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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造謠,方竹筍勞教一年,郭美美只需後悔和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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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10 發表於 2011-7-9 22: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http://**/s/blog_4dd1a7cd0102dqj3.html
(2011-07-09 21:29:35)轉載標籤: 軍事  

一點五

方竹筍在新浪微博造了一個謠。結果大家都知道,是勞動教養一年,還搭上老婆兒子準兒媳全部陪同失蹤。倘若方竹筍沒有因此被勞教,他發的那枚微博可能就是一個P,放了就放了,鳥事也沒有。當局偏要大操大辦,結果是臭了一條紅紅的街。

以方竹筍作參照物,郭美美完全可以就地正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郭美美在新浪微博上的造謠,整一個「挖社會主義牆腳」,也實現了「撼祖國強盛」的客觀效果。郭美美事件之後,紅十字會不論如何洗心革面,且不說它們根本就沒打算這樣干,都將日薄西山,一敗到底。但北京警方介入調查之後,卻反證了她的清白——「她與她母親和中國紅十字總會無直接關聯」,郭美美一句「對自己的不當行為表示後悔和歉意」,即告完事。

法律受到人們的尊重,除了強制性的懲罰措施作後盾外,更重要的在於它講究平等,古人稱之為「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今天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罪不同法是古往今來最讓人詬病的一個事情。方竹筍的幾句話,充其量影響了個別人,郭美美的「不當行為」,影響的則是一個行業,一個政府乃至一個國家的信譽,前者被強制勞教一年,後者安然無事,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依然是「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

郭美美事件引發了中國公益事業的危機,方竹筍事件則引發了廣大網友的危機。與方竹筍一樣,我們都是網友,我們都喜歡在網上胡說八道,我們都喜歡發些無厘頭的微博,我們也不知疲倦地(別有用心)在論壇上發貼跟貼……,今天我捫心自問,我仍然並繼續認為:所有這些不為一己之私利、個人之恩怨、權貴之好惡而站出來說話的人,說實話的人,說真話的人,才是共和國的良民,優質良民,他們才是共和國真正的脊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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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好啊好啊1 發表於 2011-7-10 10:44 | 只看該作者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中國古代有這樣的法律、行之有效的措施?
請教。

嘿嘿,
好啊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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