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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詩案後續:調查結果出來了,縣委書記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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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19833 發表於 2007-1-20 10: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彭水詩案後續:調查結果出來了,縣委書記被免職


http://news.tom.com  2007年01月19日 09時56分 南方報業網
官方調查組認定此為一起政法部門不依法辦案、黨政領導非法干預司法的案件,彭水縣委書記已被免職

重慶市彭水縣教委借調幹部秦中飛,去年9月因一則針砭時弊的簡訊詩詞失去了自由,涉嫌誹謗被刑拘,繼而被逮捕。經輿論關注,秦中飛命運隨後出現逆轉,關押29天後被


「取保候審」,再過25天,該案被認定為錯案,秦中飛無罪,並獲得了國家賠償。這起案件被輿論稱為「彭水詩案」。「彭水詩案」錯在哪?據悉,有關方面組成調查組調查后認定,這是一起政法部門不依法辦案、黨政領導非法干預司法的案件,目前當地正組織政法機關學習反思,縣委書記藍慶華已被免職。

馬兒跑遠,偉哥滋陰,華仔膿胞。看今日彭水,滿眼瘴氣,官民衝突,不可開交。城建打人,公安辱屍,竟向百姓放空炮。更哪堪,痛移民難移,徒增苦惱。

官場月黑風高,抓人權財權有絕招。嘆白雲中學,空中樓閣,生源痛失,老師外跑。虎口賓館,竟落虎口,留得沙沱彩虹橋。俱往矣,當痛定思痛,不要騷搞。

——秦中飛所編簡訊《沁園春·彭水》

縣長指示公安介入調查

秦中飛編寫的簡訊開始流傳之際正值彭水縣領導層換屆之時

《沁園春·彭水》是在2006年8月15日中午填寫的。8月31日下午5時許,秦中飛因這條簡訊,被警察帶走。也就是在同一天,秦中飛被抓之前,縣長周偉首次獲悉了這首詞,「8月31日,我在重慶開會期間獲悉的」。

彭水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周明光此前對媒體表示,8月31日,彭水縣民警發現了8月15日秦中飛所寫《沁園春·彭水》簡訊,因有代指領導的內容,民警報告局領導后,局領導又報告縣委領導。但據接近周偉的人士透露,周偉獲悉簡訊並非來自公安部門,而是一名官員。周偉獲悉簡訊內容后,隨即要求公安部門介入調查,很快警方就確定了編寫簡訊者——秦中飛。

周偉給公安局局長周明光的指示內容,尚不得而知。據彭水縣公安局相關人士透露,領導的意思是要調查編寫簡訊者有無「政治企圖」,通過此案看看幹部的忠誠度。

《瞭望》新聞周刊後來將之稱為領導官員的「換屆敏感症」。報道稱,藍慶華在彭水當了6年縣委書記,周偉也在彭水工作5年,彭水縣領導層即將換屆。10多天後,重慶市委幹部考察工作組就要進駐彭水縣,如果這當口出亂子,很可能影響其政績評價,因此他們欲借處理「彭水詩案」整肅人文環境,化解不良影響。

當天秦中飛就「落網」了,經辦此案的一位民警透露,接辦此案后,他們同樣也感到棘手:人抓回來了,就得依法處理,可事件構不構成犯罪,能不能立案,定什麼罪名,是誹謗還是擾亂了社會秩序……這些尚無定論,那案件下一步朝哪個方向辦?

據調查組後來所做調查,9月1日上午,彭水縣公安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法院刑庭多個部門領導坐在一起研究案情,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非政法部門的領導也參加了會議。研究結果很快出爐,決定以涉嫌誹謗罪立案調查,否則會影響社會穩定和政治穩定。

秦中飛的辯護律師李綱稱,政法機關最明顯、最直接的錯誤就是按涉嫌誹謗罪來處理。法律規定,誹謗罪屬於自訴案件,「受害人」藍慶華、周偉二人甚至包括簡訊里談到的另一個人馬平如果均認為該簡訊損害了他們的人格和名譽,且造成了嚴重後果的話,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同時,藍慶華、周偉系彭水縣的縣委書記與縣長,系現任負責人,故該案偵查機關和審查起訴機關及最終審理的人民法院均應集體迴避該案的處理。

縣領導要求「五天辦結」

由於之前會議對此案已經有「定論」,檢察院迅速下發了逮捕令

參與此案辦理的官員透露,9月1日當天,一名縣領導還提出了具體要求,「出手要狠,效果要好,五天內辦結」。該名官員表示,作此指示官員的職務在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周明光之上。在這個指示的指導下,公安部門也加緊展開調查。9月1日,警方兩次審訊秦中飛,還對審訊過程進行了錄像,同時對秦中飛的辦公室進行了搜查,警方同時找接收簡訊的人員進行詢問。

當晚縣長周偉、縣委副書記孟德華、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周明光會同檢察院、公安等部門再次就此案件召開會議,其間非政法部門的多名官員也一併參加。參會的一位官員透露,周偉縣長認為公安局辦案不力,效果不明顯,要求加派人手辦案,另外還讓檢察院提前介入。據悉,在這個會議上,有官員對案件的處理提出了異議,但未得到支持。

會後,也就是9月1日晚,彭水縣公安局以涉嫌「誹謗罪」將秦中飛刑事拘留,羈押在看守所。「挨批評」的公安局局長加派了10餘名幹警,參與此案的辦理。經過數次提審和外圍取證,詢問了40多名接受簡訊者,公安局隨後向檢察院提請逮捕秦中飛。由於之前的會議對此案已經有了「定論」,檢察院迅速下發了逮捕令,9月11日秦中飛被執行逮捕。

此案經媒體曝光后,得到了重慶市委書記汪洋和時任重慶市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朱明國的關注。9月29日,彭水縣公安局主動給秦中飛辦理「取保候審」手續。至此,秦中飛已被羈押了29天。

取保候審應由犯罪嫌疑人一方提出,但此次卻是公安機關主動要求,這一做法其實間接承認了這是起錯案,然而公安機關卻一錯再錯,非要給秦中飛治罪。10月7日,公安局將此案移送檢察院起訴。據有關調查材料顯示,事後,公安局長周明光承認,公安機關是抱著一種「老漢兒(父親)被打了,兒子豈能不管」的心理辦案的。

更多的媒體連續參與報道此案,在全國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中央領導也對此作出了批示。重慶市有關部門立刻組成調查組展開調查,10月24日認定秦中飛無罪,撤銷該案,10月25日發放國家賠償金212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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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bi 發表於 2007-1-20 11:5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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