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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胡蘭緣何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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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9 發表於 2011-4-7 13: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1年04月06日
林輝

同中共塑造的諸多英雄形象一樣,小小年紀就「英勇就義」的劉胡蘭一直紮根在中國人的腦海中。在小學課本中,在中共的宣傳中,是如此描述其最後一刻的:
1947年1月12日,因叛徒告密,劉胡蘭被國軍閻錫山部隊和當地地主武裝抓捕。在國軍的威脅面前,她堅貞不屈,大義凜然地說:「怕死不當共產黨!」國軍於是將同時被捕的6個革命群眾當場鍘死,但劉胡蘭毫不畏懼,從容地躺在鍘刀下。時年15歲。

只是中共的宣傳中忘記了提及一點:劉胡蘭也是個不折不扣的殺人犯。按照法律來講,欠債還錢,欠命還命,從這個意義上講,國軍殺死劉胡蘭似乎也不是毫無理由的。

劉胡蘭,原名劉富蘭,1932年10月8日出生於山西省文水縣的一個中農家庭。母親早亡,父親劉景謙續娶胡文秀為妻。胡文秀將劉富蘭名中的「富」字改為自己的姓氏「胡」,從此便稱劉胡蘭。

8歲時,劉胡蘭上了小學,10歲起參加中共兒童團,為八路軍站崗、放哨、送情報。1945年10月,劉胡蘭參加了一個月的中共文水縣委舉辦的「婦女幹部訓練班」,11月,即擔任了村婦女救國會秘書。1946年5月,劉胡蘭調任第五區「抗聯」婦女幹事;6月,劉胡蘭被吸收為中共預備黨員,並回到雲周西村領導當地的土改運動。

1946年,國共內戰爆發,國民黨軍隊進攻中共根據地,文水縣委決定只留少數武工隊堅持鬥爭,大批幹部轉移上山。當時,劉胡蘭也接到了轉移通知,但她主動要求留下來秘密發動群眾,配合武工隊打擊國軍。

在此期間,劉胡蘭將雲周西村村長石佩懷殺死。起因是石佩懷曾接受國軍閻錫山的命令,為國軍準備糧草、錢款,遞送情報,這自然被信奉馬列主義的劉胡蘭視為敵人,遂與他人一起將其殺害,為中共分憂。(問題是:難道送送情報就罪當致死?)

石佩懷被殺后,閻錫山部決定實施報復行動,於是出現了本文開頭劉胡蘭被捕被鍘死的那一幕。既然劉胡蘭殺人在先,死就根本談不上什麼光榮了。只是誰讓其小小年紀就學會了殺人?而且殺的是同村中的長輩?是誰讓其忘記了人倫之道?答案不言自明。

誤入歧途的劉胡蘭,真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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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gazer0310 發表於 2011-4-15 23:45 | 只看該作者
這個事情包含了很多drama,非常適合作為煽動仇恨的材料。「英雄」題字說死者是英雄所以就出了個英雄。

劉胡蘭,是悲劇而不是英雄

一個不滿15週歲的女孩子,被一夥人用鍘刀鍘死,這是一出人間少有的悲劇。

  幾十年過去了,我們的教育始終都在用這樣的案例來映襯民國政府的殘忍和無情,煽動我們一代又一代的學生對那個已經成為歷史的政府的仇恨,劉胡蘭的故事被寫成書、編為話劇、電影、進入學生的課本,在中國大陸廣為流傳,成為一個家喻戶曉的故事。可是,沒有人告訴我們,是誰讓一個無辜的少女被她的政府處死,她究竟做了什麼罪惡滔天的壞事?另外,她當時能不能不死?她是一個英雄還是一個悲劇人物?帶著這樣的疑問,我開始查閱許多關於劉胡蘭的文字資料,對把她認定為英雄的說法越來越不敢苟同。

  就劉胡蘭的遭遇來看,她的罹難的過程是不是我們今天所聽說的那樣令人感動和振奮,有沒有被人英雄化,這並不重要,也沒有必要再去證偽。關鍵是我們如何理解英雄的意義。一個僅僅15歲的女孩子能堅強不屈,從容就死,確實是值得人敬佩的,可是一個人僅僅能夠堅強不屈,從容就死,並不能說明她就是英雄。能夠說明她是英雄的,是要看她為了什麼才堅強不屈並從容就死的。

  英雄是能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是具有較為恆定的內涵和普適的價值的。人類歷史上出現過許多聲名顯赫的人物,可這些人物並不一定就是英雄,有些人當時是英雄,可是他所控制的那個時代一旦成為歷史,他就不再是英雄,有可能是人類的罪人,這樣的例子實在太多了;還有一些人,他一時被人們認為是英雄,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歷史逐漸證明他所代表的理念是有問題的,是一種錯誤的價值取向,甚至與人類的發展和進步向違悖,所以,他也就會從英雄的神壇上滾落下來。

  我之所以說劉胡蘭不是英雄,並非想否定她在面臨死亡威脅時的堅強不屈,即使她是被死亡嚇得痛哭流涕而不是傳說中的以大義凜然,已經都無關緊要。我是要說明,她的死,是兩種她個人無法抵禦的強大的社會力量對她的利用、欺騙和無情的侵犯造成的。她並不知道她在做什麼,她所堅信並為之獻出生命的理念,事業,並沒有她所看到或是聽到那樣偉大。

  直接導致她死亡原因是她配合中共武工隊處死了本村村長石佩懷。據一些資料記載,這個村長為閻錫山的軍隊派糧派款,遞送情報,所以就要殺死他。我們知道,那時閻錫山是國民政府山西省主席,也相當於現在的山西省長,只是當時他把持著山西的軍政大權。1949年後的幾十年中,村長或是村支書、鄉長等,也都是要派公糧、派民工、派稅的,這是地方政府的職責, 特別是在大躍進和文革中,因為派公糧、派民工而大批逼死農民、逼迫農民背井離鄉的村長、鄉長,應該並不比1949年前少,也並不比1949年前更善良,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難道農民或是某個其他的黨派就可以私下處死村長嗎?

  此外,劉胡蘭死難時,已經不是抗日戰爭之時,而是內戰之中,中國的內戰,無論是從當時還是從現在來看,都是一場沒有必要的戰爭,它不是進步與落後之間的戰爭,比如民國與大清朝之間的戰爭,就是一場進步與落後之間不得不進行的戰爭,也不是抵禦外辱的戰爭,而是一場純粹是奪取權力的戰爭,這已經為戰爭之後的事實所證實。戰爭之前的政府,是有非常多的必須要改變的缺點,但是並非是一個無可救藥的政府,因為這個政府還具有基本的民主素質,至少它擁有在中國全部歷史中,更徹底的選舉制和憲法制度,中國人唯有在這個階段擁有過言論、結社和遊行的自由,中共就是在這個自由制度下才得以產生的,中共的報紙、電台等也就是在這個制度下才得以發行運轉的,據一本《歷史的先聲》的書披露,在中共1949年獲得政權前,曾經許諾要在中國實現比中華民國更加民主的政治制度,而廣大民眾之所有能夠擁護並跟隨中共浴血奮戰而推翻中華民國,就是因為熱切希望能夠獲得更多的自由和民主權力,希望在中國建立一個更加進步的政府。

  劉胡蘭就是這樣的一個受到蠱惑的少女。在一種思想的蠱惑下,她替反政府的武裝力量效力,並最終走上了殺人害命之路。從這一點來說,她不僅不是英雄,還是一個有罪的人。作為政府,需要追究殺人者的罪過和有關人的責任,本來是天經地義的,劉胡蘭等人參與了殺害村長的犯罪行為,自然是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我們看到的是,在那個時代,沒有人想到用法律來解決問題,一個方面利用法律的保護,鑽法律的空子,實行暴力推翻政府的行為,另外一個方面,利用手中的權力,不經過合法的審判,就大肆屠殺相關人員,甚至對一個少女也沒有起碼的同情和人道,雖然雙方很難認定誰為因誰為果,可是這樣的殘酷現實是我們不願意再看到的。

  所以,我們應該看到劉胡蘭的可悲之處,即她並不了解自己所要做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像那些宣傳那樣冠冕堂皇,她受到蠱惑後,失去了對自己生命的珍視,也視別人的生命如草芥,在她幼小的心靈中浸潤著暴力的毒素,浸潤著無視他人權力的狂妄,浸潤著為了自己或是自己一群人的利益和權力而不惜犧牲他人的利益和生命的偏激。她的英勇和堅強,不是為了一個崇高的人類普適的目的,也不能體現人類本質的價值,而是為了自己一群人的私利的執著;她的從容就死,不是為了更加崇高的自由和社會的進步,而是因為她受到蠱惑後的執迷不悟。所以,這個少女的死是可悲的,而不是英雄式的。希望人們能夠記取這個慘痛的悲劇,讓象劉胡蘭這樣的少女,過屬於她們的自由和充滿愛,而不是充滿仇恨的生活,讓她們不必為了像她們那個年齡還不了解和無法認識的東西去獻出生命!作為我個人,我希望,如果歷史能夠再來一次的話,劉胡蘭不用再堅強和英勇,她可以向暴力低頭和屈服,然後好好地去過屬於少女的生活,去戀愛,去結婚,享受生活的美好,去把她已經擁有,卻因早逝而中斷的愛情生活過到最後。我也希望,現在的少年們,不要被片面的宣傳所矇蔽,誤以為劉胡蘭是一個了不起的大英雄,其實,她只是一個特定社會背景下被犧牲掉的可悲的,同時也負有罪責的小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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