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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於華:落實改革大計,還須言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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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之難,在於治吏;吏治之難,在於治腐。物慾無法根除,但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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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風乍起的初冬時節,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發出了強勁的改革之聲,對許多人來說如同寒流中的一股暖潮。其主旋律表達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加快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生態文明,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隨後各種解讀、分析、概括、要點紛紛湧現:有的概括出60個看點,10大關鍵詞;[1] 也有的表述為「4個熱點」,「10個亮點」,[2] 或「15項改革要點」。[3] 但無論如何理解、解釋,關鍵在於要讓人們明了稱為新改革或第二次改革的目標是什麼,道路如何走,特別是改革大計與普通人民的生計、生活有什麼關係;這就需要對改革本質的理解。
一、改革的目標究竟是什麼?
   顯然,二次改革依然嚴格限定於經濟領域的改革,如全會公報所指出:「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宏觀調控體系、開放型經濟體系,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全會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首先,高調的改革話並不意味著明確的改革目標。相較於上世紀80年代的改革——大家都知道而且認同要改的是什麼——改變計劃經濟體制,實行市場經濟體制,本次改革要改的是什麼卻不明確。強調進一步開放市場,「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與上世紀的第一次改革目標並無不同,「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也未能明確二者到底為何種關係。特別是一再強調前、后三十年不能相互否定;毛、鄧體制不能相互否定;什麼都不能否定還改什麼?還能如何改?此外,在高調突出改革話語的同時又特彆強調「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將其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支柱」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必須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必須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這兩個必須一出就使得改革目標又變得模糊不清了。
   目標不明的另一表現是,政治體制的改革基本不提,卻同時強調「不能出現顛覆性錯誤」;而在實際操作中,政體改革毫不鬆口,意識形態進一步收緊,控制言論自由和防止社會組織化更加嚴苛;這些都凸顯出權力的主導作用。這就使得人們不免擔心,雖然大力強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但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市場背後仍然是權力之手,看得見的手比看不見的手更強大有力。
   其次,實行改革必須有開放相伴。比如上一次改革開放,倡導解放思想,要有開闊的胸襟,開放的心態,開明的思想,如此才能釋放社會活力,帶來整個經濟、社會、文化的生機。但此次改革卻感受不到這些,唯有緊繃的神經,緊握的拳頭,緊張的心態,遇有重大事件還緊緊捂住信息傳播,讓人們揣測、猜謎。實際上,僅有「適應經濟全球化新形勢,必須推動對內對外開放相互促進、引進來和走出去更好結合,促進國際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以開放促改革。要放寬投資准入,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擴大內陸沿邊開放」等經濟領域的開放並不意味著全面和真正的開放。
   第三,改革共識難以形成。回想一下不難得知,上一次改革是有共識的,建政30年曆經數次政治運動,致使經濟停滯,民生凋敝,文化衰落,大家都覺得這樣下去不行了,再也無法持續了,上下左右都有此共同的認識,所以改變計劃經濟體制走向市場經濟的改革有著強勁的動力。而這一次改革的動力來自於哪裡?如果依然只將改革限定於經濟領域,很難獲得社會各階層、特別是下層民眾的普遍認同。原因在於孫立平所分析的「轉型陷阱」的存在,「在這種變革和轉型的過程中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阻止進一步變革的過程,要求維持現狀,希望將某些具有過渡性特徵的體制因素定型化,並由此導致經濟社會發展的畸形化和經濟社會問題的不斷積累」,形成特殊利益集團綁架國家、綁架社會、以改革的名義獲取利益的狀況。[4] 如此走樣變形的改革,必然引起一般民眾對改革的抵觸。正如我們在現實生活中能看到的,許多民眾一說起改革就心驚肉跳,生怕遭受利益損失。「轉型陷阱」的存在使得改革不可或缺的頂層設計沒有動力,普通民眾也沒有動力,希望推動變革的社會進步力量又因重重打壓而過於弱小,難以形成推動社會前行的力量。
   真正的改革目標不能僅僅指向經濟制度,改革不能只著眼於民生。民主政治的建設、公民社會的發育都是改革的重要指向;落實依法治國,促進社會公正,才是民生的根本保證。具體而言,要改的應該是1989年以來形成的「惡政」——即二十多年來逐漸坐大的權貴體制,其內涵是特殊利益集團死保既得利益和所謂「紅色江山」;以資源環境毀壞為代價的「發展」和壓制民眾正當利益表達的「維穩」,是這一權貴體制和權貴集團思路的集中表達。若改革的目標指向於此,則能在最廣泛的社會基礎上形成改革共識。
   二、改革的方式——集權還是放權
   三中全會決定第十條指出:「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位度籠子的根本之策」。以制度限制權力,使之在陽光下運行,可以說是本次改革最重要的內容。但如何達到限權的目標,人們卻提出了不同的路徑。特別是對成立專門的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有人認為此舉必要,「必須以集權的方式推動改革,達到最後放權的目的」;也有人認為:「必須成立更高機構去強力推動改革。不是集權,而是解決改革很難推動這種狀況的一個重大舉措。這是因為改革到了關鍵時刻,如果沒有高層次的協調,改革是很難推動的。」 例如,改革進入攻堅期發改委本身應承擔改革職能,然而其目前處於一種「早就需要改革」的狀態,無法推動涉及到諸多利益突破的改革,所以必須成立一個高層機構來推動改革。(遲福林)
   以法外之權來推動改革,以集權的方式達到最後的放權,這個邏輯很難成立。中國社會的結構性問題是權力、市場、社會關係嚴重失衡,其癥結在於權力過大,又不受限制,權力成為既無上面約束,又無下面監督,同時缺少左右制衡的橫暴力量;甚至在有的地方出現公權力「私化」甚至「惡化」、「黑化」的趨勢。獨大而又不受控制的權力為了自保必然打壓公民權利,侵犯民眾利益,掠奪社會財富,加劇社會矛盾。為保護既得利益並獲取更多利益,就須維持現狀並進一步強化權力,由此,「維穩」,「勞教」,「雙規」,「軟禁」等法外手段就會大量使用。權力濫用必然導致整個社會生態全方位惡化,甚至有趨向全面黑暗統治的危險。
   面對權力失控狀態,真正的改革必須從限權開始。憲政所要做的就是限權——將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維權——實現和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平權——推進權力均衡與權利平等。憲法法律至上才有依法治國。這意味著必然改變現有的「維穩」思路。處理社會矛盾的體制化(或運動式)趨勢與制度化建設有著本質的區別,在很多情況下甚至截然對立:制度化的核心是法治,而體制化的核心是人治;制度化要求法律在權力之上,而體制化則是將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制度化的關鍵是權力的適當分散與制衡,而體制化的關鍵是權力的進一步集中;制度化的渠道是司法建設和社會建設,而體制化的渠道則是架設更多的政府部門和過度行政化;制度化認為穩定和表達缺一不可,而體制化則認為「穩定壓倒一切」;制度化相信化解社會矛盾需要全社會的參與,而體制化則相信解決社會矛盾只能依靠政府的力量。[5]
   如何才能形成更有成效的治理能力?是通過社會的重建,形成政府、市場、社會相互配合的治理結構,還是造就一種更強大的權力來包打天下?這將是我們面臨的迫切抉擇。企圖用獨大的權力包攬一切的做法,已經被中國的經濟社會實踐證明是行不通的。在今天的時代,回到總體性社會的老路上是沒有出路的。我們該做的是讓眾神歸位: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社會的歸社會,三者各司其職,各守本分,互補互助,相互制衡。這才是應對日益複雜的經濟社會生活的正確選擇。權力失控和腐敗必然導致巨大的社會不公正,於是社會衝突頻發,上下交惡,以鄰為壑,弱肉強食,規則不存,亂相環生。中國社會的強權力、弱市場、無社會三個因素結合在一起,是各類社會問題的根本原因,它造成既得利益集團畸形發育,不公正的社會秩序得以形成。在此情況下,唯有社會建設是公平正義得以實現的保證,重建社會或許是我們走出這個困境的唯一路徑。 [6]
   三、改革的名與實
   真改革要動真格,落實改革大計重點不在文字,不在話語,不在解釋,更不在宣傳,而在實踐。十八大之後,人們看到了一些嘗試性的改革實作,例如廢除勞教,改變計生政策,戶籍制度變革的嘗試,「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反腐舉措等等;這些當然都值得肯定。然而,人們同時也感受到與宣傳上的改革開放不相吻合的收緊趨勢。輿論宣傳上的改革、開放、解放思想,與現實世界中的抓人、禁言、刪號封網同時進行;不斷聲稱的制度、理論、道路三個自信,與現實中表現出的若干不自信甚至萬般恐懼形成對比。反腐措施頻出,規定愈加細膩,從飲食起居到用車出行,無一不及,甚至詳細到「培訓住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過年「嚴禁用公款購買、印製、郵寄、贈送賀卡、年曆」等等,但是仍然止不住腐敗,觸及不到核心問題,條例、規定、通知再密集出台也得不到民眾的滿意,說明都是治標之法,唯有制度性反腐才能治本。
   新改革若能觸動既得利益、挑戰權貴集團是值得讚許和期待的,但需要動真格挑戰自身,才有實質意義。今天的改革難就難在跳不出「轉型陷阱」,如孫立平所言,左陷極權,右陷權貴;前者是老路,後者是邪路,難免左顧右盼,進退失踞;而原地不動,維持現狀,也不是出路。其實說難也不難,憲政民主、依法治國的康庄大道就是正路和出路,關鍵在於改革要真正動起來、進步要抬腿走起來。表達改革誠意,釋放權力善意,可從放人解禁開始。
   名實不符的改革難以凝聚改革共識,還會導致各階層社會心態的惡化。回顧上世紀80年代的改革開放,給整個社會帶來一種自由開放、生機勃勃的氛圍,各個階層都感覺通過努力能夠改變處境,改善待遇,有希望,有奔頭;而一味收緊、高壓,嚴防死守,只會造成死寂一片,哪個階層都感覺不好,不安全,沒出路。這種感覺正是社會生態惡化趨勢的體現:上層是緊張,恐懼,左右為難;中層有著強烈的不安全感,觀望,準備撤退;下層則擔心利益受損害,權利被剝奪,維權、表達無路,難免積累更多的怨恨甚至暴戾之氣。
   使社會生態趨於良性,必須改變你死我活的傳統思維方式,至他人於死地者亦至自己於死地。一個正常的社會必是多元共存,和諧社會不是大一統。
   人類的生存依賴於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由自然生態概念引申到社會生態也是同樣的道理。健康的人類社會必是多元的。保持多樣性是一地乃至一國生死存亡之大計。如果形成一種獨大、一家獨大而缺少制衡的生態,其必然擠占甚至壟斷其他社會力量的生存資源,導致嚴重的社會生態惡化和諸多社會問題。最懂得五味調和、五音和諧的中國人應當不會唯獨不明白政治-社會多元性的道理。
   費孝通先生在他的80壽辰聚會上,曾經就文化與社會的多元共存意味深長地講了一句16字箴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天下大同」。也就是說在讚美自己所喜歡的東西時,也要承認和尊重別人認為美好的東西,「美美與共」就是多種多樣的美,沒有孰優孰劣,而是可以互通共存,此時才能實現「天下大同」,這才是和諧的狀態。可知,強加一種意識形態或單一核心價值體系的社會不是和諧社會;全國人民用一張嘴發聲、用一個頭腦思考的「統一」年代我們不是沒經歷過,「文化大革命」的時候就是如此。文革沒有讓我們走向和諧,反而走向整個民族的分裂與浩劫。
   改革再出發必須著手政治體制的改革,通過清理權貴惡政,建立法治國家,建設一個公平正義的好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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