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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生活35年的美國人@特朗普:不要簽署那個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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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國民 發表於 2019-11-22 08: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環球網微信公眾號

2019-11-22 00:29

香港「修例風波」持續至今,暴徒的做法越來越沒底線。但美國國會卻在此刻通過所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支持暴徒亂港。據港媒21日報道,有居住在香港35年的美國人在社交網站推特發文呼籲美國總統特朗普不要簽署亂港法案,他還@特朗普提醒他,香港暴徒曾放火燒一個活生生的人。



香港「橙新聞」11月21日報道稱,發文者是一名在香港居住超過35年的美國人,名叫瑪麗安(Marian Schneps),在Lippo Securities H.K. Limited公司當投資經理。

報道提及,瑪麗安在推特上發布多篇帖文。在一篇帖文中,他@美國反華議員盧比奧,並憤怒聲討:這就是你們口中的「人權鬥士」——這些年輕罪犯們乾的事!就因為他站出來反對,他們就把這個勇敢的人活活燒著了!↓



據港媒報道,這起男子被點燃的事件發生於11月11日,受害當事人姓李,當天在馬鞍山海柏花園行人天橋被人淋潑易燃液體並被點火。

在21日,瑪麗安發布了多篇與此事相關的帖文,並且還@了特朗普。↓



除此之外,他不僅在一篇推文中呼籲特朗普不要在「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上簽字,還在另一篇推文中一邊講述自己的情況,一邊苦口婆心勸告:

尊敬的總統先生,我是美國公民,在香港生活了35年。請不要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不要讓其成為法律。暴徒們、罪犯們、流氓們把一個人活活燒著,只是因為對方批評了他們造成的混亂局面。這裡的「民主派」們從來不譴責這些暴徒,香港沒有壓迫任何人。




在另一篇帖文中,瑪麗安又犀利批評美國政客:美國針對香港的法案只會顯示我們的政客是多麼無知,他們的舉動只是為了嘩眾取寵!「為人權而戰」乍一聽是不錯,只是香港並沒有人在遭受人權侵犯!這些人是罪犯,他們只是不到1000個年輕暴徒!↓


據港媒此前報道,針對香港馬鞍山一名李姓市民(俗稱「李伯」)被燒傷一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1日傍晚會見記者時曾以「令人髮指」形容。林鄭月娥痛批,暴徒行為遠遠超過爭取訴求,是在與市民為敵。林鄭月娥針對暴徒的暴力破壞行為嚴正表示,「你們的行為是不會得逞的,你們胡亂去傷及一些無辜市民的惡行,是一定不會爭取到你們口中所謂的訴求。」

她表示,暴力是不會解決問題的,暴力會產生更加大的暴力,令社會受到更大的傷害,也會給社會帶來悲劇,沒人想見到這些悲劇的發生。她呼籲,無論大家的政見如何,首要的工作是停止暴力,恢復平靜。

另外,受害當事人的妻子20日接受環球時報-環球網等多家媒體的聯合採訪時說,醫生診斷自己的丈夫是全身五成被燒傷,自出事後他便沒有醒過來,一直處在昏迷中(就在發稿前傳來好消息:經歷兩次植皮手術后,李伯目前已由危殆轉為穩定——環環注)。在和媒體的對話中,李太太數度落淚,表示自己支持丈夫當時阻止暴徒搞破壞的行為,只是沒有想到暴徒竟如此「無人性」。



被燒傷當事人李伯的妻子接受採訪。王雯雯/攝
來源:環球網/小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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