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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黨校學者挺小產權房:查辦本身就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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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行行 發表於 2007-7-18 00: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日前在談到小產權房問題時提出質疑,為什麼「農民集體在自己的土地上蓋的房子然後拿去賣卻變成了非法的呢?」他強調,查辦小產權住房在目前中國的《憲法》和《土地法》中是沒有依據的,這個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

  《中華工商時報》報道,對於集體出售的小產權房,應當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只要合乎規劃,只要全體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應當承認其合法性。應當國家還地權於農民,政府還利於購買住房的百姓。一方面是有關部門態度強硬的叫停,而另一方面卻是市場上依舊「頑強」的熱銷。圍繞著「已不受法律保護小產權房」,討論遠沒有結束。

  對於這一問題,周天勇認為,目前市場佔有率達到80%的大產權住房,深究起來,實際上是違法的,並且由於它的存在,導致社會經濟積聚了大量的隱患。

  面對合法不合法的說法,周天勇表示,「同樣是農村的集體土地,為什麼只有被地方政府徵用后再賣給開發商是合法的?而農民集體在自己的土地上蓋的房子然後拿去賣卻變成了非法的呢?」查辦小產權住房在目前中國的《憲法》和《土地法》中是沒有依據的,這個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

  與此同時,周天勇對大產權住房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憲法》總綱中第十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土地法》也是如此規定。

  周天勇認為,除了修建學校、公立醫院、不收費的公路等公共利益設施外,農民所有的集體用地更多被徵收去修建了工廠以及收費高速公路、住宅樓、水電站等盈利性設施。而企業和開發商從這些設施中獲取了大量利潤,而這些並非用於「公共利益」的「大產權」竟然始終被認為是合法的,相比之下,偏偏只有農民集體自己建造的「小產權」住房被認為是非法的。周天勇認為,小產權房,如果符合規劃,應該被視為是合法的。「在集體經濟自己的土地上建造房子自己賣,同時集體中所有的人都表示同意,這怎麼能被認為是違法的呢?」

  周天勇表示,大產權住房的存在不僅沒有憲法和法律的依據,這種所謂的「大產權」體制對於中國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穩定也存在很多的危害。

  對於解決飆升的房價,周天勇表示,可以考慮允許農民用自己的土地直接入股,直接出租,直接買賣土地的使用權,用來建設房屋。這樣土地市場的供應結構就會改變,土地由寡頭供應變成多頭供應,形成了競爭性市場。「此外,直接入股直接買賣,也會省去中間很多暴利環節,成本降低了,房價自然而然就會下降。」

  採訪結束前,周天勇表示,對於集體出售的小產權房,應當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只要合乎規劃,只要全體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應當承認其合法性。應當國家還地權於農民,政府還利於購買住房的百姓。他同時建議,應對政府各部門出台的法規措施進行充分審查以確保百姓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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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MH360 發表於 2007-7-19 10:42 | 只看該作者
這個裡面的環節,和道理
里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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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m 發表於 2007-7-19 15:13 | 只看該作者
大力發展小產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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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2010 發表於 2007-7-20 05:50 | 只看該作者
市政配套部門一般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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