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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否告訴我出家人可以吃什麼動物的三凈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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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宇妙心 發表於 2012-1-5 11: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緣起這個貼有其前因,主要是針對一位出家師父對三凈肉的問題的一個回答。破除了很多人對三凈肉的誤解。可謂正本清源,讚歎漢僧素食!

問題:佛陀對出家人制戒允許吃三凈肉,如此簡單嗎?!出家人可以吃三凈豬、狗、馬、驢、騾、鱔、蛇、雞、鴨、鵝、蛤蟆、魚蝦等水族乃至獅子、老虎、豹子、大象、熊羆、豺狼、猴子、鷹雀等飛鳥之類動物的肉嗎?!
您可否告訴我出家人可以吃什麼動物的三凈肉嗎?



答:佛陀制戒皆有順序與因緣,如先並未禁止食種種肉,而後隨順因緣佛陀逐漸制戒禁止食種種肉,我們不能用佛陀早期沒有制戒時的說法作為戒律標準,而應該了解最終佛陀到底禁止了什麼,「佛未制不得輒制。已制應奉行。」比如,佛陀沒有制戒禁止食種種肉時,《律藏》中確有比丘受食種種肉的文字,可是後來因種種因緣若佛陀已經制戒禁止食種種肉后,若再食種種肉用則為犯戒!
  更重要的是,早期所謂「不凈」,僅僅是指「見」「聞」「疑」,而後戒律中「不凈肉」的範圍更廣,食用佛陀所禁止的種種肉皆為破戒「不凈」。比如,「云何不凈肉。謂鱔蛇蝦蟆烏鵲白鷺。如是等肉不得食。食者突吉羅。」(註:佛陀正法律所禁止食用的種種肉即是「不凈肉」,與「三不凈」毫無關係,食之即是破戒「不凈」!)
  下面,隨便出示一些《律藏》中佛陀禁止食用種種肉的文字,看看最後到底還剩下什麼「三凈」肉可以食用。
  「師子象馬龍狗肉不得食。皮毛不得用。得一切肉應問。若得不問。得突吉羅罪。」
  「不得吃十種肉:人肉、象肉、馬肉、狗肉、蛇肉、獅子肉、虎肉、豹肉、熊肉和鬣狗肉。」
  「有五種肉不應食。象肉馬肉人肉狗肉毒蟲獸肉。是為五。復有五。師子肉虎肉豹肉熊肉羆肉。是為五。」
  特別要注意的是,佛陀所禁止的「種」指的是相似的「種」或「類」,實則百千萬億無量無邊,並非僅僅是指特定的幾樣個別的動物。比如:
  「佛言。云何名比丘。啖豺肉。豺肉狗肉無異。從今日不得啖豺肉。若啖得突吉羅罪。」(註:狼、狽、狐等眾生呢?)
  「佛言。騾馬何異。從今日不得啖騾肉。若啖得突吉羅罪。」
  「佛言。獼猴似人肉。與人肉何異。若啖得突吉羅罪。」
  「佛言。烏肉不得啖。若啖得突吉羅罪。諸比丘問。是復何等肉。答小烏肉鷲肉鴻肉婆娑禿梟角鵄阿羅肉等。」「佛言。不得啖如是等肉。一切啖死屍鳥肉。皆不得啖。若啖得突吉羅罪。」(註:一切鳥類皆不可食用!)
  「熊豬肉相似故。不但熊豬。更有相似者。」
  另外,我們最主要的是要體會正法律精神,佛陀讚歎或呵責的到底是什麼,佛陀又為何制戒禁止食種種肉,出於同樣的原因或者戒律精神難道不適合其他眾生?!
  「世尊,以此因緣集比丘僧告言:『此龍有大神力有威德,能燒一國土,若減一國土,諸比丘食此肉。自今已去,不應食龍肉。』」(註:難道佛弟子「怕硬」所以應該去「欺軟」?!)
  「時,有比丘在波羅奈國乞食不得,往旃陀羅家,於彼得狗肉食之。諸比丘乞食,諸狗憎逐吠之,諸比丘作是念:『我等或能食狗肉,故使眾狗憎逐吠我耳?』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已去,不得食狗肉,若食得突吉羅。』」(註:難道佛弟子應該吃那些不會產生怨憎恨者的肉?!)
  「諸比丘食蛇肉。諸居士譏呵。」(註:比丘食何等肉諸居士不譏呵呢?!)
  「善自在龍王化作人身。來詣佛所稽首白言。我諸龍等有大神力。作種種形色遊行世間。今諸比丘食蛇肉。或能是龍傷害比丘。願佛制諸比丘不食蛇肉。」(註:天龍八部等諸鬼神眾「作種種形色遊行世間」,豈止「蛇」形「蛇」色哉?!)
  「佛言:『汝痴人食人肉,自今已去,不得食人肉,若食偷蘭遮。及余可惡肉不應食,若食突吉羅。』」(註:何等眾生之肉非「可惡肉」?!)
  「有諸比丘。食麻蜜魚肉。往冢間求糞掃衣。鬼神不喜。以是白佛。佛言。不應食此諸物往至冢間。」(註:若為鬼神不喜之事,天龍八部誰來護法?!天龍八部護法何處不在?!)
  凡此種種,可不思之!
  最後看看,出家人到底可以吃哪種動物的「三凈」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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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c22 發表於 2012-3-23 16:5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kc22 於 2012-3-24 13:23 編輯

樓主的 律藏 來自「四分律藏 卷四十二」

但是,這些律的來源,並不能得到所有佛教人士認同,
在印度早期,就已經出現了分歧了。

【四分律(Dharmagupta-vinaya)】   Sifenlu   佛教戒律書。亦稱《曇無德律》。原為印度上座部系統曇無德部(法藏部)所傳戒律。後秦佛陀耶舍與竺佛念共譯。60卷。根據法礪《四分律疏》卷二稱,其內容分為序、正宗、流通三分:序分包括勸信序和發起序。正宗分包含兩部戒(比丘戒250條,比丘尼戒348條)和二十犍度(「犍度」意為分類編集。有受戒、說戒、安居、自恣、皮革、衣、葯、迦希那衣、拘炎彌、瞻波、呵責、人、覆藏、遮、破僧、滅爭、比丘尼、法、房舍、雜等)。流通分包含五百結集、七百結集、調部和毗尼增一。法礪、懷素等把它分為三十七法,即比丘戒八法,比丘尼戒六法,二十犍度為二十法,二結集為一法,調部及增一各為一法。主要從身(行動)、口(言論)、意(思想)三個方面對出家比丘、比丘尼的修行及日常衣食坐卧規定詳細的戒條,並對違犯者訂出懲罰制度,重者逐出僧團,輕者剝奪一定時期的僧籍並責令向僧眾懺悔等。   此律譯出60餘年後,北魏法聰開始弘揚。道覆、慧光等各作註疏,並判為大乘律。至唐代,道宣以《四分律》為宗旨,開創律宗,更認為此律從內容上看屬於大乘。唐中宗時又明令禁用《十誦律》,故此律在南北各地盛行,成為中國古代最有影響的佛教戒律。直至現代,漢地佛教僧尼受戒持戒一直奉行此律。   然有關本書之部屬,古來有二說:(一)謂四分律乃大眾部所說律藏之一,(二)謂四分律乃上座部所傳。又關於本書之譯者,一般皆以佛陀耶舍與竺佛念共譯,然據宋高僧傳卷十四曇一傳之記載,則謂本書為佛陀耶舍與鳩摩羅什所共譯。此外,本書歷來所流傳之卷數,除六十卷本外,另有四十卷、四十四卷、四十五卷、七十卷等數種之多。佛陀耶舍譯出本書後,未久即返罽賓,其時習律者大多研習十誦律,直至北魏文帝之時,居於五台山之北之法聰律師開始講述四分律,其門人道覆撰四分律疏六卷。其後,慧光、智首繼出提倡四分律,智首之門人道宣則為南山律宗之祖,乃四分律之集大成者。除南山宗外,另有法礪之相部宗、懷素之東塔宗,於唐代之時,並稱四分律之三宗。   本書不僅為唐代律宗所依據之根本典籍,亦為我國所譯各種律本中流傳最廣、影響最大之佛教戒律,凡言律者莫不指此而言,其普及可見。歷來,本律之註疏書極多,現存中較重要者有:東塔宗之《四分律開宗記》十卷(懷素)、相部宗之《四分律疏》十卷(法礪)、南山宗則有道宣之《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十二卷、《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卷。此外另有道世之《毗尼討要》二卷。至宋代,有元照之《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十六卷、允堪之《四分律隨機羯磨疏正源記》八卷等著作。   又於唐代之時,有所謂「四分律三大疏」流傳甚廣,即慧光之《略疏》四卷、法礪之《中疏》十卷、智首之《廣疏》二十卷。至集大成之道宣,則撰述甚多,其中以「五大疏」為南山律宗之要典,即上記之《行事鈔》外,另加上《四分律戒疏》八卷、《四分律業疏》八卷、《拾毗尼義鈔》四卷、《比丘尼鈔》三卷。   又於本書之中,相當於戒條部分者,另有別譯單行本行世,如佛陀耶舍所譯之《四分僧戒本》一卷、道宣新刪定之《四分僧戒本》一卷、懷素之《四分律比丘戒本》一卷及《四分律比丘尼戒本》一卷、明代弘贊所輯之《式叉摩那尼戒本》等均屬之。而書中之羯磨部分,亦有別譯單行本,如康僧鎧譯之《曇無德律部羯磨》一卷及《雜羯磨》一卷、道宣所集之《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二卷、懷素所集之《僧羯磨》三卷、劉宋求那跋摩所譯之《四分比丘尼羯磨法》一卷、懷素所集之《尼羯磨》三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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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 樓主以上那一篇,屬於哪一個時代的版本呢?

我查詢了巴利文版本的律藏,並沒有發現樓主這一篇。樓主的 律藏 來自「四分律藏 卷四十二」

但是,這些律的來源,並不能得到所有佛教人士認同,
在印度早期,就已經出現了分歧了。

【四分律(Dharmagupta-vinaya)】   Sifenlu   佛教戒律書。亦稱《曇無德律》。原為印度上座部系統曇無德部(法藏部)所傳戒律。後秦佛陀耶舍與竺佛念共譯。60卷。根據法礪《四分律疏》卷二稱,其內容分為序、正宗、流通三分:序分包括勸信序和發起序。正宗分包含兩部戒(比丘戒250條,比丘尼戒348條)和二十犍度(「犍度」意為分類編集。有受戒、說戒、安居、自恣、皮革、衣、葯、迦希那衣、拘炎彌、瞻波、呵責、人、覆藏、遮、破僧、滅爭、比丘尼、法、房舍、雜等)。流通分包含五百結集、七百結集、調部和毗尼增一。法礪、懷素等把它分為三十七法,即比丘戒八法,比丘尼戒六法,二十犍度為二十法,二結集為一法,調部及增一各為一法。主要從身(行動)、口(言論)、意(思想)三個方面對出家比丘、比丘尼的修行及日常衣食坐卧規定詳細的戒條,並對違犯者訂出懲罰制度,重者逐出僧團,輕者剝奪一定時期的僧籍並責令向僧眾懺悔等。   此律譯出60餘年後,北魏法聰開始弘揚。道覆、慧光等各作註疏,並判為大乘律。至唐代,道宣以《四分律》為宗旨,開創律宗,更認為此律從內容上看屬於大乘。唐中宗時又明令禁用《十誦律》,故此律在南北各地盛行,成為中國古代最有影響的佛教戒律。直至現代,漢地佛教僧尼受戒持戒一直奉行此律。   然有關本書之部屬,古來有二說:(一)謂四分律乃大眾部所說律藏之一,(二)謂四分律乃上座部所傳。又關於本書之譯者,一般皆以佛陀耶舍與竺佛念共譯,然據宋高僧傳卷十四曇一傳之記載,則謂本書為佛陀耶舍與鳩摩羅什所共譯。此外,本書歷來所流傳之卷數,除六十卷本外,另有四十卷、四十四卷、四十五卷、七十卷等數種之多。佛陀耶舍譯出本書後,未久即返罽賓,其時習律者大多研習十誦律,直至北魏文帝之時,居於五台山之北之法聰律師開始講述四分律,其門人道覆撰四分律疏六卷。其後,慧光、智首繼出提倡四分律,智首之門人道宣則為南山律宗之祖,乃四分律之集大成者。除南山宗外,另有法礪之相部宗、懷素之東塔宗,於唐代之時,並稱四分律之三宗。   本書不僅為唐代律宗所依據之根本典籍,亦為我國所譯各種律本中流傳最廣、影響最大之佛教戒律,凡言律者莫不指此而言,其普及可見。歷來,本律之註疏書極多,現存中較重要者有:東塔宗之《四分律開宗記》十卷(懷素)、相部宗之《四分律疏》十卷(法礪)、南山宗則有道宣之《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十二卷、《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卷。此外另有道世之《毗尼討要》二卷。至宋代,有元照之《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十六卷、允堪之《四分律隨機羯磨疏正源記》八卷等著作。   又於唐代之時,有所謂「四分律三大疏」流傳甚廣,即慧光之《略疏》四卷、法礪之《中疏》十卷、智首之《廣疏》二十卷。至集大成之道宣,則撰述甚多,其中以「五大疏」為南山律宗之要典,即上記之《行事鈔》外,另加上《四分律戒疏》八卷、《四分律業疏》八卷、《拾毗尼義鈔》四卷、《比丘尼鈔》三卷。   又於本書之中,相當於戒條部分者,另有別譯單行本行世,如佛陀耶舍所譯之《四分僧戒本》一卷、道宣新刪定之《四分僧戒本》一卷、懷素之《四分律比丘戒本》一卷及《四分律比丘尼戒本》一卷、明代弘贊所輯之《式叉摩那尼戒本》等均屬之。而書中之羯磨部分,亦有別譯單行本,如康僧鎧譯之《曇無德律部羯磨》一卷及《雜羯磨》一卷、道宣所集之《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二卷、懷素所集之《僧羯磨》三卷、劉宋求那跋摩所譯之《四分比丘尼羯磨法》一卷、懷素所集之《尼羯磨》三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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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 樓主以上那一篇,屬於哪一個時代的版本呢?


我之後查詢「姚秦三藏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才發現以上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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