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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俄羅斯十年「反腐路」告訴中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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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LATER 發表於 2014-10-13 10: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依法治國」不是最近才被政府重視,它其實始終貫穿於中國改革開放30年的過程中。但為什麼在政府三令五申之下,依然出現了「老虎」打不完、「蒼蠅」拍不盡的遍地貪腐現象?包括運動式反腐在內的各種手段,哪個能夠徹底杜絕腐敗?

  以「依法治國」為討論主題的第十八屆四中全會,即將在2014年10月召開。但我們必須釐清一個思路,「依法治國」不是最近才被政府重視,它其實始終貫穿於中國改革開放30年的過程中。但為什麼在政府三令五申之下,依然出現了「老虎」打不完、「蒼蠅」拍不盡的遍地貪腐現象?包括運動式反腐在內的各種手段,哪個能夠徹底杜絕腐敗?

  對於如何預防懲治腐敗的問題,我們的專家和學者也都給過建議,歸納起來大概有三個類型。第一類,也是談得最多的,叫作「高薪養廉」。以新加坡和中國香港特區為例,這兩個地方的政府的清廉排名絕對位居世界前列,同時這兩個地區政府的官員的工資也非常高,所以就有人建議,說我們的政府應該仿照新加坡和中國香港,實行「高薪養廉」。第二類,運動式反腐,也就是加大打擊腐敗的力度。第三類,像中國香港和新加坡一樣,成立廉政公署或者貪污調查局之類的監察機構。但是,對於這三個思路,我的感覺是,都不一定行得通。為什麼這樣講?我接下來一一跟各位分析。

  高薪能夠養廉嗎?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各位,不能。我給各位舉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中國古代曾經實行過「高薪養廉」,但都沒有成功;宋朝的王安石推行過「高薪養廉」,結果失敗了,失敗的原因是,王安石發現,人的貪慾是無止境的,無論你給官員多少錢,他都不會滿足。還有清朝,清朝從雍正皇帝開始就有了「養廉銀」,就拿晚清名將、台灣巡撫劉銘傳來講吧,他的年俸是155兩白銀,各位猜猜看,他的「養廉銀」是多少?1萬兩白銀,相當於本薪的65倍。而且劉銘傳不是個例,因為清朝官員的「養廉銀」普遍是本薪的10~100倍。但結果呢,清朝末年的腐敗令人咂舌。

  另外一個例子,是我們媒體經常說的新加坡版「高薪養廉」。那各位曉不曉得,我們完全搞錯了新加坡的「廉政」與「高薪」的關係。新加坡在20世紀50年代的時候,腐敗是非常嚴重的,後來,新加坡在1952年成立了新加坡貪污調查局(CPIB),李光耀總理上任之後,給予了這個部門絕對的權力,嚴厲打擊了腐敗,腐敗問題得到了解決。而所謂的「高薪」是新加坡1994年才推出來的。所以說,我們完全搞錯了「廉政」與「高薪」的因果關係。另外,新加坡的「高薪」並不是針對所有公務員,而只是總統、總理、部長一級的,而普通公務員的平均薪酬跟一般企業人員差不多。我們作了一個調查,新加坡公務員的平均月薪只有社會平均水平的90%,相當於新加坡建築工人的工資水平。

  其實,除了新加坡,挪威和瑞典政府的廉政程度也都排在全球前十,那它們的公務員薪水是什麼狀況呢?我們作了一個計算,挪威公務員的薪水是社會平均工資的1.02倍,瑞典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是社會平均工資的0.99倍。也就是說,這兩個國家的公務員並沒有享受高薪,但卻廉潔。這說明,「高薪」和廉政並沒有什麼必然關係。

  俄羅斯的腐敗問題一直都非常嚴重。從普京第一次當總統開始,俄羅斯就開展了持續10多年的運動式反腐。普京上任的第二年開展了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反腐行動,叫釣魚執法。什麼意思?就是執法人員用錢引誘官員受賄,來測試這個官員的忠誠度和忍耐力,看官員們能不能經受住誘惑。透過這個方法,僅在2002年初,普京就已經把俄羅斯的交通部長阿克肖年科、總統辦公廳主任沃洛申、天然氣工業公司第一副總裁舍列梅特、國家杜馬代表戈洛夫廖夫等高官、高管拉下了馬。到了2007年的時候,普京還下令出台了「反腐標準計劃」,這裡面有一條非常有意思,要求在官員會見商人的地方安攝像頭;另外,還建立公務員舉報網,發動老百姓揭發官員的腐敗行為。

  普京卸任后,梅德韋傑夫上台,他也開始了一系列打擊腐敗的行動。也就是說,從2002年開始到2012年,這10年裡從來沒停止過反腐敗行動,而且,力度特彆強、攻勢特別猛。但是結果告訴我們,俄羅斯的運動式反腐,基本沒有取得任何重要成就。因為根據國際反貪組織「透明國際」的調查,從2001年到2011年這10年裡,俄羅斯的貪污受賄案增加了7倍。俄羅斯官員腐敗行為愈演愈烈,甚至滲入到每個環節,俄羅斯媒體還曾經公布了一份政府腐敗「價目表」,根據這個價目表,俄羅斯老百姓要想快點拿到出國護照,得向官員行賄500~700美金;為免服兵役,行賄1 萬~2萬美金;讓孩子上個好小學或者中學,行賄1000~3000美金;如果是差生想上名牌大學呢?那也沒問題,交5萬美金就行了。還有更離譜的,就是買官賣官的「價目表」。幾年前,俄羅斯自由民主黨的領袖透露說,俄羅斯的州長還有類似於議會上院的聯邦委員會委員級別職務,開價是500萬~700萬歐元;要是級別低的,比如司長或者署長之類的,交300萬~400萬歐元。這些觸目驚心的數字,已經說明了,俄羅斯的運動式反腐完全無效。

  根據第三個思路,有專家建議我們搞一個像中國香港和新加坡一樣的廉政公署或者貪污調查局,並且直接由高層負責。坦白講,在這方面中國香港、新加坡做成功了,但是也有一些失敗的例子,比如俄羅斯。2004年,普京在第一任總統任期中,下令成立反腐敗委員會,目的當然是為了打擊腐敗。普京讓當時的總理卡西亞諾夫擔任這個委員會的主席,全權負責。結果是,這個委員會成立一個月後,卡西亞諾夫就被免職了。為什麼?因為這個卡西亞諾夫本身就是一個大貪官。這個人經常透過職務之便,比如和西方信貸機構談判,比如和俄羅斯寡頭企業簽訂重大項目的時候收回扣,胃口還很大,每一筆從他手裡經過的交易,都要留下2%當作回扣。因此,有人給他取了一個外號,就叫「2%先生」。

  透過「2%先生」,我再提一個更加極端的假設,就是「無賴假設」,它是由18世紀的英國哲學家休謨提出來的。休謨假設:每個人的本性都是惡的,所以任何政府在制定製約和監控機制的時候,都必須把每一個政府成員想成是無賴。這些官員就是為了謀求私利來到政府的,他們天生野心非常大,給多少權力和金錢都沒法滿足。當然,休謨的意思不是說每一個當官的人都是無賴,他只是建議說要按照「最差情況」來設計機制。也就是說,假設每一個官員都會在各自的職位上有貪腐行為。比如說俄羅斯,即使是掌管反腐敗調查委員會的國家總理也會腐敗。那基於這個假設,我們就必須在一開始設計制度的時候,就要想辦法堵上可能出現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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