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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ttleflower 於 2007-4-11 22:28 發表
Author: 姜贊東 http://jiangzandong.bokee.com/
豈惟一個「信」字了得——從華語視角看因信稱義
在神學史上,信行關係爭論了幾百年了,其根本之處是各自語義不清、混淆所致,而爭論雙方往往實質上相 ...
小花MM, 關於"因信稱義"的教義, 很多人實在有誤解, 天主教對教義的嚴謹是俺非常阿門的, 相比之下,許多"新教"(宗教改革以後的基督教)對教義的輕視, 導致很過教義簡單化和口號話, 逐漸失去了原來的意思. 俺從"新教"福音派的立場試著解釋一下哈....
天主教和福音派有95%以上教義是完全一樣的, 在一次聯合會議上, 雙方本著誠懇敬虔的態度, 交換了彼此之間在不同教義上的觀點, 結果只在10條教義上存在比較大的分歧. 而"因信稱義"並不在這10條當中.
為什麼會這樣?
1. 現在的天主教已經不是宗教改革時期的天主教了, 當時那種過分的"信德"問題, 如贖罪卷等, 已經不存在了. 現在的天主教也承認是"因信稱義", 但不接受"惟獨信心"的說法.
2. 天主教的稱義教義是建立在托馬斯.阿奎拿的神學基礎上的, 福音派的稱義教義是由約翰.加爾文提出來的. 二者非常接近, 都強調"稱義"的第一因是神的恩典, 只在第二因上有非常小的差別, 這個微小的差別, 決定了要不要加上"惟獨"這兩個字.
按照阿奎拿的觀點, 人稱義需要經理四個過程:
(1) 神的恩典注入到人身上, 使人有正面回應神呼召的能力, 人的自由意志在恩典的作用下可以起作用.
(2) 在神恩典的作用下, 人正確的使用自由意志, 可以作出以下決定: 1. 悔改罪過, 2. 信靠神. 這兩個決定的結果, 使人產生得救的行為(善行).
(3) 善行有兩種, 一種是依靠自己的良心發現, 勉強行善. 另一種是在神的恩典作用下, 不自覺的行善. 對於前者, 神是喜悅的, 但沒有獎賞, 對於後者(因恩典行善), 神有"責任"(obligation)獎賞人的善行.
(4) 因此, 神用赦免他的罪過作為獎賞, 又因他已經可以行神眼中為善的行為, 便稱他為"義".
馬丁.路德和加爾文完全認同阿奎拿的(1)-(2), 和(3)的前半部分. 但是他們認為無論人做什麼善事, 都不足以贏得神的"獎賞". 所以, 神稱人為義不是神有"責任"這樣做, 而是和前面一樣, 完全還是恩典. 所以, 加爾文認為神稱人為義, 不是在他有能力行善以後, 而是在他"信"的一剎那, 就已經宣判了. 也就是說, 神看中的是人的信, 而不是行. 而"義"也不是指人的"善行", 而是將"神的義"向賜恩典一樣賜給了人.
這一點有聖經為證: "就是神的義, 因信耶穌基督, 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羅3:22).
雅各書所講的, 是因信稱義的另一個方面, 他強調只有"真信心"才能使人得救, 而"真信心"一定帶著信心的結果 - 就是得救的行為. 雅各強調, 既然"得救的信心"一定要帶出"得救的行為", 他反過來看, 那些沒有"結果的信心", 一定是死的(也就是假的), 所以他反問"這信心能就他嗎?" (雅各書2:14). 意思很清楚, "死信心"是不能救人的, 也就是說, 只有"活信心"才能救人. 這和耶穌對門徒說 "憑果子就能認識樹"的比喻是完全一致的.
值得一提的是, 有些"新教"宗派逐漸偏離了宗教改革精神, 把稱義的第一因從"神的恩典", 降格為"人的信心". 以為這就叫"惟獨信心", 實在是大錯特錯了. 不但天主教不能認同這種觀點, 正統福音派也同樣不認同這樣的觀點.
結論是, 當我們說"惟獨信心"的時候, 天主教的弟兄姐妹不要以為我們認為"信心"是得救的第一因. 同樣, 當天主教的弟兄姐妹強調"信德"的時候, 基督徒不要以為他們說的"德"和佛教等說的"行善"是一會事. 這樣, 在這個教義上大家都清楚彼此說的是什麼, 而不要僅僅停留在在字面上.
[ 本帖最後由 朽木 於 2007-4-12 00:0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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