍和我上面舉例的這位基督徒,除了使用了真正的刀劍,其行為有何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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