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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大絕密件洩密案 前國務院秘書俞梅蓀上訪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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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2-12-2 20: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2/12/2  消息來源:法廣網

中國大陸的上訪維權人士可能不會想到,一位前國務院秘書也在他們這個群體中。這個喊冤的不幸者名叫俞梅蓀,他向「十八大(專題)」產生新的中央委員會發出伸冤信,要求討回公道,懇請中央敦促司法部門查處涉嫌盜印竊取中南海機要文件並栽贓陷害他的中共上海《文匯報》黨委,將真相照耀在法律的陽光下。俞梅蓀涉及「十四大」絕密件洩密冤案,坐牢三年,蒙冤十九年,他盼望中共新領導能像前總書記胡耀邦努力為三百萬件冤假錯案平反昭雪那樣,撥亂反正,力挽狂瀾,受到人民擁護。

  俞梅蓀八四年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在中南海從事立法工作十年,歷任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綜合秘書組副組長、組長,黨小組長、保密委員,兼管對外宣傳。一九八八年起任原國務院副秘書長、七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顧明的秘書,期間俞梅蓀還因工作出色受到習仲勛等中央首長的批示表揚及接見。

  據亞洲週刊報道,一九九二年九月,中共「十四大」召開前夕,中共上海《文匯報》黨委書記兼總編輯張啟承為求政績,專程來京,想刺探上級精神,以利宣傳口徑。《文匯報》駐京辦主任王捷南反覆向俞梅蓀求援,說是為支持家鄉的黨報搞好政策與法治宣傳,俞梅蓀讓他們看了《十四大徵求意見稿》。當時王捷南向俞梅蓀保證依保密法,不複印、不摘抄、不外傳。其實,王捷南仍然竊取並盜印了俞梅蓀保管的中央文件。

  一九九四年一月,北京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洩密罪逮捕了俞梅蓀.當時由第七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江平為俞梅蓀做無罪辯護。江平辯護指:「「俞梅蓀在王捷南多次懇求下,為對黨報工作給予支持,將文件給王參閱。王安排他人與俞梅蓀談話,藉機躲開俞的視野,在另外房間將檔偷偷複印。」「俞主觀上不存在洩密的故意,未造成嚴重後果,不構成犯罪。」但法庭根本不理睬江平的辯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有期徒刑三年。

  俞梅蓀對亞洲週刊表示:「我工作疏忽,有過失,當不至於犯罪。國家安全部門調查處理,作案當事人成為誣陷和指控我的證人,讓我為《文匯報》頂罪。」一九九七年,俞梅蓀刑滿回到上海,找到王捷南。王承認,他將盜印的文件交給上海《文匯報》黨委。俞梅蓀說,刑滿釋放十六年來,十六次前往上海找《文匯報》領導,均由作案人王捷南代表報社領導承諾:「正在積極解決,請耐心等 待。」俞梅蓀又十次前往《文匯報》駐京辦,駐京辦陸姓主任代表報社領導斷然拒絕解決任何問題。

  俞梅蓀從中共黨員、紅牆內官 員到刑滿釋放者,在上海流浪維權上訪五年,反被加倍迫害,長期被警方維穩打壓,淪為求告無門的弱勢訪民。 [ 俺想說幾句 ] [ 查看網友評論( 12 ) ]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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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好啊1 發表於 2012-12-3 11:24 | 只看該作者
俞梅蓀身居次位,應該知道中國共產黨內是對上級負責的,而非對《文匯報》負責的。所以,他的要求無理。如何處理王捷那是另一回事情了。

嘿嘿,
好啊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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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子在 發表於 2012-12-4 03:16 | 只看該作者
法制無法,黨有能力解決嗎,老實說,我是有點懷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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