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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稱日本排核廢水已獲美國同意 周邊國或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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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11-4-9 15: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新華國際       2011年04月09日


                圖表:日本另兩座核電站乏燃料池一度失去冷卻功能

  外媒稱日本排核廢水已獲美國同意 周邊國或反對

  據韓國《中央日報》網站9日援引日本媒體報道,日本政府4月4日將核污染廢水排入第一核電站附近海域的三天前已經從美國方面得到了「可以排放」的同意。

  4月8日,《東京新聞》的報道稱,美國能源部有關人士4月1日在日本總理官邸會見了日本政府高層官員,轉達了美國政府的意思,稱「應該把核污染廢水排入海中, 早日冷卻(福島第一號核電站)的反應堆。放射性物質擴散海中,所以並不會有什麼問題。美國政府不會抗議將廢水排入海中」。另外,美國駐日大使與日本政府負責人在東京電力本公司會面舉行對策研討會時,美國已認可了將污水排入海中的方案。

  該報道稱「韓國、中國和俄羅斯正在批判日本沒有對排放污水進行『事前說明』」,「雖然有報道稱日本政府在排放污水后通知了各國,但有擔心稱,由於日本與美國在排放污水前三天就達成了協議的事實被曝光,所以(周邊國家的)反對呼聲很有可能會更加激烈」。

  此外,4月8日《讀賣新聞》報道稱,日本將廢水排入大海之後的4月5日,美國向日本防禦省和自衛隊要求「因為在日本近海航行的美國艦艇上有將海水淡化為飲用水的裝置,如果喝了含有污水的海水會影響船員的健康,所以要求日本及時提供排放廢水的計劃、污水在海水中的擴散情況、濃度等數據」。

  另據環球網報道:日本日前向海洋排放核廢水引起了各方的批評,韓國《中央日報》9日報道援引日本媒體消息稱,日本政府在向附近海域核污染廢水之前「得到了美國的同意」。這一消息的曝光有可能讓周邊國家對日本此舉的反對聲更加激烈。

  報道說,日本《東京新聞》4月8日報道援引日本政府負責人的話報道稱,日本政府4月4日將核污染廢水排入第一核電站附近海域的三天前已經從美國方面得到了「可以排放」的同意。

  根據《東京新聞》的報道,美國能源部有關人士4月1日在日本總理官邸會見了日本政府高層官員,轉達了美國政府的意思,稱「應該把核污染廢水排入海中,早日冷卻(福島第一號核電站)的反應堆。放射性物質擴散海中,所以並不會有什麼問題。美國政府不會抗議將廢水排入海中」。另外,美國駐日大使與日本政府負責人在東京電力本公司會面舉行對策研討會時,美國已認可了將污水排入海中的方案。

  《東京新聞》稱「韓國、中國和俄羅斯正在批判日本沒有對排放污水進行『事前說明』」,「雖然有報道稱日本政府在排放污水后通知了各國,但有擔心稱,由於日本與美國在排放污水前三天就達成了協議的事實被曝光,所以(周邊國家的)反對呼聲很有可能會更加激烈」。

  此外,日本《讀賣新聞》4月8日報道稱,日本將廢水排入大海之後的4月5日,美國向日本防衛省和自衛隊表示:「因為在日本近海航行的美國艦艇上有將海水淡化為飲用水的裝置,如果喝了含有污水的海水會影響船員的健康,所以要求日本及時提供排放廢水的計劃、污水在海水中的擴散情況、濃度等數據。」



  這張東京電力公司4月2日提供的照片顯示的是福島第一核電站2號機組取水口附近的電纜豎井,豎井側壁被發現有約20厘米長的裂縫,高放射性污水從該裂縫直流入海。

  針對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2號機組取水口附近電纜豎井側壁出現的裂縫,東京電力公司3日說,採用灌注混凝土填堵的努力已告失敗,正在將吸水膨脹的高分子聚合物注入豎井「上游」,以期截斷污水。 新華社/法新

  外交部發言人洪磊8日就日本排放核廢液一事答記者問時表示,中方希望日方採取切實措施保護海洋環境。

  有記者問,日本東京電力公司將福島第一核電站的1.15萬噸低濃度核廢液排放到太平洋。中方對此有何反應?

  洪磊說,日方已向中方作了正式通報。作為日本的近鄰,我們理所當然地對此表示關切。希望日方按照有關國際法行事,採取切實措施保護海洋環境。中方正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同時進行專業評估,並就此繼續與日方保持接觸,要求日方及時、全面、準確地向中方通報有關信息。

  4月4日,日本東京電力公司決定將福島第一核電站內含低濃度放射性物質的1.15萬噸污水排入大海。日本政府基於國內1957年頒布的《核原料物質、核燃料物質及核反應堆規製法》批准了這一舉措。

  4月5日,韓國《朝鮮日報》援引韓高官發言稱,日本此舉涉嫌違反國際法,韓國政府考慮向國際法庭提出起訴並要求日本賠償損失。不過,韓國並未進一步採取法律行動,稱起訴存在「困難」。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教授林燦鈴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從法律上看,在沒有履行國際義務的情況下,日本擅自排放核污水的行為是違反國際法的不當行為,但「調查取證難度較大」。

  擅自排污是不當行為

  東京電力公司稱,由於來不及設置轉移高濃度放射性污水的臨時水罐,只能將低濃度放射性污水排入海中,為高放射性污水提供足夠空間。目前,從福島核電站1~3號機排出的污水已超過4300噸。

  據報道,這些低輻射核污水所含的放射性物質濃度最高約為法定排放上限的500倍。如果民眾每天都食用附近海域的水產品,每年累積的輻射量約為0.6毫希,低於普通人每年吸收輻射量安全標準1毫希。

  日本排放核污水的行為遭到周邊國家的抗議。俄羅斯副總理伊萬諾夫表示,如果海水受到輻射污染,俄羅斯在距離福島約160公里的海域捕魚將非常危險。而韓國政府指責日本將核污水排放入海,既未通報也未協商,涉嫌違反國際法。

  林燦鈴表示,這裡提及的國際法主要是指《核事故及早通報公約》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1986年切爾諾貝利核反應堆事故之後,國際原子能機構將《核事故及早通報公約》開放給各國簽署,旨在於締約國之間能儘早提供有關核事故的情報,以使輻射後果減小到最低限度。日本是締約國之一。

  根據公約規定,締約國有義務對引起或可能引起放射性物質釋放、並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對另一國具有輻射安全重要影響的超越國界的國際性釋放的任何事故,向有關國家和機構通報。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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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19831117 發表於 2011-4-9 17:10 | 只看該作者
不在美國家門口他肯定同意咯 .....滅了日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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