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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嚴治吏:北京規定官員須上報住房投資及配偶子女從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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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1-11-23 13: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1/11/22  消息來源:北京晨報

  京版《廉政準則》——《北京市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暫行規定》日前正式頒布施行。其中明確,包括黨政「一把手」在內的黨員領導幹部應向黨組織如實報告住房、投資及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等有關事項。

  據市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本市這份23條3300餘字的《暫行規定》中,反腐的重量級「動作」比比皆是,特別是對於黨政「一把手」。比如包括黨政「一把手」在內的黨員領導幹部,在參加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時,要向黨組織如實報告住房、投資及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等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監督。除了自律管好各自「家務事」之外,各級黨政領導幹部還要堅持「一把手」對貫徹落實《廉政準則》工作負總責,其他領導在分管範圍內對貫徹實施工作具體負責的基本原則,做好《廉政準則》在所轄地區、部門、系統、行業的貫徹落實工作。

  對於「頂風作案」的黨員領導幹部,《暫行規定》明確了兩種責任追究辦法:一是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顯著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違法違紀所獲得的經濟利益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其他利益按規定予以糾正。二是對於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組織實施《廉政準則》不力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依照《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及其他規定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新聞背景

  201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這是近年來中央出台規範黨員領導幹部從政行為的重要基礎性法規。其中包括:禁止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包括收受禮金、違規多佔住房和買賣住房等),禁止私自從事盈利性活動(包括個人或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違規買賣股票,違規兼職等),禁止利用職權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利(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異地工商註冊登記后,到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

    ■舉報指南

  市紀委舉報電話:63841234

  市行政投訴中心舉報電話:83671199

  電子信箱:zhfwjd@bjsupervision.gov.cn

  市紀委監察局地址:

  北京市丰台區西三環南路9號

  郵編:100161

  網址:www.bjsupervision.gov.cn

    ■專家觀點

    領導幹部財產公開是世界潮流

  「與此前相比,京版廉政準則財產公開的範圍有所擴大,無疑有利於公眾監督。」市委黨校黨史黨建教研部主任薛梅昨天對晨報記者表示,今後財產公開將有望面向全體公眾,「世界上90多個國家都採取財產公開的方式來預防腐敗,這是大勢所趨。」

  薛梅告訴晨報記者,領導幹部財產公開最早只是副處級以上領導申報收入,比如工資、獎金以及稿費等。2009年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要擴大申報內容的範圍,住房、財產、子女和配偶從業情況也納入其中;2010年7月修訂了制度性文件《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增設上述內容款項,並對未如實申報出台7種處理意見,情節嚴重者將被免職。「申報表格也跟以往有所不同了,增加了房產、有價證券、股票等內容。」

  她注意到,京版廉政準則明確了「在參加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時」申報財產等事項,「這實際是規定了財產公開的範圍」,「可能是黨內或領導班子中層的圈內,但畢竟比以前範圍有所擴大,有利於監督,是個進步。」她認為,財產公開今後有望面向全體公眾百姓,這是全世界在預防腐敗方面的共同選擇。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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