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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車難度增大三倍 "廣州限牌"細則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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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 發表於 2012-7-19 19: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購車難度增大三倍 "廣州限牌"細則解讀



●  廣州限牌購車政策細則中重點內容解讀:

1.北京+上海模式

廣州限購政策的突然頒布讓我們措手不及,而廣州限牌購車的方法更是讓人眼前一亮的,目前國內限牌限購實行的模式已經有北京的搖號模式和上海拍賣模式兩種,而這次廣州採用的是兩種方式並存的方式,其中搖號模式和拍賣模式各佔一半。而如果前提是不得不限購,多一種選擇總是好的。

2.「搖號」競標為無償行為——消費者謹防胡亂收費行為

在這次出台的搖號購車政策細則中,我們首先要注意的是其中的第一章中的第三條規定:中小客車配置指標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這點我們重要需要注意的是「無償」二字,只有競拍才是需要有價付費的,只要符合要求便可申請搖號,所以希望消費者慎防某些車管所的胡亂收費行為。

3.月購車量減少約1.1萬輛,購車難度增大三倍

根據「細則」中第一章的第三條和第四條規定得知,「限牌」政策推行期間全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配量為12萬輛,然後「搖號」和「拍賣」兩種取得購車指標的方式各佔一半,然後「個人搖號」所佔整體搖號比例為88%,這樣算下來其實真正個人通過搖號取得購車指標的數量最多也僅為52800輛,平均每月4400輛。與限購之前每月約1.5-1.8萬輛無購牌付款壓力的個人購車上牌量來說,下降了有3倍之多,另外此事也表明了在廣州限購后個人購車難度要比原來難上3倍以上。

4.對外地人購車設置了較高門檻



第二章第十條規定——對於搖號購車人員的資格認定。首先我們可以看到細則之中明確規定了:個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中小型客車記錄,也就是說杜絕了個人二次購車的可能。其次我們可以看到第五條規定中的第三和第四小節,規定對廣州居住的外地消費者過來辦理廣州車牌設置相當高的門檻,甚至可以說拒絕了廣州市內大部分外地人員的購車需求。

5.配置指標具有6個月的有效期

在細則的第三十條中我們可以得知,個人和單位取得了購車指標並非就代表了「萬事大吉」,這個指標還有具體的使用「有效期」——6個月,所以這也限定了滿足購車的消費者必須在獲得指標后的半年內必須完成購車行為,否則按自動放棄指標處理。

6.新能源汽車受惠大

最後我們需注意以下的是第三十六條規定:內容指出符合*國家新能源清汽車目錄的新能源中小客車可以直接申請購車指標無須搖號。因為廣州的「限購」方案與北京2010年的「限購」方案內容十分相近,所以我們可以解讀為目前使用純電動力的車型可以直接申請購車無須進行搖號,而其中包括混合動力車型也是有機會獲得免搖號直接購買的權利(前提是進入了國家新能源清汽車目錄)。照此來說首先受惠最大的必然是像比亞迪E6等純電動的車型,而豐田凱美瑞尊瑞、豐田普銳斯和雪佛蘭沃藍達等混合動力車型都有機會在廣州「限牌」政策中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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