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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無中生有的特大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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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ID 發表於 2011-6-5 06: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myID 於 2011-6-5 06:09 編輯

逼供、誘供「五•一六」集團冤案
發表時間: 2011-06-04 06:08   作者: 鍾波   讀者評論 1 條

文革中無中生有的冤案多如牛毛,涉案人數最多的,是「五•一六」集團冤案,涉案被冤枉處理的人數高大幾百萬之多(具體數據未見披露),與之相比,涉案幾十萬人的「內蒙古人民黨」冤案(34.6萬人受誣陷。由於刑訊逼供,有11622人被迫害致死),涉案幾萬人的「冀東黨」冤案(22600餘人受到迫害,2670人被迫害致死),就是小巫見大巫了。下面簡單介紹一下「五•一六」集團冤案的來龍去脈。

1967年9月8日,《人民日報》發表經過毛主席審閱的姚文元的文章《評陶鑄的兩本書》。文末有一段毛主席所加但是與該文本身毫無關係的話:「5•16的組織者和操縱者,是一個搞陰謀的反革命集團,應予徹底揭露」。文章發表后,全國範圍內開展了批判和清查「5•16」的運動。經毛主席批准,1968年中共中央成立了清查「5•16」專案小組。1970年3月27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清查「5•16」反革命陰謀集團的通知》。江青等人提出,凡是把矛頭指向無產階級司令部、指向人民解放軍、指向革命委員會之一者,即為「5•16」分子。這樣,就使得與首都紅衛兵5•16兵團毫無組織關係的數百萬幹部和群眾在清查運動中受到處理。1971年2月8日,中共中央又發出通知,對清查「5•16」運動提出新的要求。清查運動在許多單位一直延續到「文化大革命」結束。[1]

錢鍾書先生、楊絳先生的女婿得一,就冤枉死於清查「5•16」分子的逼供過程中。楊絳回憶說:

我們「連」是1970年7月12日動身下幹校的,上次送默存走,有我和阿圓還有得一。這次送我走,只剩了阿圓一人;得一已於一月前自殺去世。得一承認自己總是「偏右」一點,可是他說,實在看不慣那伙「過左派」。他們大學里開始圍剿「五一六」的時候,幾個有「五一六」之嫌的「過左派」供出得一是他們的「組織者」,「五一六」名單就在他手裡。那時候得一已回校,阿圓還在工廠勞動;兩人不能同時回家。得一末了一次離開我的時候說:「媽媽,我不能對群眾態度不好,也不能頂撞宣傳隊;可是我決不能捏造個名單害人,我也不會撒謊。」他到校就失去自由。階級鬥爭如火如荼,阿圓等在廠勞動的都返回學校。工宣隊領導全系每天三個單元斗得一,逼他交出名單。得一就自殺了。[2]

得一之死,可以管中窺豹清查「5•16」運動的可怕。

文革期間在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歷史所工作的孟祥才,被逼供、誘供成了「5•16」集團的政委。他在回憶文章中寫道:

通過他們幾天的逼供,我隱隱感覺到他們已經掌握了別人「交代」的關於我的所謂材料,肯定給我安上了重要職務。憑我在大批部組織中的地位,大概應該是「部長 」之類。我於是交代自己的職務是「宣傳部長」,他們說我不老實,我又說是「作戰部長」,還說我不老實,我想乾脆說大一點:「參謀長。」仍然斥責我「不老實 」。我就再給自己升一級:「副司令」。誰知還對不上號。這時我只得說:「你們認為我是什麼就是什麼吧。」我這種態度自然又被斥之為「十分惡劣」。可是我實在不知道他們要我當個「五•一六」的什麼官,就只能以沉默對抗了。這時他們啟發說:「你們『五•一六』不是按軍隊編製嗎?軍隊裡邊兩個最大的官是什麼?」 我說:「一個是司令,一個是政委。」他們說:「對。傅崇蘭是司令,你就是另外那個最大的官。」我心裡既好氣又好笑,你們早告訴我是「政委」,這連夜「熬鷹 」的罪不就免受了么。我於是當上了「五•一六」的政委。

孟祥才是倖存者,他所在學部近十人死於非命。[3]

文中資料引用來源:

[1]張晉藩、海威、初尊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大辭典》,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30—631、640—641、637頁。

[2]沈瑞全:《名士自白:我在文革中》,呼和浩特: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68頁。

[3]孟祥才:《我成了學部「五·一六」政委》,北京:《炎黃春秋》雜誌2008年第9期,第24、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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