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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組織的利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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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h2016 發表於 2018-9-21 07: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門徒會」邪教組織自傳播之日起,就非常注重用經濟利益控制成員,並且收到很好的效果。近年來,「門徒會」邪教組織推行「虧補賺交」的斂財模式,瘋狂地聚斂錢財,數額相當巨大。據掌握,僅在湖北省十堰市鄖西縣,「門徒會」邪教組織通過「虧補賺交」模式,2011年至2014年期間,斂財數額高達4000多萬元。在巨大經濟利益的驅動下,部分「門徒會」人員以此為業,成為謀生的一種手段。
  「門徒會」的利益控制主要集中在兩個層面。第一,對於骨幹分子而言,他們鼓動外出「傳福音」,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如果骨幹分子被公安機關查獲服刑后,他們還會給其家屬一定的經濟照顧,從而誘導骨幹出獄後繼續從事「門徒會」非法活動。第二,對於一般人員而言,他們積極幫助,或送米送面,或送錢送物等,用小恩小惠控制底層貧困的「門徒會」成員,讓部分貧困的信徒深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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