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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膝必向祂跪拜,萬口必向祂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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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2-3-6 11: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完成了。

確實完成了。


你們釘上十字架的這位耶穌,上帝使祂成為全世界的基督與救主。
不是想我會強迫你要接受耶穌成為你的主,這是我能想到的最荒謬的事。
耶穌已經是你生命的主宰。
不論你是否事奉祂,不論你尊崇祂、咒罵祂、恨惡祂,或愛祂,祂已經是你生命的主宰
因為上帝給了祂超乎萬名之上之名,因耶穌的名萬膝都要向祂跪拜,萬口都要承認祂是主。

你們有些人會跪拜,全因主的恩典。
其他人會跪拜,全因那位統管萬邦的萬王之王,用祂的聖杖擊碎你的膝蓋。

你們要知道在天上有一位真神,配得所有的讚美、榮耀與尊崇。
在祂的榮耀與愛中,祂使不可能變成可能,讓你可以來到祂面前,
祂大聲說「口渴的來喝吧」,「飢餓的來吃吧」,「來喝我的酒和奶」,
「我的道路高過你的道路」。
祂命令你要悔改轉離你的罪並相信福音,趁祂可以找著的時候尋求祂。

如果你仍執迷不悟,結局將會是永遠的沉淪!!!

如果祂抓住你的心,讓你開始思想永恆的事物。當你聽到福音被傳講,你開始發現你的罪,還有你在聖潔的上帝面前的卑劣,
然後你聽到耶穌基督的事,心裡開始雀躍,
你對自己說「我是受造物中最污穢的,我還有盼望嗎?」
是的,你有盼望!
如果你有悔改或者悔改的心,信靠主耶穌基督,你就必得救。
你就必得救!!!

——聽道手記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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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wei 發表於 2012-3-6 13:10 | 只看該作者
"萬膝必向祂跪拜,萬口必向祂承認"中的"萬"是否指多的意思?即人類中的絕大部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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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2-3-6 13:5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38wei 2樓 的帖子

當然是少數,可能少到一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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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2-3-6 14:42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2-3-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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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少數,可能少到一萬人。

來版曰:你們有些人會跪拜,全因主的恩典。
其他人會跪拜,全因那位統管萬邦的萬王之王,用祂的聖杖擊碎你的膝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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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3-6 17:53 | 只看該作者
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以賽亞書45:23)

據我看,以賽亞書這段話不是預言耶穌的事,而是耶和華上帝在說他自己。基督徒當然能用三位一體論將它附會到耶穌身上,但基督徒在宗教活動裡一般是不行跪拜禮的,所以那句萬膝必向我跪拜中的『我』不可能是指耶穌。穆斯林倒是每天五次,向真主跪拜,所以以賽亞書45:23比較像是預言伊斯蘭教的興起,您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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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2-3-7 00:5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青貝殼 4樓 的帖子

祂的聖杖擊碎你的膝蓋,,那就睡下了,是跪不起來的。可見說這種話的人是很糊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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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wei 發表於 2012-3-7 11:44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2-3-6 13:50
回復 138wei 2樓 的帖子

當然是少數,可能少到一萬人。

哈哈,小學數學題:萬膝÷2=5000人

而有一萬張嘴山呼萬歲,即有5000人口是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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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2-3-8 00:56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3-6 17:53
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以賽亞書45:23)
...

穆斯林為主后7世紀初產生於阿拉伯半島。如果沒有《聖經》,還真看不懂《古蘭經》的內容和先後順序,可見誰抄襲誰的了。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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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3-8 04:3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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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古蘭經,同時參閱相關的 Sunnah 和 Hadith ,才能明白每節經文傳出的背景和真正的涵意,以及它們是否仍然有效。伊斯蘭教的典籍將真主的語言(經)、先知的語言(訓)、學者的見解...區分得很清楚。這一點與基督教的典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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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3-8 04:5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2-3-8 04:58 編輯

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以賽亞書45:23)

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羅馬書14:11)


羅馬書14:11節引用了以賽亞書45:23,但經文被改動了;原來的憑我起誓被改成了向我承認。這麼做的理由很簡單;耶穌禁止門徒起誓,而保羅也聽說過此事。

其次,只要去教會參加過聚會的人都知道,基督徒在宗教活動裡一般並沒有跪拜的舉動,也不向耶和華上帝禱告,而是坐著或站著向\"主耶穌"禱告。保羅將以賽亞書45:23的『憑我起誓』改成『向我承認』,卻保留了『萬膝必向我跪拜』這句與當代教會實態顯然不合的話。這說明了,在使徒時代,基督徒都是跪下來向上帝禱告。如果你仔細讀過福音書,就會知道連耶穌也向上帝跪拜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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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2-3-8 06:1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Dhammapala 10樓 的帖子

保羅的話大都不可信。這種串改經文的話也成了神的話。豈不是在給神化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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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2-3-8 11:37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3-7 15:50
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以賽亞書45:23)
...

馬太福音(5:33/37)強調的是,與其起誓,不如實話實說。一邊用神的名起誓,一邊說謊言,是雙重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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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2-3-8 11:51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3-7 15:50
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以賽亞書45:23)
...

根據NASB, 以賽亞的經文是"SWEAR ALLEGIANCE"就是發誓對神忠心;羅馬書的經文是"GIVE PRAISE TO GOD"就是對神頌讚。這兩個短語都是和前面的敬拜緊密相連,從意思上也沒有本質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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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3-8 17:5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2-3-8 18:01 編輯

羅馬書14:11的「萬口必向我承認」是承認什麼?很簡單,承認自己有罪,因此KJV用的是Confess ,NIV也一樣。保羅這麼改動經文是不得已的,因為猶太人的信仰裡沒有「原罪」這東西,任何人只要遵守上帝的誡命,他就是義人。保羅如果老老實實引用以賽亞書45:23的原話,而不逼著大家認罪,他的福音事業就沒戲唱了。永生兄,你讀經的功力還有待加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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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3-8 17:5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追求永生 12樓 的帖子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馬太福音5:34)

上面這段話只強調了一件事,就是不可以起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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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2-3-9 00:08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3-8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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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古蘭經,同時參閱相關的 Sunnah 和 Hadith ,才能明白每節經文傳出的背景和 ...

關於耶穌的描述,不知道D兄是相信目擊證人的證詞,還是相信數百年後人的想象?

或者都不信,只不過拿來說說笑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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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3-9 06:3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2-3-9 06:47 編輯

回復 來往加國 16樓 的帖子

你是指哪個目擊證人?

我說耶穌禁止門徒發誓,而且基督徒基本上也不向上帝行跪拜之禮,因此以賽亞書45:23不可能是預言耶穌的事。如果你認為不對,大可指出我的錯誤。

至於說以賽亞書45:23比較像是預言伊斯蘭教的興起,那是因為我忽然想到穆斯林每天五次跪下來祈禱,開個小玩笑。如果有穆斯林學者真的引用以賽亞書45:23為他們的信仰背書,你要如何辯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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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2-3-9 07:11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3-9 06:37
回復 來往加國 16樓 的帖子

你是指哪個目擊證人?

兩千年前與耶穌在一起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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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2-3-9 07:1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Dhammapala 17樓 的帖子

如果有穆斯林學者真的引用以賽亞書45:23為他們的信仰背書,我只跟他們談耶穌就可以了。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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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2-3-9 08:56 | 只看該作者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2-3-8 04:56
羅馬書14:11的「萬口必向我承認」是承認什麼?很簡單,承認自己有罪,因此KJV用的是Confess ,NIV也一樣。 ...

我認為是承認神是主,這和前面的萬膝當跪拜直接相承的。所有不同的翻譯都不脫離這個框架和方向。你如果真的要遵照聖經的教導行,可以按不同的譯本去做即可,都是表示了你的愛神心志和行為,遠比你只顧找這種不同,不和自己聯繫要有益得多。同時,我認為你說承認是認罪,是你自己把自己的想象讀進聖經的,既沒有聖經支持,也沒有神學邏輯。

至於老兄說我讀聖經的功力還不夠,我認為這是實際狀況。一定努力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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