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之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擬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考核,結果作為主管部門對各 省區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評的依據之一,每5年為一個考核期。此舉雖然標誌著中國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責任與考核制度的正式確立。不過筆者認為,再嚴格的制度,只寫在紙上就等於零,必須要落實到實際行動中,讓老百姓看到有幹部因為水污染防治不力而落馬。水污染日益嚴重的根源在於單一追求G D P的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機制。如果再不放棄這一嚴重破壞環境的經濟發展思路,水污染將演變成為整個民族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