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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涉嫌「重大違法犯罪」,不日將移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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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2-9-18 22: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2-09-18 04:25:27     牛淚

很多人都說老牛手眼通天,是江胡習的親信家臣,其實都是在給老牛戴高帽子,從專業情報分析的角度講,很多猛料都會隱藏在官方不經意所隱藏的一些細節中。老牛這篇文章就以剛剛審理完的王立軍案,告訴各位如何透過公開資料,進行初級情報分析,得出薄熙來涉嫌「重大違法犯罪」,並將很快移送司法處理的結論。

2012年9月17日、18日,成都中院一審開庭審理了王立軍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案案。在官方事後發出的正式通報中,提到: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立軍身為重慶市公安局局長,違背查禁犯罪職責,徇私枉法,明知薄谷開來有故意殺人重大嫌疑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被告人王立軍作為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外國駐華領館,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被告人王立軍身為重慶市公安局局長,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未經批准或者偽造批准手續,先後對多人使用技術偵察措施,嚴重破壞了社會主義法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 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被告人王立軍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05萬餘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之規定,應當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王立軍後來要求重慶市公安局有關人員對薄谷開來涉嫌殺人案重建檔案、調查補證、保留物證;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薄谷開來涉嫌故意殺人的問題,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積極協助複查,為公安機關偵破該案起了重要作用,可以對徇私枉法罪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王立軍犯叛逃罪后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其叛逃的主要犯罪事實,屬自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王立軍犯有數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應當數罪併罰。被告人王立軍揭發了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為有關案件的查辦發揮了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依法可以減輕處罰。

這個通報看似平淡無奇,真正的猛料就隱藏在最後一句:「被告人王立軍揭發了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為有關案件的查辦發揮了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依法可以減輕處罰。」

首先,要分析王立軍揭發的這個「他人」是誰?

很顯然,這個「他人」不是指谷開來。因為如果是谷開來的話,就應該構成官方通報第二段對王立軍「徇私枉法案」從輕處罰的理由,會併入第二段第一句表述,並直接點出谷開來名字,而不是像目前這樣在最後另起一句,且用「他人」稱呼。

這個「他人」也不會是在谷開來殺人案中「徇私枉法」的四個警官,應為如果是這四位,也沒必要用「他人」稱呼。「他人」也不是指薄熙來之外的其他人員,因為迄今為止官方尚未對他人進行歸罪處理,對王不能構成揭發立功。

這樣逐個排除下來,這個「他人」就指向一個人,這個人只能是薄熙來。

其次,為什麼說政治局已通過薄案處理決議?

記性好的朋友應該記得,官方4月10日對薄熙來的處理公報用的是「重大違紀線索」。顯然在4月10日,中紀委對薄熙來犯案的掌握只到發現「線索」的程度,定性是「重大違紀」。

在合肥審理谷開來的時候,法庭提到對谷開來減輕處罰的理由,用的是「在歸案後向有關部門提供他人違紀違法線索」。這說明審理谷開來的時候,中紀委對薄熙來的調查還沒有結束,或者說政治局還沒有通過對薄熙來的案件定性,所以用的還是「違紀」一詞。

這次審理王立軍案件用了「重大違法犯罪線索」一詞。這就告訴我們三個非常重要的信息:1、中紀委對薄熙來案的調查已經完畢;2、中央政治局已在近期開會討論並通過了對薄熙來的案件處理;3、薄熙來案的定性已從「重大違紀」上升到「重大違法犯罪」,薄熙來前途兇險可想而知。

第三,為什麼說薄熙來不日將被「移送司法」?

這需要有一點政治常識。就中央來說,高層肯定不願薄熙來成為十八大焦點,造成類似「兩會」期間喧賓奪主的局面。所以除非高層再出現分歧,中央會盡量在十八大開前為此事了結。所以一旦中紀委偵辦完畢,會儘快移交司法處理,且據老牛所知,賀國強同志是不願意捧著這個燙手的山藥退休的。

這樣操作還有一個好處,就是一旦十八大上記者提問,發言人一句話就可以打發:「該案已經移送司法,中國是法治國家,司法部門會依法審查處理」。得!本來一個醜聞,又成了吹噓自己是法治國家的機會。

以上就是這個事情的簡單分析。

怎麼樣,很牛逼的猛料,背後邏輯是不是很簡單?是不是都是公開資料得來?其實很多工作都是這樣,一些重大的科技突破、一些極具軍事或商業價值的情報,等你激動萬分地搞到手裡。拿到答案之後打開一看:嗬!怎麼原來這麼簡單!就他媽一張紙的距離!

可問題是你沒有突破這個界限的時候,就覺得玄之又玄,甚至有點遙不可及,這些都是很正常的心理。各位牛糞也可以嘗試做一些這樣初步的情報分析,其實是蠻有意思的一件事

【多維新聞】本文網址:http://blog./post-236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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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i 發表於 2012-9-18 23:34 | 只看該作者
違法亂紀,黑吃黑霸,該從上層動手了。每次只抓個小科長、處長。。。腐敗只能越演越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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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nn93n9 發表於 2012-9-18 23:36 | 只看該作者
既然薄熙來早已被以重大違紀撤職,如果不找出重大違紀的證據,中央和胡溫如何下台?共產黨什麼時候會承認自己有過這麽大的錯誤和失誤?即使平反也是後任的事情,在任的是不會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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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12-9-18 23:57 | 只看該作者
11nn93n9 發表於 2012-9-18 23:36
既然薄熙來早已被以重大違紀撤職,如果不找出重大違紀的證據,中央和胡溫如何下台?共產黨什麼時候會承認自 ...


你如果是律師,開庭時請你去辯護。簿谷開來和王立軍有一共同減罪的條件,就是立功,立的什麼功,明白人都心裡有數。

中國日報: 王立軍有重大立功表現可獲減刑
http://my.backchina.com/forum.ph ... &fromuid=23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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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世石 發表於 2012-9-19 09:36 | 只看該作者
網民中的「袁天罡」還真不少。可能沒有袁天罡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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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放屁 發表於 2012-9-19 23:14 | 只看該作者
11nn93n9 發表於 2012-9-18 23:36
既然薄熙來早已被以重大違紀撤職,如果不找出重大違紀的證據,中央和胡溫如何下台?共產黨什麼時候會承認自 ...
2011年12月底,王立軍身邊4名工作人員被非法審查。王立軍和薄谷開來的矛盾越來越大。
相關證人證言顯示,2012年1月28日,王立軍向當時的重慶市委主要負責人反映薄谷開來在「11·15」案件中有重大作案嫌疑,29日上午受到其怒斥,並被打了耳光。當時在場的郭維國在訊問筆錄中稱:「打了王立軍,這個矛盾就公開化了。」
Read more: 新華社成都9月19電:王立軍案件庭審及案情詳述 - 時事述評 - 貝殼村


誰有這能力和權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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