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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真的會自燃嗎?這個幾百年來的困惑,用四個字就可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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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淘歷史

  

  1853年,英國文學家狄更斯出版了自己的長篇作品《荒涼山莊》。在狄更斯的筆下,邪惡的廢品收購商人克魯克以莫名的自燃結束了生命。為此,狄更斯遭到了社會名士的炮轟,稱其宣揚迷信。在那個時代,人體自燃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話題。

  18世紀,英國的《倫敦哲學學報》上刊登了一份關於人體自燃的調查報告:1731年,62歲的伯爵夫人班迪吃過晚餐后,在女僕的陪同下回卧室就寢。翌日,女僕驚恐地發現班迪被燒得只剩下部分頭顱和四肢。房間里瀰漫著奇怪的油煙味,窗戶上留有油膩且令人作嘔的黃色液體。最終,報告中將「班迪自燃」歸咎於酒精。

  那些被認為死於自燃的受害者有很明顯的共性:他們的軀幹幾乎都被燒成了灰燼,只剩下部分四肢與頭顱。一般來說,火災遇難者的遺體也不過被燒得蜷縮焦黑,從未聽說過軀幹化作灰燼,還能留下殘肢的情況。並且,自燃現場除了與被害者直接接觸的物品外,並沒有其他可燃物被引燃。

  

  英國維多利亞時代(1837年~1901年)的一位醫生調查了19起人體自燃事件,總結了受害者的特點:長期酗酒。有作家認為自燃就是上天對酗酒者的懲罰。

  不過,德國的大化學家李比希並不相信這種解釋,他將大量酒精注射到老鼠體內,並做燃燒實驗。結果,即使老鼠體內的酒精含量達到70%,也並沒有變得更容易被點燃。李比希的實驗證明了體內酒精含量高並不是人體自燃的原因。

  1951年7月,美國佛羅里達州發生了一起人體自燃案件。當天早上8點,房東收到了發給租客里瑟的一份電報。她走到里瑟的房門前正準備敲門,卻發現一股熱浪湧出,房門的把手被烤得滾燙。房東驚慌地以為房間失火了,連忙大喊救命,兩名路過的油漆工跑來幫忙打開了房門。結果迎接他們的是比火災還要令人驚恐的畫面:67歲的寡婦里瑟被燒成了灰燼,就像是在焚屍爐里燒出來的一樣,卻剩下一隻穿著黑拖鞋的腳似乎沒有被火焰毀滅。

  這件事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有人提出了一個新的假說——燭芯效應。

  人體的脂肪約在250攝氏度便會開始燃燒,當衣物著火時,皮膚綻裂露出脂肪。脂肪被高溫烤化又滲入衣物,此時衣物就像是蠟燭中的燭芯,脂肪則扮演蠟的角色。這樣的狀態可以很穩定地保持12個小時或者更久,足以將骨頭燒成灰燼。至於四肢等沒有衣物包裹的部位則很可能保存完好。引發燭芯效應僅僅需要一根蠟燭或者一個未熄滅的煙頭。

  里瑟太太的案件若以燭芯效應解釋起來並不複雜。案件發生的前一天晚上,里瑟吃下了四片安眠藥,在沙發上睡著了,沒抽完的香煙落在衣物上,引發了燭芯效應。

  

  1998年,加州犯罪學學院的哈案教授在BBC的一個電視節目上驗證了「燭芯效應」。他將大小與人體相當的死豬包裹在棉質的毯子里,灑上少許汽油並點燃。汽油在三分鐘的時候就燃燒殆盡,隨後毯子裹著死豬繼續緩慢燃燒。燃燒期間火勢較弱但穩定,產生的熱量並不大,房間的其他物品很安全。裹著毯子的死豬燃燒了四個小時之後,被人撲滅了,約有一半的豬肉被燒毀,部分骨頭也被燒成了灰燼。

  實驗證明了燭芯效應的確能實現並解釋「人體自燃」所呈現的效果。那些有兩三百年歷史的陳年舊案實際上也都有明確的線索:伯爵夫人班迪旁的一盞油燈中的油不翼而飛。

  若無明火點燃,人體真的不會自燃,所謂的「人體自燃」不是意外就是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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