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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立法明確不適合女性的崗位 保障公平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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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間閑人 發表於 2007-10-16 09: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0月9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小建做客中國政府網,介紹《就業促進法》及實施準備工作的有關情況時透露,新的配套法規即將出台,諸如「保障公平就業」等原則性的法律條文將細化為「哪些崗位不適合婦女」等可操作性條款。
  張小建表示,市場就業中總是有一批困難的群體,他們因為各種原因和一般的高素質的勞動者無法競爭,成為一個困難群體。市場就業解決不了的問題,政府要承擔最後的責任,要給這些確實困難的就業群體人員提供就業援助,解決他們的就業問題,通過提供就業援助的服務,通過開發公益性的崗位,比如現在社區里的保安、保潔等崗位,不需要技能特別高,但是一般的勞動者或者技能不高的勞動者又可以直接進入,開發這些崗位安排這些困難群體就業。
  除了宣傳和監督指導用工單位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中公平就業的規定外,下一步將完善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結合《就業促進法》有關規定出台新的配套法規,使法律上原則性的規定能夠更加具體,更具有操作性。
  張小建說:「比如在招工中,有人說我這個崗位就不能招用婦女。那我們要明確什麼樣的崗位確實是不適合婦女的。比如水下作業或者礦山、井下、高空等。你要標示出哪些行業不適合婦女,其他行業就必須招收婦女,像這樣具體化的東西我們都要落實到位。」
  張小建表示,新法實行后要加大執法監督的力度。如果出現明顯的就業歧視和違反《就業促進法》中相關規定的行為,要按法律中的罰則進行處理和懲罰。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於用人單位的歧視行為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可以依據有關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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