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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重:透過台灣大律師的淚水看李天一案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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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終如一 發表於 2013-7-13 12: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近日大陸多家媒體刊文《李天一新律師聲明:警方以真實姓名披露該案侵權》,將已經鬧的沸沸揚揚的李天一涉嫌輪姦案推向了高潮,有更多的先前沉默的網友,也都加入了聲討的隊伍中。若不是中共網路的封鎖,若不是成千上萬的網警潛伏在網上監控、封殺網民的聲音,若不是卑賤五毛黨的配合等等一系列打壓手段,這個案子所引起的公憤,還不知會產生什麼樣的社會後果。

李天一家人新委託的律師的聲明內容中有幾點引起公憤:一、即使此案成立的話,也不過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二、警方以真實姓名披露該案屬於侵權;三、很多地方媒體、中央主流媒體、各大門戶網站的公開報導,對李天一及其家人侵權;四、個別媒體或社會人員的侮辱、誹謗,損害了李某某及其家人的名譽,明顯的違法侵權;五、媒體有義務愛護和保護老藝術家們;六、酒吧有責任,喝酒是李天一強姦她人的誘因,酒是本起強姦案的罪魁禍首。

在新律師的這份聲明中,從警方、媒體、網民到酒吧幾乎所有的人都是違法侵權的,好似這世界上只有李天一及家人是好人、是受害人而且被侵權,好似全天下人都欠李天一及家人的,好似所有賣酒的營業場所都應該關門,否則,喝酒人犯罪,賣酒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好似別人犯罪都是犯罪,而官二代、富二代、紅二代犯罪就不是犯罪?好似酒後強姦就不是強姦……,更何況李天一新聘任的律師之一王冉,曾經在本案公訴的海淀法院檢察院工作過,王冉是不是該迴避此案呢?這種聲明怎麼能不引起公憤?在光天化日下,這律師竟要為證據確鑿的流氓強姦輪姦案翻案,天理何在?

這不禁使我想起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在台灣發生的一個類似的案子。一個善良賢達的、非常有名望的大律師,經人介紹接觸到一個殺人案,這在當時是非常轟動的一個案子,因為殺人犯的父親是國民黨戰死沙場的高級將領,而且是家中唯一的獨苗。在認真分析了案情以後,大律師婉言謝絕代理這個案子,並直言告訴委託人,這個案子依照法律來講,怎麼都是死刑。

但是基於殺人犯的父親為國捐軀,還有朋友的推薦關係,大律師就給犯人家屬出了一個主意,也是唯一能免死的希望,就是特赦,以父親獻身國家的英雄事迹,來換回兒子一條命,只能試試,別無他法。於是犯人家屬照辦,最後果真被蔣介石特赦,先獲得無期徒刑,最後被假釋出獄。

但是這個犯人出獄后,又一次殺人,結果自然逃不過死刑的命運!大律師聽到這個消息后,淚流滿面的懺悔地說:這第二個被殺的人是因我而死呀,如果當初我不出這個主意,犯人就不會繼續禍害社會,就不會繼續殺人,我有罪,有罪呀!

同樣讓我們來看看李天一案的代理律師們吧,上一次為李天一打人事件做代理的律師及其父母對李天一的縱容,恰恰害慘了李天一,更加助長了李天一無視法律的惡行,錯過了及時吸取教訓,痛改前非的良機。如果李天一的惡行僅僅停留在打人這個級別上,而且改過,他還有未來,所謂浪子回頭金不換,那麼也就不會發生今天的強姦、輪姦案,也不會有今天的20歲被害人楊女士存在了。

最害李天一的是這次強姦、輪姦案的二位新任代理律師,一上來就高調要為李天一進行無罪辯護,試想一下,李天一一旦無罪釋放,且不說對社會的禍害,且不說對國家法律的踐踏,就單單對李天一本人,將慫恿他今後犯下何等罪過?這不等於是和李雙江夫婦共同把李天一往死路上送嗎?今日李天一因為強姦、輪姦犯重罪,好在還留有一條小命在,若不好好依法服刑,待他來日犯下更重的罪,豈不丟了性命?還好,總還是有職業道德和良知的律師存在,前任律師薛振源,因無法達到李天一母親夢鴿的無罪辯護要求而辭職,值得稱讚的。

我們再來看看李天一的父母李雙江、夢鴿夫婦,孩子能有今天的惡行,絕對是與父母的教育分不開的,上一次打架事件,人們多少還沒有對他們厭惡到這種程度。但是這次母親夢鴿對律師無罪辯護的要求,就完全給出了李天一會走到今天這一步的全部答案了。如果作為父母能及時的糾正孩子的一些不好的行為,而不是一味的放縱,每次犯罪都凌駕於法律之上,李天一也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今天這個案子是他們夫婦今生今世最後一次挽救兒子的機會,現在畢竟孩子還有一條活路,別管判多少年,有活路就有機會重新做人。所以現在不應該再為李天一做無罪的狡辯,或者爭取少坐幾年的牢,關鍵之關鍵是教育李天一徹底認清自己的罪行,接受教訓,要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並下定決心重新做人。

再退一步講,如果當初案件一發生,李雙江夢鴿夫婦不走後門,不託關係,不仗勢欺人,而是真誠的向被害人進行人道慰問與歉意,並賠償其損失,積極地幫助自己的兒子,從思想上徹底轉變,老老實實的去服刑,勇於承擔自己的罪行而付出的代價和責任,這樣就不會繼續加害自己的孩子,也不會給社會造成這麼大的負面影響,更不會激起這麼大的民憤,更不會被幾億的網民戳脊梁骨。

可是我們看一看今天,幾億網民的怒火已經被徹底點燃了,新上任的律師分明就是在煽風點火,火上加油。兩位律師若真的為李天一計,還是趕快放手吧,否則或許在將來的某一天也留下悔恨的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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