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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法案倘通過中央執法人員或能在港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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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惠 發表於 2020-5-23 13:0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港版國安法」納入全國人大會議議程,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認為法案通過後,中央機構的執法人員或能在港執法,他指出:「某一些執法人員,因為已經掌握到一些資料,香港某一些份子與一些外國機構有顛覆國家或侵犯中國主權或發展利益的關係,因為他(內地執法人員)過往不可合法地,不可在港做任何行動,現在可以的。」
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今晨指,中央政府會根據需要在港設立有關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唐估計當中包括執法機關,惟強調草案內容仍待人大常委討論。
唐又指近期本港情況不斷惡化,中央認為有迫切性和權責就香港國家安全有所作為,相信大多數港人會支持;另他強調,中國有權按照《基本法》第18條,將香港國安法納入附件三,不認為會削弱「一國兩制」。
唐續稱,商界首要重視穩定和法治,有規矩以便作出投資決定,認為國安法有助穩定社會。他強調國安法對大部分市民不會有影響,因他們奉公守法,都不會做出叛國及分裂國家的行為,而言論及集會等自由仍受到《基本法》保障。他估計訂立「港版國安法」或會再引起遊行及搗亂,亦會有人感不安,惟他相信警方一定嚴正執法。



既然是國家安全層次
當然容許國家人員在港執法
尼樣嘢不可婆媽,不能口硬心軟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 ... 0522_008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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