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讀者在本報「我要投訴」微信公眾平台上留言,稱在顧村公園,有近150畝的公園用地,被柵欄緊緊圍住,持門票遊客不能通行。在公園遊覽圖上,這片區域被稱為「異域風情園」,是顧村公園一期工程配套的「一軸、一帶、三區、七園」中的一園。(1月12日《新聞晨報》) 按照公園管理方所說的,為了彌補公園管理支出的缺口,將園區內的風情園租出去,也是增強公園的造血功能。區上財政撥款又非常有限,公園管理方將公園變會所,也體現出「自己動手豐衣足食」不等不靠不要的思想。但是問題就出在,公園變成高端婚慶會所后,公園還能叫公園嗎? 相關資料顯示,風情園於2008年的核批是生態休憩綠地,隨後於2013年又改為商業服務用地。但是公園管理方的回答是,目前風情園的土地性質仍是綠化用地,並不是商業用地。不知道是文件想忽悠群眾,還是管理方想忽悠政府,這塊地到底該用來做什麼,以及現在正在做什麼,好像大家心頭都是一本糊塗賬。實際上,該莊園於2011年就開始運營,也就是同公園一起開辦的。這就不難理清了,公園在建立之初,就打算將風情園租出去,2013年再次更改土地用途也是「先上船後補票」的無奈之舉。 如果風情園一開始就定位為高端婚慶會所,那麼所謂的增強公園造血功能一說,顯然就站不住腳。公園還沒有正式運營,你憑什麼能夠預知財政撥款收不抵支?怎麼就知道必須依靠租賃收取租金來彌補管理支出?如此看來,公園管理方不過是想藉機斂財,把公園當成牟利的工具罷了。 然而令人費解的是,風情園已經是名亡實亡,或者說從未存在過,為何在瀏覽圖和網站等宣傳資料上,都還明明白白地標註著風情園呢?甚至在購票處,售票員都不知道風情園為何物。唯一的可能是,為了讓公園「看上去很美」,公園管理方不顧公園實際情況,虛增公園基礎配套,這樣就可以吸引更多不明真相的群眾買票進園。 當然,為了盈利,將公園改為私人高端婚慶會所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個前提是,必須搞清楚風情園到底是不是公園規劃的一部分,以及是不是組成公園的一部分。如果不是與公園一同規劃的,那麼就有亂用政策的嫌疑,在規劃中,商業用地和公園用地顯然不在一個政策範圍內。其次,如果開放后的公園中沒有風情園這部分服務,那麼再將風情園納入公園的整體服務內容,就涉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打著公園的旗號,卻辱沒了公園的「公」字。 有文件規定:「公園是公共資源,要確保公園姓『公』,嚴禁任何與公園公益性及服務遊人宗旨相違背的經營行為。一是嚴禁在公園內設立為少數人服務的會所、高檔餐館、茶樓等;嚴禁利用『園中園』等變相經營。」公園既然姓「公」,那麼就應當為公眾服務,不能將公園變成個別人牟利的工具,更不可玩弄群眾、欺詐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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