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聯合早報挺重慶 批中央借王立軍事件"削藩"壞法規

[複製鏈接]

1萬

主題

2萬

帖子

2萬

積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23594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weihua99 發表於 2012-3-14 20:4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於:2012-03-14 09:19:43   【中華論壇】


    這一輪「削藩」過程中似乎出現了兩個意外:首先是地方對中央的「削藩」意圖似乎已有所防範或察覺,於是搶先對王立軍進行了主動切割,將其調離重要崗位。而後就是王立軍本人敢於標新立異,出奇不意地跑進美國領事館……


    在今年召開的中國人大和政協「兩會」期間,一大奇觀就是讓不久前發生的重慶「王立軍事件」搶去不少風頭。其實重慶這個事情說小也小,說大也大,關鍵是要看最後如何反思處置。


    相對於中國目前國內國際改革與發展的千頭萬緒,「王立軍事件」只是浪花一朵。而且,對比較熟悉中國政治運作規律的人們來說,這個事件也沒有超越老劇本的傳統套路。眾所周知,中國作為中央集權國家,其政治程序中自古以來就存在中央與地方的敏感關係及矛盾管理。


    一方面,中央有全權任免地方行政官員,並要求所任命的官員能聽令中央,做出成績,既造福地方,又鞏固中樞;另一方面,因為地方官員除了中央外很少受到別的監督約束,也必定存在自我坐大,結黨營私,並對抗甚至威脅中央的可能。凡是遇到后一種情況,中央就必須設法「削藩」以確保自身權威不受損害。


    在當代中國,改革開放之前的30年,地方官員的權力和作為有限,於是政治鬥爭和衝突多直接發生在中央。而近30年來地方上鳥槍換炮,中央和地方的矛盾衝突因此也時有爆發。歷史已見證過北京市的陳希同事件與上海市的陳良宇事件,而且中央在兩大事件中所採取的「削藩」手段如出一轍:即先從目標的身邊重臣或親信著手,然後順藤摸瓜,搬倒目標。陳希同案的突破口是當時的常務副市長王寶森,而陳良宇案的突破口是其貼身秘書秦裕,所查處的問題都以腐敗濫權為主。


    在重慶事件過程中,作為現任市委書記左膀右臂的王立軍成為中央「削藩」的突破口。但在這一輪「削藩」過程中似乎出現了兩個意外:首先是地方對中央的「削藩」意圖似乎已有所防範或察覺,於是搶先對王立軍進行了主動切割,將其調離重要崗位。而後就是王立軍本人敢於標新立異,出奇不意地跑進美國領事館,將一個本來很「內部政治」的程序拉扯曝光到國際涉外層面。當然其主要是為了自保,但也確實嚴重打亂了中央的既定「順藤摸瓜」部署。


    目前的局面,似乎是令中央和地方都頗感進退兩難。地方本來風頭正健,志在必得;目前則只能察言觀色,靜觀待變;而中央則擔心「削藩」的動靜鬧得太大會影響局勢穩定,但估計也不會因為「王立軍事件「就徹底放棄「削藩」的政治目標。最有可能的結局,是對外盡量大事化小,低調處理王立軍並歸咎於其直接領導失職失察;而對內最後「削藩」到什麼程度還要看黨內高層政治勢力博弈互動的結果。事情當是如此而已。


    此事說大也大,因為其充分折射出中國的政治生態、運作程序,和文明程度都還相對封閉落後,已經很難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與要求。譬如地方官員如果是定期民主選舉和規定許可權清晰,並依法接受社會與輿論的監督制約,就很難出現自我坐大,結黨營私,並對抗甚至威脅中央政府的情況。


    再譬如地方官員如果有志於問鼎中央,對正常的政治抱負應加以鼓勵。就像在美國不少州的州長願意站出來競選總統一樣,那就應該在法制基礎上提供公開透明渠道與平台鼓勵自由競爭,最後由民眾投票挑選合格人物。


    在中央方面,採取所謂「削藩」動作其實很缺乏法理依據,多少還是受封建宮廷及「黑箱」政治流毒影響,完全不符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的宣示主張。


    如果地方官員確實違法濫權,那就應該讓法律公開對其起訴審判;如果地方官員政績出眾,也不應存在什麼「功高震主」的憂患,反而應鼓勵能者為先,由人民來決定到底誰來主政中央。


    不能因為中央對某個地方官員不能接受容忍,就主觀意志決定搞什麼內部「削藩」,最後落得個目前重慶事件這樣雞飛蛋打,謠言滿天,自壞陣腳,授柄於人。

貼或許讓大家感興趣的主帖供閱讀,
但並不一定代表本人的立場和觀點。
盼理性回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1 11:03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