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達能強購娃哈哈:礦泉水引發的血案

[複製鏈接]

16

主題

415

帖子

103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03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Bilin 發表於 2007-4-15 09: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7年4月下旬,法國里昂童聲合唱團將在杭州舉行一場法國經典專場音樂會。這場音樂會是2007年中法文化交流之春活動中的一項,被視作中法兩國交好的見證之一。

  但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杭州娃哈哈」)董事長宗慶后(宗慶后新聞,宗慶后說吧)顯然抽不出什麼時間,去欣賞這樣一場音樂會。事情可能要歸咎於杭州娃哈哈與它的老合作夥伴——法國達能集團(下稱「法國達能」)之間的一場爭鬥。

  長久以來,法國達能認為,杭州娃哈哈在雙方共有的合資公司之外使用「娃哈哈」品牌,不符合合同規定,並欲以40億元人民幣收購「非法」的「娃哈哈」。

  而宗慶后(宗慶后新聞,宗慶后說吧)認為,杭州娃哈哈之舉不過是為了「多元化」,相反是法國達能未履行合同規定——10億元的投資並未到位,也沒有帶來什麼先進的技術。

  現在,爭鬥即將演變成一場「血案」。

  「最後通牒」

  4月11日,法國達能亞太區總裁范易謀在上海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法國達能已給雙方合資公司的董事發出一份「最後通牒」,如果30天內法國達能提出的問題得不到回應,那麼法國達能將以雙方合資公司的名義,向合資公司之外的娃哈哈銷售公司提出法律訴訟。

  「我並不是說30天過後的第31天我們就會自動啟動訴訟程序,我是在這裡保留。」對於「最後通牒」是否會發揮作用,范易謀自己也並不十分肯定。

  而代表宗慶后和杭州娃哈哈全體員工,極力抵製法國達能的娃哈哈集團工會委員會對「最後通牒」並不敏感。

  「宗慶后董事長去外面出差了,和達能的事情也還沒有什麼進展。」娃哈哈集團工會委員會的一位人士對《財經時報》說。

  4月10日,「最後通牒」下達的前一天,杭州娃哈哈工會委員會以全體職工代表的名義,發表聲明稱:從1996年確立合資關係以來,外資(法國達能)沒有給合資企業任何技術、研發等方面的支持,關於員工工資獎金的要求也多次遭達能委派的董事會成員的反對。可見雙方的矛盾由來已久。

  幾天前,宗慶后公開表示,法國達能在已掌握娃哈哈商業機密的前提下收購了樂百氏,這樣會給娃哈哈帶來傷害,「我提出了異議,但他們(法國達能)沒有理我。」

  宗慶后認為,與達能的合作存在不公平的地方還不止於此。「在合資公司成立十年當中,達能在娃哈哈合資公司的總投資為15億元,其中還有10億元是不到位的。」范易謀對此給予了否認,並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評論此事。

  合同之爭

  北京市柴傅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柴森對《財經(相關:理財 證券)時報》表示,達能和娃哈哈之間的股權之爭,實質上是商標使用權上的問題。

  3月14日,娃哈哈就此事發表的聲明中,大概陳述了與達能關於商標權糾紛的事實真相。

  此份聲明披露,根據雙方1996年簽約時的《商標法》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也必須強製備案,而雙方實際執行的協議在當時不可能獲得商標局的批准。

  因此,法國達能提出了兩份內容完全不一致的陰陽合同,以通過商標局的批准,並要求杭州娃哈哈強制執行未到商標局備案合同。也就是說,目前引起雙方爭議的商標使用協議,並沒有到商標局備案。

  《財經時報》從相關專業律師處獲知,這兩份合同的法律效力取決於合同的簽署時間。按照法律規定,后簽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兩份合同簽署的時間相同,按照一般法和特殊法的規定,具備約束條件的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備案只是一種強制性的行為,即使在沒有備案的情況下,只要是雙方在同意的情況下籤署的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律師說。

  法國達能和杭州娃哈哈簽署的有關合資公司的合同條款,有效期限為50年。儘管雙方的合作關係已經陷入了尷尬,但柴森對《財經時報》表示:「除非撤銷或者終止合同,否則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只要合資公司存續,雙方所約定的50年的合同期就會是有效的。」

  而如今,對於還有將近40年的「事實婚姻」,宗慶后已是去意良多。

  巨額賠償

  現在,這份10年前簽署的合同,成為雙方難以解決的難題。「這是合法的,而且受法律保護,同時也是有執行效應的。」范易謀說。而宗慶后則希望法國達能把他們的資金撤走,換回娃哈哈原有的股權。

  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如果訂立合同的一方存在重大的違約行為,違反了合同的主要義務,對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外合同條款有明顯的有失公平的,也可以申請撤銷。

  「但顯失公平必須要提供出相關的證據,從法律實踐當中,對於顯失公平的要求非常嚴格,要麼合同條款的執行情況存在很大的落差,要麼存在重大的誤解。」柴森說。

  柴森表示,娃哈哈未經合資公司董事會同意,單獨使用商標,的確是一種違約行為。

  如果雙方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最終的結果將會是達能針對娃哈哈的違約行為要求賠償。

  倘若達能真的採取法律手段,由此娃哈哈可能會成為國內金額最大的商標使用許可違約賠償案。

  根據法律規定,商標使用違約賠償採取多種適用方法選其一的標準:按照違約方違法所得的利潤來計算;按照未經許可使用商標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來計算;如果上述兩種沒有確切的計算依據,法院可以根據情況在50萬元以內裁判賠償的標準。

  「現在達能提出的收購價已經達到了40億元,如果真的賠償,賠償金肯定會高於這個數字。」柴森強調,從法律的角度,達能只通過訴訟或仲裁,無法一步達到其以40億元的價格收購杭州娃哈哈其他非合資公司股權的結果,「如果宗慶后死抗著不和解!」

  兩敗俱傷

  宗慶后確實是這樣想的。他已向外界表明自己的立場:堅決拒絕法國達能的併購,「最壞打算,就是另立一個品牌。」

  柴森認為,打官司本身不是雙方的目的,但由於合資雙方出現糾紛以後,都會採取一定的辦法避免各自損失的發生,因此這一事件一旦上升到法律層面,最後的局面可能會是兩敗俱傷。

  天道併購網CEO俞鐵成認為,對於此番「虎狼之爭」,娃哈哈最好的結果是收購達能在合資公司的51%股權。

  「屆時娃哈哈集團將所有飲料資產打包上市,按照年凈利潤20億元、40倍交易市盈率計算,中國會誕生一個市值800億元的絕對食品業巨頭,宗氏家族將可能一舉進入中國首富榜前三位!」俞鐵成對《財經時報》記者說。

  對於娃哈哈的60餘家非合資公司,媒體披露總資產為56億元,2006年利潤10.4億元。目前尚不清楚該利潤是否為凈利潤。

  如果凈利潤為10.4億元,51%股份對應為法國達能40億元的收購款,那麼相當於公司估值為78.4億元,收購市盈率為7.5倍(國內快速消費品行業市盈率普遍在40倍左右)。

  「我們換個思路,如果娃哈哈集團以同樣的7.5倍市盈率價格來收購達能在合資公司中的51%股權,達能會同意嗎?」俞鐵成笑著說,「絕對不會。」

  娃哈哈-達能恩怨錄

  1996年3月,宗慶后創辦的娃哈哈美食城股份有限公司和娃哈哈集團公司,與法國達能集團及香港百富勤共同投資組建了五家合資公司,達能獲得合資公司41%的股權。(合資合同中有相關條款約定,娃哈哈的其他非合資公司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標,但必須得到合資公司董事會的同意。

  亞洲金融風暴之後,百富勤將持有的股權賣給達能,達能躍升到51%的控股地位,娃哈哈持股49%。

  1999年4月,娃哈哈在以美食城名義申請上市受阻后,與美食城建立了一批與達能沒有產權關係的企業。這些企業在沒有得到合資公司董事會同意的前提下,以「娃哈哈」品牌進行經營和銷售。

  達能曾「放任」宗慶后其他合資公司使用「娃哈哈」這一品牌,但自娃哈哈其他合資企業盈利后,達能開始對其品牌使用提出疑義。

  2006年12月,達能與娃哈哈就收購其餘非合資公司簽署了合同。但3個月後,宗慶后反悔,並決定成立另一家銷售公司,以期脫離原來合資公司的渠道,銷售非合資公司的產品。

  2007年4月8日,宗慶后披露達能強購娃哈哈事件內幕。娃哈哈和達能之間的矛盾大白於天下。

586

主題

3129

帖子

1079

積分

一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079
沙發
紅森 發表於 2007-4-15 16:2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5 06:09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