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快 拿中華國籍另一種辦法

[複製鏈接]

23

主題

146

帖子

3430

積分

七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343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自娛 發表於 2012-5-11 11: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自天涯的LINK:
http://bbs.city.tianya.cn/tianyacity/content/333/1/94225.shtml 

"中華民國(台灣)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說到:
    第十八條
    在海外之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經駐外館處轉請主管 機關依本條例第九條但書規定許可后,持用普通護照: 一、 已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當地無永久居留制度,須取得長期 居留資格且能繼續延長居留者。 二、 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已在取得該居留權國家連續住滿二年 以上;或為台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結婚已滿二年或已生有子 女。 (省略部分)
  
      大陸地區人士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后,馬上就可以向台灣駐外辦事處申請中華民國海外護照,留學生或在海外勞務者只要連續居留兩年以上(720天),或是離開中國大陸地區4年以上,均可申請,其申請的中華民國海外護照有效期為3年。
  
  簡而言之,就是拿了綠卡或者是在國外住了四年以上。。就可以了
  
  我是拿了美國綠卡,然後把大陸護照送去台灣"經濟文化交流中心"銷毀后,申請台灣護照,然後向中國大使館申請了台胞證,中華民人共和國護照(補發)。 但是旅遊什麼的,甚至去中國大使館,我都用台灣護照。特別是大使館,工作人員真是把同胞當狗看待啊。。 除非你是港澳台同胞或者外國人。
  
  再過三年,我拿了美國護照就要放棄中國(大陸)護照了。 噴子們盡情地BS我吧。 為什麼我要換護照?旅遊什麼的是其次。主要原因是,去大使館,我才知道,愛國,原來只是單相思"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9-2 13:18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