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提出人擇原理后,很多人對其作了解讀和發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宇宙學家約翰•巴羅(John D. Barrow)和物理學家弗蘭克•提普勒(Frank J. Tipler)。同時,理論物理學家斯蒂芬•威廉•霍金也在《時間簡史》一書中提到了人擇原理,他把它稱作「人存原理」。
人擇原理被分為三種,弱人擇原理、強人擇原理和終極人擇原理。人們通常使用巴羅等人提出的敘述:
弱人擇原理(Weak anthropic principle (WAP)):物理學和宇宙學的所有量的觀測值,不是同等可能的;它們偏愛那些應該存在使碳基生命得以進化的地域以及宇宙應該足夠年老以便做到這點等等條件所限定的數值。(約翰•巴羅(John D. Barrow)和弗蘭克•提普勒(Frank J. Tipler),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