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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未婚的基督徒們最好不要結婚,除非「慾火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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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6-12-18 06: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聖經」新約:未婚的基督徒們(還有守寡的或者鰥居的基督徒們)最好不要結婚:
------------------------------------------------------------------------

歌林多前書 7: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Now to the unmarried and the widows I say: It is good for them to stay unmarried, as I am.

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Are you married? Do not seek a divorce. Are you unmarried? Do not look for a wife.

7: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But if you do marry, you have not sinned; and if a virgin marries, she has not sinned. But those who marry will face many troubles in this life, and I want to spare you this.

為什麼最好不要結婚呢?「聖經」里自然也解釋得很清楚:
--------------------------------------------------

7: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I would like you to be free from concern. An unmarried man is concerned about the Lord's affairs--how he can please the Lord.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But a married man is concerned about the affairs of this world--how he can please his wife--
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and his interests are divided. An unmarried woman or virgin is concerned about the Lord's affairs: Her aim is to be devoted to the Lord in both body and spirit. But a married woman is concerned about the affairs of this world--how she can please her husband.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I am saying this for your own good, not to restrict you, but that you may live in a right way in undivided devotion to the Lord.

當然了,「聖經」也說了,結婚不是犯罪。如果實在「慾火攻心」的話,還是結婚吧:
----------------------------------------------------------------------------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But if they cannot control themselves, they should marry, for it is better to marry than to burn with passion.


所以,當有基督徒結婚的時候,我們就知道了,這個基督徒「慾火攻心」,已經不能自控了。所以只好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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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w123 發表於 2007-2-7 23:0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7-2-7 12:29 發表
信仰對你來說或許很重要,對我來說卻一點也不重要,這好像沒什麼稀奇的吧?這就好比鴉片對吸毒上癮的人很重要,對不吸毒的人卻一點也不重要。


過20年後,你再回答一次這個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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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2-7 14:52 | 只看該作者
。。。這讓我想起了一句話,
這是一面啊,照出你絕世艷麗的容顏的鏡子。
當它被打破的時候,你什麼也不是。

也許天堂,聖經,上帝,就是這樣一面魔鏡。
一天一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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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2-7 12:29 | 只看該作者
信仰對你來說或許很重要,對我來說卻一點也不重要,這好像沒什麼稀奇的吧?這就好比鴉片對吸毒上癮的人很重要,對不吸毒的人卻一點也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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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w123 發表於 2007-2-7 09:4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7-2-7 09:24 發表
呵呵,為什麼非要有個信仰呢?

對我來說,這個問題並不那麼重要。



關於信仰的重要性,我想不需要再討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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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2-7 09:24 | 只看該作者
呵呵,為什麼非要有個信仰呢?

對我來說,這個問題並不那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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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w123 發表於 2007-2-7 09:2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7-2-7 02:21 發表
除了憐憫你們基督徒之外,我還能再說什麼呢?


與你有同感!

你可能也知道,在基督徒(甚至一些非基督徒)看來,你也很可憐的.

還是先解決自己的信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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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 發表於 2007-2-7 08:12 | 只看該作者
哼!  ,還有人要憐憫我們呢,這種人在內心深處就把自己擺的很高,我們有天父的憐憫,WHO CARE YOURS?

qew123 ,你看到了嗎,你回更多的貼也沒用的,他把自己放在高於神的位置,站在批判的位置!!

234樓,答非所問。繞了半天圈子,禱告還是沒什麼實際用處啊!


這是典型的大陸人的功利思想,就和許多人說的一樣:我為什麼要認識神?我有雙手,可以完全靠自己!這完完全全是一種索取的態度,但是他們不明白的是當他們歸向神以後,神給予的遠比他想要的還要多,而且很多是無法用金錢去衡量的.

原帖由 研究 於 2006-12-18 10:07 發表
我個人感覺,嘁哩喀喳有些理解能力上的問題,或故意斷章取義。如果是主觀上的故意,我想,在大家認識你之後,就沒有人再願意和你探討什麼了。

同感!!

原帖由 冷不丁 於 2006-12-19 08:22 發表
你的一貫手法是隨便拿幾句經文,然後歸納一個自己需要的結論,再以此為前提與人辯論。


同意


這就是我為什麼懶的回答他的問題,回答了又能怎樣?更何況我門的回復又算什麼呢?標準答案嗎? 我們的心思意念還能超過神嗎?人算什麼? 人只有心存謙卑,經歷與神的同在,才會對神有刻骨銘心的認識

[ 本帖最後由 握手 於 2007-2-7 09: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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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2-7 02:21 | 只看該作者
除了憐憫你們基督徒之外,我還能再說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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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w123 發表於 2007-2-6 22:4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握手 於 2007-2-6 11:23 發表


我一直沒有接他的貼,為什麼?就是因為我知道說了也沒用,他不會順服的,因為他始終站在批判的角度去聽的,就好比夫妻兩人,隨便那一方開始有離婚的念頭了,考慮問題的角度就變了,如果沒有離婚的念頭,考慮問題的角度就一定不一樣!

像他這樣的人,只有交給神了!


說得好,這段話可以做為本貼的結束語了。

懇求老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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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07-2-6 12:5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aullian 於 2007-2-6 10:53 發表
。首先,平常的行星事不會發光的,(常識好不,青貝殼,難道你還信聖經說的上帝造月亮讓他晚上發光照大地?)。行星都是折射恆星的光芒。
第二,如果按你的理論用光年來當時間單位看宇宙的存在了多少年,那麼就可以這麼推論,我們在地球就能看到宇宙誕生時的情景。或時宇宙誕生不久的情景。
...


我不明白你貼的#249# 250# 251到底想說什麼?還要來一個「常識好不」,我是喝酒喝多了頭暈了,難道你是在餐館里洗碗洗多了頭暈了?難道你不明白我們看到的星球影像是它很久以前的影像,是經過光的速度到達地球之後我們看到的影像?

http://www.kxsj.com/artshow.asp?id=512

天文發現最遠星團

作者:翻譯/楊韜

   新發現的誕生於10億年前的星團

  根據設置在夏威夷的昴星望遠鏡的觀測,科學家新發現了距地球127億光年的星團,這是迄今為止發現的距地球最遠的星團。在已知的星團中,幾十乃至一千多個星系密集在幾百萬光年到一千萬光年的範圍里。但是,在這次發現的星團中,星系的數量比較少,總體質量也非常小。所有這些疑問和眾多新發現的事實一起呈現在科學家們的面前。

  今年2月17日,原日本國立天文台研究員、現任美國太空望遠鏡科學研究所特別研究員的大內正己領導的一個研究小組發表了一篇題為《發現最遠的星團》的文章。此前,最遠的星團是由美國的哈勃太空望遠鏡發現的,距地球約122億光年。這次新發現的是比它還遠5億光年、達到127億光年的星團。
  
  星團的起源尚未得知

  仰望夜空中的星河,所看到的實際上是銀河系中眾多恆星在天球上的投影。據推測,構成銀河系的恆星有2000多億顆。在宇宙中還存在很多與銀河系類似的,由1000億顆以上的恆星形成的星系。距地球約230萬光年的仙女星系就是其中之一,銀河系和仙女星系一起組成的星系群稱為本星系群。所謂星系群,就是數十個明亮的星系在幾百萬光年的範圍內組成的星系集團,迄今為止發現了為數眾多的星系群。此外,還有比星系群更大的星系集團,稱為星系團,是一種巨大的天體。星系團在幾百萬到一千萬光年左右的範圍里,聚集了幾十到一千個以上的星系。目前所知的距地球最近的星系團是約6000萬光年的處女座星系團(Virgo Cluster)。一般星系團的質量大約是太陽的109倍,星系團里不僅有星系,還有黑洞、高溫氣體等各種物質,星系團作為宇宙中最大的天體,研究它的起源和進化對於研究宇宙的歷史有著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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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2-6 11:44 | 只看該作者
〉〉聖經記載了當時的事實,有好的也有不好的,包括那些犯姦淫的等等,只是事實,
〉〉比方神要一夫一妻,你看聖經里的人好多都違背了神的旨意。。。

你怎麼能這麼不講道理呢?「聖經」上白紙黑字寫著基督徒們最好不要結婚,原因也說得很清楚。你有不同意見,那就拿出證據來啊!只會喊口號,還自己覺得自己是在講道理,叫人說什麼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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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2-6 11:3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qew123 於 2007-2-6 11:00 發表


老弟,你忘了宇宙是誰造的啊


大哥。。。。您忘了。
首先如果宇宙時耶和華造的,那麼在造宇宙前耶和華住哪???

第二,宇宙為什麼一定是被創造?而不是自然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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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 發表於 2007-2-6 11:2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qew123 於 2007-2-6 10:56 發表


精彩!
看來你的論道,我以後再也不敢說什麼了!如果老七還不悔改,那心也真是太硬了.

好啦,除了為老七禱告處,我也做不了其它什麼事.

也求主讓握手精力充沛,能為主做更多事工.阿門


你可以把你的不滿直接說出來!!

我一直沒有接他的貼,為什麼?就是因為我知道說了也沒用,他不會順服的,因為他始終站在批判的角度去聽的,就好比夫妻兩人,隨便那一方開始有離婚的念頭了,考慮問題的角度就變了,如果沒有離婚的念頭,考慮問題的角度就一定不一樣!

像他這樣的人,只有交給神了!

我後面的話雖說不好聽,卻都是大實話,很多人都有一個錯誤的認識,好象基督教徒見人就拉, 就為他們禱告,目的就是為了從他們的口袋裡騙錢,我非常反感這種狹隘的思想意識.其實當有一天他真正成為基督徒,才會體會到,禱告的深度和彼此關係的深淺有很大的不同,越是愛的深切,禱告就越迫切, 只有隨著靈命的不斷提高,才會為不相識的人禱告. 還有很多人會首先想我為什麼去教會,還要奉獻,抱著我能得到什麼的功利思想,他們不明白當你付出越多得到的就月多,甚至更多的道理!!而在這個過程中,才會對神的話有更深的認識

[ 本帖最後由 握手 於 2007-2-6 11: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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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w123 發表於 2007-2-6 11: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青貝殼 於 2007-2-6 08:54 發表


說得非常好!我也在別的帖子里曾經表達過類似的觀點。


不過,「這種見證意義不大」的見證,通常是牧師們在背後操縱的。有一次,甚至聽到一位有名的牧師在台上講道時說:「你不信試一試,你來教會的時候 ...


青先生的看法總是與我相似,牧師總是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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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w123 發表於 2007-2-6 11:0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aullian 於 2007-2-6 10:53 發表
宇宙時很廣博的,,他所包含的知識我們現在才認識了一點點。。
單至少可以知道,宇宙比你們的聖經更值得研究。


老弟,你忘了宇宙是誰造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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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w123 發表於 2007-2-6 10:5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握手 於 2007-2-6 09:28 發表


其實我已經回答了你的問題,甚至可以說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但是如果你不講道理,(我可以這樣講嗎?或者說是不懂道理?),我無他話可說。

對於婚姻我不想再詳述,因為即使我解釋了你仍然會堅持你的想 ...


精彩!
看來你的論道,我以後再也不敢說什麼了!如果老七還不悔改,那心也真是太硬了.

好啦,除了為老七禱告處,我也做不了其它什麼事.

也求主讓握手精力充沛,能為主做更多事工.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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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2-6 10:53 | 只看該作者
宇宙時很廣博的,,他所包含的知識我們現在才認識了一點點。。
單至少可以知道,宇宙比你們的聖經更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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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2-6 10:53 | 只看該作者
。首先,平常的行星事不會發光的,(常識好不,青貝殼,難道你還信聖經說的上帝造月亮讓他晚上發光照大地?)。行星都是折射恆星的光芒。
第二,如果按你的理論用光年來當時間單位看宇宙的存在了多少年,那麼就可以這麼推論,我們在地球就能看到宇宙誕生時的情景。或時宇宙誕生不久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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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2-6 10:49 | 只看該作者
天文單位對於度量太陽系行星的距離很合適,但要拿去測量恆星之間的距離,這把尺子就顯得太小了。

我希望你能認真的先看玩這段話。
也就是說,如果你想量你的手有多長,用尺子就行了。
如果你想量你身高多少,得用更長的捲尺。
照次推論,你想知道太陽系多大,用光年這個單位差不多。
但想知道銀河系多大,,用光年就太不合適了。。因為科學家推測銀河系的直徑都有19萬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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