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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警告無賴的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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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1-12-28 23: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智者警告無賴的惡徒>
讀經「6: 12-35」「無賴的惡徒,行動就用乖僻的口……」。在箴言第六章的這段經文中,智者所羅門警告無賴的惡徒,並告訴我們神所恨惡的七樣罪,也再次警告兒子,不要被淫婦誘惑了。他首先向惡徒發出警告:「無賴的惡徒,行動就用乖僻的口。用眼傳神,用腳示意,用指點划,心中乖僻,常設惡謀,布散紛爭。所以災難必忽然臨到他身,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這裡智者把一個無賴惡徒的心裡與行為作了詳細的刻畫,他們用「乖僻的口」到處說謊、搬弄是非,又「用眼傳神,用腳示意,用指點划」,就是用他們的眼睛、手和腳來彼此傳遞暗號,作陷害人的勾當。而且這種人「心中乖僻,常設惡謀,布散紛爭」,表示在這種人的心中充滿了各種邪惡的念頭,到處去製造紛爭。因此他們的結局就是:「災難必忽然臨到他身,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人若用神所賜予我們的口、眼、腳、手和心去行惡、去散布紛爭,去行詭詐等惡行,災禍會臨到他,他會頃刻敗壞。接著智者就列舉了神所憎惡的七樣罪:「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在這裡智者先說:「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後來再追加「一樣」變成「七樣」,而重點是在最後一樣,就是「弟兄中布散分爭的人」,因這些在弟兄中製造紛爭的人,影響面很廣。而神所憎惡的七樣罪的首項「就是高傲的眼。」可見驕傲是一切罪的根源,因它不但看不起人,還目中無神,甚至把自己視同神。

「撒謊的舌」,就是說謊言欺騙別人,這包括言過其實。「流無辜人血的手」,就是殺害無辜的人,包括墮胎。因人都是照神的形象所造,因此生命是神聖、尊貴、榮耀和應受尊重的。「圖謀惡計的心」,就是心中策劃陰謀,去陷害別人,或是為金錢的事、或是爭權奪利的事。「飛跑行惡的腳」,就是當人圖謀惡計時,腳就在行惡的路上飛跑。「吐謊言的假見證」,就是用欺騙人的謊言編造假見證,這種假見證破壞了人與人之間互信的關係,甚至使人彼此攻擊,這樣的人將遭致神的忿怒。而在「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罪更重大,因為在弟兄中布散而製造出許多無謂的紛爭,輕者使人互相恨惡,互相傾軋,重者致使整個家庭因信任根基瓦解而崩潰。所以「布散紛爭的人」的舌頭,比世界上一切可惡的東西更可惡。在此所羅門將神所恨惡的七樣罪都告訴我們,因此我們千萬不可小看這些罪的嚴重性,我們應時時在神面前反省自己有否犯過這七種罪?若有就要悔改,並求神賜我們力量脫離這些罪惡,免去神的憎惡!

之後智者警告兒子,不要被淫婦誘惑了:「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作「指教」),要常系在你心上,掛在你項上。你行走,它必引導你;你躺卧,它必保守你;你睡醒,它必與你談論。因為誡命是燈,法則(或作「指教」)是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能保你遠離惡婦,遠離外女諂媚的舌頭」。在箴言裡面,智者一再叮嚀「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謹守」的意思不單單是聽從,還包括了遵行。所以要「常系在你心上,掛在你項上」,這樣「你行走,它必引導你;你躺卧,它必保守你;你睡醒,它必與你談論。因為誡命是燈,法則(或作「指教」)是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燈」放在路上,用來照明我們走的路,神的誡命是「燈」,如果記住了,就會照亮我們的人生路程。人如果遵守神的誡命,就是行在光中,不致掉進那個黑暗的深淵裡去。這樣就「能保你遠離惡婦,遠離外女諂媚的舌頭」,這裡的「惡婦」和「外女」,在當時是指淫婦或者不安於室的已婚婦人,現在可以是指社會上一切勾引人犯罪的陷阱,也是一種黑暗的勢力。因此以色列人的父母有責任將神的誡命傳授給兒女,作兒女的就應該去遵行,然後再代代相傳下去。在以弗所書6:1-4也說:「你們做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由此可見,基督徒的父母自己要先明白主的教訓,然後才能用主的教訓去幫助兒女,這樣就不會憑自己主觀的判斷和成見去管教,以致惹兒女生氣。而子女的心態是聽取父母的建言,這樣才能得到神所應許的福氣。

最後所羅門警告說:「你心中不要戀慕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眼皮勾引。因為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塊餅,淫婦獵取人寶貴的生命。
人若懷裡揣火,衣服豈能不燒呢?人若在火炭上走,腳豈能不燙呢?親近鄰舍之妻的,也是如此,凡挨近她的,不免受罰。賊因飢餓偷竊充饑,人不藐視他,若被找著,他必賠還七倍,必將家中所有的盡都償還。與婦人行淫的,便是無知,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他必受傷損,必被凌辱,他的羞恥不得塗抹。因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報仇的時候,決不留情。什麼贖價,他都不顧,你雖送許多禮物,他也不肯干休」。這裡智者講到淫婦引誘人的伎倆,以及陷入引誘的人會有什麼下場。淫婦充滿誘惑力,使人「戀慕她的美色」,也「被她眼皮勾引」。但淫亂必然會帶來嚴重的後果:「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塊餅」,就是指使人傾家蕩產,「淫婦獵取人寶貴的生命」,人若與有夫之婦通姦,必然會付上生命的代價。因為「人若懷裡揣火,衣服豈能不燒呢?人若在火炭上走,腳豈能不燙呢?」因此通姦罪會喪掉你的生命如同你懷裡的火會把你的衣服燒毀一樣,「親近鄰舍之妻的,也是如此,凡挨近她的,不免受罰」。而偷竊者如果因為萬不得已的原因偷竊,還有彌補的機會,「賠還七倍」。但「與婦人行淫的,便是無知,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因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報仇的時候,決不留情。什麼贖價,他都不顧;你雖送許多禮物,他也不肯干休」。淫婦的丈夫因心中的嫉恨和憤怒,他絕對不會手下留情,他要的就是對方的性命。所以說那行淫的人是「無知」的人,因為他完全不顧這麼嚴重的後果。而與有夫之婦行淫的,就是不愛惜自己的生命,人犯了姦淫的罪就要付上極其慘重的代價!而神所設立的婚姻是: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一男一女。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知道婚姻是神聖的,夫妻雙方就要在婚姻里忠於彼此,互相敬重。並且要遠離性的誘惑及淫亂的行為,這樣的婚姻必會長久,也不會引火燒身!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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