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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有關同性戀的文章及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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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07-11-2 00: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用心聆聽,體諒同行--如何關愛教會內的同性戀者
2001年7月21日 九龍聖安德烈基督中心

講員:黃偉康博士(美國加洲執照臨床心理學家)
回應:康貴華醫生(私人執業精神科醫生)
   程翠雲小姐(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總監)記錄及整理:Michael

黃偉康博士是美國加州的執業心理學家,有多年輔導同性戀者的臨床經驗。他也幫助同性戀者恢復異性戀的生活,並經常作專題講座。黃博士也有多年輔導婚姻、家庭成員關係、及人際關係的經驗。黃博士曾任三藩市公立醫院精神科主治心理醫師,及加州大學三藩市分校醫學院助理教授。



〖 同性戀的成因 〗

黃博士在聚會中主要分享他過往協助及輔導同性戀者的個案及經驗。黃博士指出:同性戀的產生是個複雜的課題。撇開同性戀的生理因素不談,直到現在還沒有一套理論是完全適用於所有的同性戀者,因每個同性戀者的家庭背景、生活經歷、性格等都有不同之處。但在他所輔導的個案當中,黃博士發現他們有兩個非常顯著的共同點,那就是疏離的同性父母的關係及幼時受到性侵犯。

同性戀者與同性父母的關係破裂(就男孩子而言:父親忙於賺錢,沒有時間與孩子相處,引致雙方的關係疏遠),使他們希望通過同性性關係或戀情來彌補這個缺憾,從而產生同性戀傾向。有一些例子指出,父親因某種原因,如因婚前性行為,導至「奉子成婚」,或是孩子的性格倔強,不大喜歡自己的孩子,在相處上出了問題,也可能導至其兒子有同性戀的傾向。有許多時候,也是由於孩子本身的緣故:有些孩子過於敏感,以為父親不愛他,因此便主動與父親疏遠。(因時間所限,黃博士只能簡單概括男同性戀的成因。據研究發現,父親亦對女兒的成長,以致成為女同性戀者有著重要的關係。同樣,母親在家中的角色,性侵犯問題等都與同性傾向形成有著重要的關係。若想得到更多有關女同性戀成因、同性戀復原,及其他的心理衛生問題的資料,可到下列網址:www.christianmentalhealth.comwww.chinesementalhealth.com。)



〖 同性傾向及同性戀 〗

黃博士強調要小心分辨同性傾向(SameSexAttraction,SSA)及同性戀(Gay)的分別:同性傾向有的是不可控制的,這就如在異性戀中,男子看見性感的女子而起「眼目的情慾」一樣。反過來說,同性戀是一種身份(Identity),是人選擇的一種生活表達方式,所以,從基督教角度來看,同性戀肯定是罪,而這與同性傾向是不同:同性傾向雖然不可控制,但人是可以選擇逃避不受其影響,正如異性戀人士亦要逃避眼目的情慾一樣。相反地,同性戀是人自己所選擇的,亦是神不喜悅的。

  其實「同性戀是天生的」這個結論還有待科學的證明。即使將來研究顯示同性戀是天生的,我們也不能以此為理由而任意隨從自己的傾向或放縱自己的情慾。因決定一個人的行為的,不是基因,而是意志力。



〖 如何關愛教會「內、外」的同性戀者 〗

黃博士開宗明義地表明:基督徒應同時關心教會「內、外」的同性戀者!基督徒能給予同性戀者的最大幫助,便是與他們建立親密的友誼。他們需與其他同性別的人建立健康且親密的關係,學習如何控制自己,避免把這種關係羅曼蒂克化或性化。

遺憾的是,教會往往知道某人是同性戀者后,便對他們退避三舍,很多時候是出於偏見。一直以來,教會給同性戀者的信息就是:同性戀是一種非常污穢的罪,身為「聖潔」的基督徒,我們不應與它扯上關係。那後果是甚麼呢?就是把同性戀者推入更深的陷阱裡面。教會排斥他們,這些人便別無選擇,祇好到別處去尋找能接受他們的人。遺憾的是,這些能接受他們的人往往也都是同性戀者。如此的惡性循環便周而復始的一再重演。

黃博士建議要採取一些具體行動幫助同性戀者:聆聽他們的傾訴,與他們禱告,用神的話語鼓勵他們,成立互助小組等。最重要的,還是用行動來告訴他們:「不管你的掙扎是多麼的劇烈,我們還是會一樣的愛你及支持你。」



〖 回應 〗

當日回應黃博士的講員有康貴華醫生及程翠雲小姐。康醫生以基督徒及精神科醫生的身份,介紹本港基督教里同性戀的情況。他指出,香港大部分的教牧同工都缺少接觸同性戀者的經驗,也沒有機會接受有關的訓練,所以當發現教會中有同性戀者時,大都不知道如何處理,一般信徒自然更投以恐懼的眼光!同性戀基督徒本身亦帶有強烈的罪咎感,以致將自己的問題隱瞞起來,也沒有尋求幫助。

康醫生建議:教會同工應多接受有關同性戀問題的訓練,香港亦應多訓練輔導員幫助同性戀者。教會亦應教導會友接納同性戀者,幫助他們與其他人建立健康的關係。

程翠雲小姐在她參於愛滋病教育工作時認識了不少同性戀人士。她十分認同與同性戀者交往,需要「用心聆聽.體諒同行」!在她認識的同性戀者中,其實也有不少是善良和有良好品格的。不過她也表示現在一些同志組織的表現越來越「激」,不尊重別人,她自己也受到他們的指責及辱罵!對於這些過激行為,她表示,基督徒不是作審判者,我們的責任就是為他們禱告,服待他們。

與會人士與講員們亦有熱烈的討論:程小姐問到一些已婚的男同性戀者會否影響其孩子,尤其是男孩子的身心發展。黃博士認為情況會因人而異,一些個案顯示兒子可能會受到影響,因作為父親的,自己不知道怎樣作一個父親;但也有一些個案顯示,作為父親的,可能更愛他的兒子,而情況又會完全不同。

關於同性戀者收養兒女問題,黃博士認為基於目前對於這方面的研究還未成熟,他本人對這問題沒有既定立場。但他指出,就是因為到現在還沒有研究證明同性戀者會否影響其收養兒女的身心發展,所以不應太快推行有關計劃。

有與會者問到教會應如何處理同性戀問題,康醫生指出教會應先關心他,盡量不要擺出一副「審判官」的模樣,可以遲一些才提出聖經的理據與他理性地討論。他也指出,要幫助同性戀者一步步的改變,切忌一步登天,或是設定一些不可能達到的目標,使他灰心放棄。

[ 本帖最後由 MapleTree 於 2007-11-2 03: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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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Tree 發表於 2007-11-2 03:41 | 只看該作者

命中注定的嗎?

作者:Margaret Craig 譯者:歐以南

〖 我是命中注定一生下來就是同性戀者?或者我可以抉擇做個正常快樂的基督徒? 〗

打從出娘胎起,我的問題就開始了。母親常對外人說,當初她根本不願意把我從醫院帶回家。因為他們盼個男孩,卻生了個女孩,而且從我的手到手臂、肩上有一大片又大又丑的胎記;我恨死了那塊胎記,求母親想辦法將它除去,她說:『這不可能,你只有認了吧。』

我不明白『認了吧』是什麼意思。只是在成長的過程中,沒有一個「正常」的女孩子接納我,他們嘲笑我,給我取綽號,對我愛理不理的。倒是男孩子,因我球打得很棒,常邀我參加他們的球隊。後來我還是借著體育獎助金得以受到好的教育呢!現在追溯往事,不難看見在孩提時代,神呵護的手已經借著許多人向我顯出祂的慈愛了。

比方說蘇珊的母親會在我上學前幫我梳頭髮;弄早餐給我吃;有時還做新衣給我。另外一位鄰居邀我去主日學,在那兒我學到有關耶穌的事。在小學的隔壁,有一對老夫婦偶而會請我們女孩子在午餐休息時間去他們家聽聖經故事。我很喜歡聽耶穌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的故事,雖然我不明白這故事本身的涵意是什麼。

到了高中,同學的嘲笑、辱罵更轉為對我的排斥,我從來沒有約會過。除了球場,在哪兒我都顯得格格不入!畢業后,不是幫人看看孩子賺些錢,就是和男孩子打球。這樣無所事事的活著,媽媽不怎麼高興;有時還會把我的手套藏起來。



〖 進入同性戀的世界 〗

寂寞的十七歲渴望被愛。當有一個女孩子溫柔待我,毫無防備的.......我有 了第一次同性戀的經驗。相處了短短的一段時間,我的『朋友』便離我而去,繼續過她的日子.........我又回去和男孩子玩球..............。

一天,球賽結束,有一對兄弟邀我去他們家喝檸檬汁。就在那兒我認識了他們的母親司徒太太。我真是喜歡和她聊天,只要一有空,便往她家跑。有一個下午,司徒太太摟著我的肩膀說:『瑪格麗特,我愛你。』哦!這不正是我所盼望的嗎?有一個人向媽媽這樣的愛我!之後我便搬到司徒家去住了將近四個月。這是我生平第一次感受到被愛被接納,就好象我是這個基督化家庭的一分子。

母親嚴禁我與司徒家來往,為了得到父母的認同,我順從的搬回家。但這卻使我的生活了無情趣,整個人的情緒落入低谷。困惑再加上逃避使我逃離家進入了同性戀的生活圈。但只要有機會我仍會去拜訪司徒太太,希望能從她的得到幫助和方向。但是由於太害怕會失去她的愛,我始終無法告訴她,我那不敢公開的一面。就這樣我年復一年掙扎,恨惡這種生活卻又無法自拔。我知道有天堂有地獄,事情有對有錯──這種事在神的眼中是錯的嗎?我伴侶的教會輔導說:『你是同性戀者,只有認了吧!』於是我決定接受自己的同性戀傾向,就好象我不得不接受我那與生俱來的醜陋胎記一樣,我也加入認可同性戀的教會,但這並沒有響應我心中的需求,反而變得更挫折、心神不寧了!

〖 無法獨自面對的戰爭 〗

決定要掙脫這一切,所以我加入陸軍。不料那兒的生活方式更強化了我的同性戀傾向。長長的三年陸軍生涯,司徒太太始終用信件和禱告扥住我,她成了我夢寐以求的母親。神知道我是多麼需要她的愛和引導,因為我正面對的是一個無法獨自對付的戰爭。陸軍退役后,我曾和司徒太太一起參加教會的姊妹退修會。我要神告訴我這種生活型態是對的。我需要被愛,而一個能給愛的關係會錯嗎?我明知神嚴厲懲罰所多瑪、俄摩拉是因同性戀的緣故,也明白神在羅馬書一章24到26節說『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但是同性戀的朋友說那只是某些人的解釋而已。

在這時候神以奇妙的方法親自回答了我的問題。事情是這樣的:與我同居的那個女人知道我心中的困惑,深恐我若改變,會離她而去;同時她又忌妒我對司徒太太的愛和尊敬。便將我骯臟、污穢的生活告訴司徒太太,企圖要破壞我們的關係。不料,司徒太太打電話來對我說:『我是無條件的愛你。我很難過你向這個試煉讓步,我無法對此事茍同。不過你是有選擇的,決定權在你。願意一起禱告嗎?』『還不必。』我不能確定會改,也不確定神還要我。回到家,我感到心中的石頭落地,因為那位深知我一切的好友仍愛我如故,但我也覺得十分內疚。

那位『同性伴侶』的不懷好意,神卻將它轉為祝福。現在有了一位知內情的朋友為我代禱。神知道我渴望做對的心,便開始讓我看到什麼事對的。有一天下午,司徒太太,『伴侶』和我三個人一起用三種不同的譯本來讀羅馬書第一章。在那兒,我看見了真理,剎那間我知道當如何行了:我必須立刻做抉擇。我明白我不需要接受『同性戀傾向』這種說法。我請基督照著祂的方式,真實的,完全的進入我的生命。

可是那天我回到家裡,不但沒有充滿喜樂的感覺,反而覺得害怕──我真能打破二十年來的習慣嗎?爭戰開始!我無法相信神會原諒這極大的罪;我懷疑自己會改:那麼需要人的愛,會有男人願意愛一個有那麼醜陋胎記的女人嗎?一次又一次去找司徒太太。神賜她恩典,耐心待我,鼓勵我,不斷的為我禱告,讀神的話給我聽。於是不管內心屬靈的掙扎,決定先受洗加入教會再說,至少這是個開始。而在這段時間,神借著狗狗明蒂──這個一百磅的喜樂──來滿足我的需要。多少次當我帶著寂寞和鬱悶的心回到家,就看到明蒂使勁的搖著尾巴正在等著我!她那不變的愛伴我渡過無數寂寞的夜。

在參加另一個姊妹會中,神圍繞著我。聖靈叫我看見自己的力量想勝過罪,賺得救恩。神說:『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做孌童的,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的,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我們神的靈,已經洗凈成聖稱義了。(林前六9~11)』是真的嗎?所有的罪都一樣壞,我的也不例外?!而我已經奉主的名被洗凈、成聖、稱義了?這些令人不敢相信,奇妙卻又真實的話語緊緊抓住我的心!

〖 神改變了我 〗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天,我在黑板上看到這句話:『你不能證明神的智謀,直到你信任祂凡事都能。』當晚便用這兩個真理宣告,求神照著我的本相接納我,也深信在祂凡事都能──那就是改變我。『我是軟弱,但神的恩典夠我用。』成了我真實的經歷! 那時我是郵局的送信員。有一天正在送信的當兒,想著過去、將來和我的掙扎:我會正常嗎?那時正是一九八七年三月十日十二點十五分,神說:『看看我已成就的事。』是的,我喜好不同了:開始討厭和全是男孩的球伴玩球;非常投入和教會同伴參與兒童事工;那個曾經充滿了淫蕩、自我中心的生命如今充滿了主;不但如此,我穿起裙子和高跟鞋了!我看起來像個女人了,我本來就是個女人!這一切變化是那麼自然、漸進的,我甚至沒有感覺它是怎麼開始的。正如經上所記: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我終於自由了!同性戀的鎖鏈和捆綁完全脫開了!!這個念頭有如電擊,我像觸電般的跳躍欣喜的大叫:『祂做成了!祂真的做成了,神改變我啦!!』

我立刻告訴司徒太太。我曾頂撞她,所以她理當知道神在我身上所成就的。我也向牧師娘(她也是我的主日學老師)分享。在他們的鼓勵下,我帶著可能再受傷的疑慮分享我的見證。你相信嗎?他們聽完了我醜陋的故事卻向我伸出愛和接納。我簡直不能相信這種恩典會臨到我──那個有著可怕胎記,被所有人排斥的女孩。神也借著基督徒心裡治療師亞當小姐,幫助我理出過去。

我希望我能說這段路走的很容易,但它實在不是。有時候我真以為永遠不可能被釋放得自由.........但是每一個苦難,基督都和我一同經過:『我總不離開你,也不會撇棄你。(希伯來書十三:5)』世界告訴我們,同性戀是不會改變的,讚美主!他們錯了!神認識我,祂知道如何將我帶回,賜我自由平安;又恩待我有朋友以愛扶持。

是的,在神凡事都能,祂沒因罪過和失敗定罪,祂給我選擇權,我選了正直。感謝神,每個人都可以如此。不論什麼樣的罪捆綁著你,都可以在基督耶穌里選擇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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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教徒 發表於 2007-11-2 08:08 | 只看該作者
難道我女朋友親戚家的那個故事不是見證嗎,都搞出人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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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2 08:4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 假教徒 的帖子

別看他們的那些垃圾了,你沒有發現他們所有的這類轉換同性戀者的文章都是教會出面搞出來的見證嗎?現在那個Ted Haggard不是正在和所在教會合作,宣布個人在極端時間內完成了從gay到straight的迅速轉變嗎?

又有哪個科學家或者醫生會把這些基督教的見證故事當回事啊?

錫安同學說了,信了上帝,死人都能復活,只要有信念,JDT什麼辦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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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Tree 發表於 2007-11-2 20:4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假教徒 於 2007-11-2 08:08 發表
難道我女朋友親戚家的那個故事不是見證嗎,都搞出人命了.

當然也是,但那是個反面見證,是我們應該吸取教訓的。
上面的見證說明,同性戀並不一定是天生的,很多同性戀實際上是心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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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2 20:4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7-11-2 20:42 發表

當然也是,但那是個反面見證,是我們應該吸取教訓的。
上面的見證說明,同性戀並不一定是天生的,很多同性戀實際上是心理問題。


暫不討論教會見證的可信度問題,你的一兩個個案,就能說明很多同性戀是心理問題?
請問你被異性吸引(姑且這麼假設)是心理問題嗎?

前不久幾個美國和澳洲的JDT為曾經改造迫害同性戀的可恥行為道歉,請問你怎麼看啊?他們可是你們基督教人士啊。

三名美國宗教組織原高級成員為曾從事「治療改變」同性戀者的活動表示道歉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 ... &extra=page%3D1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11-2 20: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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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Tree 發表於 2007-11-2 21:0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iebling 於 2007-11-2 20:46 發表
暫不討論教會見證的可信度問題,你的一兩個個案,就能說明很多同性戀是心理問題?
請問你被異性吸引(姑且這麼假設)是心理問題嗎?

...

你能給我幾個確定的個案,證明所有同性戀都是天生的嗎?
被異性吸引當然不是心理問題,如果是的話,同性戀就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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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2 21:0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7-11-2 21:00 發表

你能給我幾個確定的個案,證明所有同性戀都是天生的嗎?
被異性吸引當然不是心理問題,如果是的話,同性戀就不是了。

大多數同性戀是天生的,不是我說的,是研究人員說的,有很多科研文章發表的(看好了,不是被suosuo和錫安不屑的個人見證哦)。

如果同性戀是心理問題,為什麼幾千種動物中會有同性戀現象發生,難道動物們都有心理問題嗎?

對了,你還沒有對有基督徒為參與改造同性戀一事道歉表達看法呢,是害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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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2 21:0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7-11-2 21:00 發表

你能給我幾個確定的個案,證明所有同性戀都是天生的嗎?
被異性吸引當然不是心理問題,如果是的話,同性戀就不是了。

你是說,右撇子不是心理問題,如果是的話,左撇子就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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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Tree 發表於 2007-11-2 21:1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iebling 於 2007-11-2 21:08 發表
大多數同性戀是天生的,不是我說的,是研究人員說的,有很多科研文章發表的(看好了,不是被suosuo和錫安不屑的個人見證哦)。

如果同性戀是心理問題,為什麼幾千種動物中會有同性戀現象發生,難道動物們都 ...

那就請出示證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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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裡 發表於 2007-11-2 21:34 | 只看該作者
幼兒園裡的孩子可能就有喜歡左手或右手傾向,但是依然沒有人會有同性和異性傾向。。。
甚至到了小學,又有多少孩子或對同性或者異性有格外的好奇心?
只是打架,爭搶,仇恨,嫉妒,貪婪,懶惰,偷竊,說謊。。。不用教他們就會。

相比之下,什麼才是天生的?
父,我什麼都不是。你為什麼還要揀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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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2 22:1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你在哪裡 於 2007-11-2 21:34 發表
幼兒園裡的孩子可能就有喜歡左手或右手傾向,但是依然沒有人會有同性和異性傾向。。。
甚至到了小學,又有多少孩子或對同性或者異性有格外的好奇心?
只是打架,爭搶,仇恨,嫉妒,貪婪,懶惰,偷竊,說謊。。 ...


你想說什麼?同性戀和異性戀都是後天的選擇?
請問你什麼時候經過深思熟慮后毅然決定踏上異性戀道路(或者同性戀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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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2 22:1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7-11-2 21:13 發表

那就請出示證據吧。

人家在美已經貼文了,你自己去看看吧。人家的可是研究人員寫的學術文章,你的那些教會的所謂見證,俺就不說了,貼出來也不怕丟人,不僅普通人不信,連你們自己主內的教友suosuo和錫安都公開表態說不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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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Tree 發表於 2007-11-2 22:2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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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看了她的帖子以後才那樣認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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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裡 發表於 2007-11-2 22:4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2 liebling 的帖子

既然如此,那閣下先給出閣下的答案吧。
況且我只想通過這件事問閣下,什麼是天性,什麼是罪?

[ 本帖最後由 你在哪裡 於 2007-11-2 22:46 編輯 ]
父,我什麼都不是。你為什麼還要揀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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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身份的蛻變與蘇醒

厲真妮傳道

我今年四十一歲,是一位前同性戀者,從十五歲第一份同性戀情起,到現在已25年。在這當中,身、心、靈起了許許多多的變化,關於女性特質的蘇醒,我真實經歷了神極大的救贖和憐憫。長久以來,我在女性的性別身份中沉睡並壓抑著,直到如今,我整個人已可以全然接受自己女性的身份,自由自在並健康的活著,而這的確也是一個漫長蛻變的過程。無論如何,我要為主對我個人如此細微的造作感恩,主的作為實在無懈可擊。

前一陣子,在「走出埃及」支持小組"性別認同"的課程里,談到有關性別身份的蘇醒問題,所有的人必須找出自己過去在性別身份沉睡的那階段,代表性的東西,比如對象,或圖片等。從那收集的過程中,我確知自己已完全蘇醒、自由了。感恩之餘,我同時也有種遺憾,自己怎能容讓過去如此沉睡且陷溺,我竟寧願久待也不願掙脫?也因此我急於將最真實的蛻變過程呈現出來。儘管如此,我仍有些許的擔憂,因為我想說的的確非常「個人」、非常「內在」。但想到可以見證神,讓一些人知道性別身份的蘇醒是絕對有可能的,也就甘心順服。感謝主,祂確實還原我回到原來的樣子,也就是祂起初創造我那個最美、最女人的身份與地位。神按著祂的權柄,從祂的形象創造的我,既是「女人」,那麼,我就是不折不扣的「女人」,這感覺對我非常可貴,也令我感動許久,因為我知道,在我裡面已經有一個真實的質變。


〖 身體性徵的蘇醒 〗

從母親懷孕到我出生的那一剎那,聽說外婆很嫌棄我是女孩,儘管爸媽很接納我的性別,他們很高興我是女孩,但是外婆的不喜歡,似乎種下了一個因子,"我是不被期待、不被歡迎的女孩。"顯然,因外婆的暗示,我在母腹期就被拒絕了,所以後來異化到不能接受自己是位女性,原來這跟早期的經驗有著實質的關係。

我是一位身材高大的女生,沒有一般典型女性的身材,身高178公分,長得也很壯,從小就是高人一等的胖寶寶,到青少年時期,我更不能接受自己的身材,覺得自己比別人丑,自我形象很差、很自卑。因為自己的缺乏,以致於轉而欣賞身材嬌好的女生,有副動人的好身材一直是我深處的渴望,但偏偏又瘦不下來,也不可能變矮,所以只好找自己可以合理生存的空間,嘗試與自己的窘境相處了。我終究還是穿起了男裝,做比較中性化的打扮,另一方面,受限於現實環境所能提供的條件實在太差了,我根本買不到可以穿的女生衣服及鞋子,只好穿男生的,這種感覺,好象在夾縫中求生存。年輕時候的我,常覺得自己生不逢時,生錯國家,整個發育成長的過程,的確也較常人辛苦的多。

加上媽媽在我國中做中性打扮時,常稱讚我好帥!不知不覺地,我就接受了她的誤導,認為中性一點也沒什麼不好,反正大人可以接納,而我有被肯定的感覺。慢慢地,我越來越排斥自己女性的身份,這種感覺一直伴隨我到成年,直到有一次我必須去看婦科,得讓一位男性醫生看診。事實上,我無法接受這件事,又被逼得非看不可,在這個過程里,我跟神哭訴,神很深地光照我,原來是我無法接受自己女性的性器官阻攔了我對性別的認同,根本上,我無法接受自己所擁有的部分,所以覺得那地方是醜陋的。一直以來,我不願意去接納它,這也和過去長時間被色情捆綁以致於有自慰的行為有關,因為一而再地在性器官上犯罪,所以我的邏輯是;連我自己都不能接納的地方,神怎麼會接納?所以一直以來,我無法接受自己,覺得那是一個受咒詛的地方。

??接受婦科檢查的事,反而是神送給我的一件厚禮,我開始認清神對我的創造,並發現長久以來我錯待了這個部位,容讓邪情私慾在這上頭挾制我。因為犯了罪,我活在控告里,覺得神不會接納我,但是當我向神陳明一切的行為,認罪悔改,降服在祂面前時,我開始能接納自己女性器官及性徵,比如卵巢、子宮…等。神給了我新的眼光並應許: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神要賜給我一個全新的器宮,而那是可以發揮正常功用,即孕育胎兒、新生命的地方,是一個可滋潤生命的場所,我不應當再錯待它,卻要相信在那裡,有著神的盼望,那裡是可以承載神榮耀祝福的地方。自此咒詛將離開我的身體,我不必再被挾制。透過這事件,我覺察到:當我可以接納自己的性徵,我就等於接納了全部的我,這是我女性特質蘇醒的關鍵所在,也是跟自己女性身份合好的開始,長久以來我需要跟自己的身體共生、和好,而神果真憐憫了我。

〖 柔性情感的蘇醒 〗

以前,我是一個比較「思考型」的角色,是一個不容易掉淚的人,儘管情感非常細膩、豐富。「眼淚」,對我來而言,它代表了女性的符號,等同於女性的柔情感覺。在早期壓抑女性身份的同時,我是不讓這女性特質跑出來的,壓抑的結果就成了習慣,冷漠、冷酷、耍帥,越演越烈、也越剛;明明心在淌血卻還是不肯掉淚,這其實也算是一種無奈吧!在女性特質蘇醒過程中,「眼淚」,是神給我的另一份珍貴的禮物。

對我而言,我對眼淚有兩種體會,一種是真正在神面前破碎的眼淚,因為,我過去同性戀的情感實在太苦了,我需要哭倒在神面前,跟主說:「我需要你,因為我真的勝不過自己!」另外,是我需要借著流淚讓自己感覺到,我也是一個可以柔軟的女人。這代表接納自己是一個有限而無助的人,借著眼淚,我真正找到安息與釋放的出口。

能夠自然的流淚以後,我開始渴望依附在男人的保護里,渴望有小鳥依人的感覺。過去我會覺得,自己的身材較一般女孩高大,不容易找到合適的男性,所以我是條件不好的女人,所以當我真的可以欣賞一位男性時,這真是奇妙的改變。整個過程,從可以欣賞男人到我真正想去愛。過去,我因為自己比較陽剛,就覺得自己應該較適合陰柔的男性,作為一種互補,但當我的女性特質越蘇醒后,卻發覺自己需要的其實是具有男性特質的成熟男人,這個發現是很特別也很有意義的。

另外,我第一次感覺需要結婚,是多年前牧會的時候,有一天我真是累壞了,服事完騎車回家的路上,我竟然哭了起來…,我好希望有一個膀臂,一個不再是女人而是男人有力的膀臂,可以讓我倚靠。正是這種感覺,我在也顧不得的由心的深處大喊:「主啊!我要結婚。」那是我第一次的渴望,我需要一位男人,真正讓我可以被依附、依靠的那一位。事實上,這似乎已超出我外在對自己「不可能」需要男人的限制了。

又有一次我去歐洲旅遊,第一次單獨和一位男性同行,坐在飛機上,突然遇見亂流,當時我就大叫起來,不是叫主,也不是叫媽,竟是大叫這位弟兄的名字,之後,我像極一隻驚惶的小鳥。那次的經驗,連我自己都非常驚訝,因為我可以不再需要強做保護照顧人的樣子。原來我是女人,我是可以膽小害怕、驚惶失措的,那時男人的確讓我很有安全感,這實在對我極俱意義。



〖 靈里生命的蘇醒 〗

除了有形、外在的蛻變外,在靈里神對我所做的不在話下,祂才是最大的功臣。因為我是祂的女兒,祂知道如何來愛我;是祂為我穿戴整齊,我感覺自己是全然屬祂的,我是祂的新婦,祂是我的良人。幾年前,有機會拍傳神「寧為女人」福音寫真,一拍就是三年,對我而言,它是一種蛻變的記錄。「寧為女人」,這不僅是一個宣傳主題,更反應出我由衷想說的話。我已快四十一歲了,走到這一步,除了感恩,我不禁也佩服起自己,多年來我有的,只是願意的心,我願意義無反顧地走這條康復的道路來響應神。

在蘇醒的過程中,有很長的時間其實是來來回回,又像男又像女,然而,現在無論做什麼樣的打扮,我都很自在。從此我不會再因自己的身材壯,就委曲求全的強裝男人的樣子。我清楚明白「我是誰?」以前我一點也不喜歡照鏡子,而現在我很喜歡。鏡中的我其實很女人、撫媚嘛!感謝主,現在在神、在人面前,我都可以驕傲的承認:我是神所創造自由且健康的女性。

截至目前,我已揚棄蛻變前中性的記憶與具象的東西,現在我只留下女性的用品,我接納也喜歡這些東西,比如手飾或化妝品等,配戴這些東西我也覺得舒服自在,包括走進女廁,我已不再被人覺得是男生走錯了廁所,現在別人會很清楚的稱呼我為「小姐」。這種自在的感覺,是不僅被神肯定,也被人肯定,而且我也能完全肯定自己。這一切都顯示出,所有的情境都是歡迎、接納,且認同我是神所創造獨特的女性。

感謝主,賜下許多的機會,讓我學習表達撒嬌柔美的一面。神帶我一路走過這四十一年,接下來的我,還有成長的空間。我深願將婚姻的主權交給神,我相信神若願意,我會是一位合宜的好妻子,以及稱職的好媽媽。我已經預備好走入神所要給的生命路。感謝主,因為祂,才有「寧為女人」的我。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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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apleTree 發表於 2007-11-4 00:14 | 只看該作者

小統計

?.據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pideniology報導,男同性戀者一般較異性戀者短壽20年。
?.73%的心理醫生指出,同性戀者較一般人不快樂。
?.25-33%的男同性戀者酗酒。
?.50%的自殺者與同性戀有關。
?.1988年美國聯邦政府調查了6779對夫婦,指出在異性婚姻中,家庭暴力行為平均比率一年少於5%;但在同性同居關係中,每年的家庭暴力是20-25%
?.與一般人相比,同性戀者有超過一百倍以上可能被另一個性伴侶殺害。
?.37%的同性戀者有施虐、受虐的行為。
?.美國50%以上同性戀者有愛滋病。
?.同性戀患肝炎的數字遠高於常人,在舊金山有70-80%。
?.根據一份同性戀的報紙訪問近八千對同性結合者,發現男同性戀的結合,最多能維持三年半。
?.在荷蘭的同性婚姻平均維持一年半。
?.同性戀者養育的孩童,會成為同性戀者的可能是正常家庭孩子的三倍。
?.73%同性戀者與19歲以下男孩有性關係。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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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教徒 發表於 2007-11-4 10:4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7 MapleTree 的帖子

你列出這組數據幹什麼,是不是想讓同性戀者不堪,這種做法逼直言歧視跟卑鄙.對與同性戀我一直持中立,現在我必須承認,我已經改變我的態度,我要支持他們,你如果要讓我列出一組基督徒的數據,我也可以,比如說有牧師的同性戀比例等等,
73%的心理醫生指出,同性戀者較一般人不快樂。
?.25-33%的男同性戀者酗酒。
?.50%的自殺者與同性戀有關。
你知道為什麼嗎就是像你這種人的存在.

?.73%同性戀者與19歲以下男孩有性關係。
其中牧師們也貢獻呢不少把

同性戀患肝炎的數字遠高於常人,在舊金山有70-80%。
我不是同性戀,我也有肝炎,者能說明什麼,中國有得過肝炎得人多的是了.

根據一份同性戀的報紙訪問近八千對同性結合者,發現男同性戀的結合,最多能維持三年半。
現在社會的離婚率有多少知道嗎,還有未婚先育的.

美國50%以上同性戀者有愛滋病
這個數據哪裡來的,我不相信.

[ 本帖最後由 假教徒 於 2007-11-4 11: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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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7-11-4 11:5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apleTree 於 2007-11-4 00:14 發表
 .據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pideniology報導,男同性戀者一般較異性戀者短壽20年。
 .73%的心理醫生指出,同性戀者較一般人不快樂。
 .25-33%的男同性戀者酗酒。
 .50%的自殺者與同性戀有關。
...


你的帖子數據明顯有問題甚至可以說是離奇,比如"50%的自殺者與同性戀有關",有報道稱日本是世界上自殺率最高的國家,原來日本是世界上同性戀者比例最高的國家啊。「美國50%以上同性戀者有愛滋病」更是無恥的毀謗。首先愛滋病和HIV攜帶者不是一個概念,其次男同性戀者確實HIV感染率高於異性戀者,但是絕對不可能是50%這麼荒唐,我看過數據,好像是5%以內(不是很確切),而且現在很多同性戀者已經認識到了安全性行為的重要性,而且鼓勵和支持同性婚姻也是降低HIV傳播的有效方法。有數據顯示女同性戀者HIV感染率是低於女異性戀者(因為後者被更喜歡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連累)的,看來女人更應該搞同性戀才對。

「73%同性戀者與19歲以下男孩有性關係」,這個你也好意思貼出來?你不知道美國男女發生初次性行為年齡早就低於19歲了嗎?美國大多數高中生都已經瀟洒揮手告別了處男處女,他們都不到18歲哦。

不過我承認一個基本事實,那就是同性戀者確實比異性戀者更不幸福。同性戀者被你們基督教如此仇視和迫害,比異性戀者長壽,心情好才怪呢!

不是已經有人說有同性戀者因為被父母逼而自殺了嗎?你把這些數據貼出來,正好證明了你們基督教一直在不遺餘力的迫害同性戀者。你是想出來揭發還是表揚你們基督教迫害同性戀者的醜行啊?

謝謝楓樹同學勇於自揭家醜的行為。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7-11-4 12: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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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教徒 發表於 2007-11-4 12:14 | 只看該作者
楓樹很習慣於自我猜想以及捏造,還有楓樹怎麼不把這個數據貼給我是同性戀網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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