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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有選擇性的打假令人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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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1-1-26 02: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1-01-24 20:34:32   文/劉逸明

  1月13日,復旦大學學術規範委員會對上海大學教授朱學勤博士論文涉嫌抄襲一事作出指控不成立的結論,朱學勤在隨後表示,這為解決學術混戰開了一個好頭,開了中國學術史的先例。但與此同時,方舟子卻在網上不斷發文指責復旦大學學術規範委員會袒護朱學勤,並指朱學勤的論文中存在大量涉嫌抄襲和翻譯錯誤的問題。(1月23日《羊城晚報》)

  沸沸揚揚的朱學勤博士論文涉嫌抄襲一事終於有了定論,原來又是子虛烏有,作為自由主義領軍人物的朱學勤終於可以洗清不白之冤了。不過,雖然復旦大學已經就此事給了公眾一個答覆,但向來喜歡「咬」人的方舟子卻不依不饒,堅持認為朱學勤存在抄襲行為,並且認為復旦大學在袒護朱學勤。

  朱學勤1985年陝西師範大學歷史學碩士畢業,1992年復旦大學歷史學博士畢業。眾所周知,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中國各大高校的學術風氣還是非常純正的,抄襲論文的情形少之又少,加上當時網際網路尚未興起,即使有人想要抄襲,也不太容易找到抄襲的對象。朱學勤在學術界早就名聲在外,以其學術水平,應該說也用不著抄襲論文,從其人格來看,更不可能有這種劣行。

  方舟子被媒體譽為「打假鬥士」,其實,在筆者看來,方舟子打假是假,炒作自己才是其真實目的。縱觀方舟子所揭露的那些人,沒有一個是政府官員,基本上都是些沒有強大權力靠山的學者或者企業家。可見,方舟子的打假是非常有選擇性的,完全是柿子挑軟的捏,當然,他的打假對象肯定都是知名度比較高的社會名流,因為只有針對這些人,才能最大程度地提高自己的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

  自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中國官場的腐敗便逐漸加劇,弄虛作假也逐漸成為了官場常態,尤其是在地方官場上,很多官員甚至完全是靠弄虛作假上位的,因此,才有了「官出數字、數字出官」的說法。官場上的弄虛作假之風最後向各行各業蔓延,並蔓延到了學術界。在最近這些年,網際網路為很多高校師生抄襲論文提供了便利,所以,經常可以看到大學教授或是大學生抄襲論文的醜聞面世。

  毋庸諱言,近些年畢業的大學生,尤其是文科大學生當中,絕大多數人的論文都存在抄襲的情況,或全抄、或剽竊。當然,一般的人抄襲論文危害性遠不如那些知名人士危害性大,所以,媒體或者打假人將目光盯著社會名流身上是無可厚非的。不過,非常悲哀的是,方舟子雖然「咬」過肖傳國、唐駿、李一,但是這些人統統都是沒有權勢的人,「咬」這些人沒有任何風險可言,即使是像方舟子揭露朱學勤這樣的亂「咬」,也不用擔心會有不良後果,因為一旦朱學勤告方舟子誹謗,反而正中其下懷。

  在當今社會,弄虛作假的豈止學術界人士?在偌大的中國官場上,不知道有多少官員的文憑是假的,有的甚至還和唐駿一樣畢業於「西太平洋大學」,有的雖然文憑高到清華、北大博士,但明眼人一看其履歷便知道其文憑是真是假。奇怪的是,一直以打假著稱的方舟子卻對這些人的假文憑視而不見,可見,方舟子是吃軟怕硬,對官員弄虛作假的情況碰都不敢碰一下。

  前段時間,浙江溫州的錢雲會事件被媒體和網民炒得熱火朝天,正在大家都去質疑溫州官方對此事的調查結論時,方舟子卻無動於衷,不僅不去和大家一起追尋事件真相,反而還污衊在網際網路上轉帖許志永等人收受封口費帖子的人士,可見,方舟子在官民立場不一致的時候是堅決站在官方立場上說話的。真正的打假鬥士應該是不畏權勢的,只忠於真理,而不是像方舟子這樣見風使舵。

  方舟子在前段時間揭露朱學勤涉嫌抄襲的時候,曾撰文稱「朱學勤抄沒抄襲連小學生都知道」,此話可謂是流氓氣十足,不僅是在侮辱朱學勤,而且在侮辱他文章的讀者。這句話的潛台詞就是已經認定了朱學勤是在抄襲,如果誰不認同誰就連小學生都不如。可見,方舟子的學術態度有多麼的不端正,為了打倒朱學勤,竟然不惜綁架千千萬萬的人。

  方舟子最開始被媒體稱之為「科普作家」,如今又有了「打假鬥士」甚至是「打假英雄」的美譽,從方舟子這些年的表現看,他完全是在以打假之名行炒作之實。雖然多位知名人士被方舟子搞得聲名狼藉,但方舟子的人品卻並不比這些人高尚。但願媒體能冷靜對待方舟子的打假言論,不能助長了這種惡性打假的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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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an1975 發表於 2011-1-26 03:34 | 只看該作者
在考場上作弊被逮的學生總是特別委屈。別人也作弊,憑什麼單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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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d713 發表於 2011-1-26 04:20 | 只看該作者
實際上我對他有選擇性打假本身倒是並不感冒,說到底只要真的是假的就該打,不過希望他多干點實事,雖然做實事不一定出名,少一點自我炒作式的忽悠,如打中醫,他對中醫理論熟悉嗎?有認識嗎?狗屁不懂憑什麼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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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民 發表於 2011-1-26 05:47 | 只看該作者
朱抄襲的證據:
一個人經常性地翻譯錯誤,說明閱讀過程中有著經常性的障礙,說明語感不
夠好。而這樣的人,能夠提供多少深刻的、新穎的、認真解讀外文原文的思想,
是不免令人懷疑的。實際上,《道德理想國的覆滅》中,少有朱學勤獨創性的觀
點。朱學勤主要依靠兩種方式寫成此書。一種是將一些常識性的觀點,用晦澀的
方式重說一遍。比如我們叫「水至清則無魚」,人家叫道德理想國的覆滅,道德
理想主義的意識形態化云云。另一種方式,則是藉助他人的理論,但卻並不說明,
而以 「獨創」的面目出現。我依據手頭正好有的一本書,做了一點點查考,發
現剽竊和抄襲的現象,在《道德理想國的覆滅》中是很明顯的。我的十分有限查
考,顯示朱學勤的剽襲,有幾種不同的方式。一是「攪拌式」。「攪拌式」 是
近年學界對一種剽襲方式的命名,不是我的創造。將他人的話與自己的話攪拌在
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或者將他人論述的次序做些調整,便作為自己
的話登場,是為「攪拌式」。二是「組裝式」。「組裝式」是王彬彬先生的發明:
將別人書中不同場合說的話,組合在一起;一段話中,這幾句剽自這一頁,另幾
句襲自離得很遠的一頁,然後作為自己的話示人,是為「組裝式。三是「掩耳盜
鈴式」。將別人的話原原本本地抄下來,或者抄錄時稍做文字上的調整, 沒有
冒號、沒有引號,但做一個註釋,讓讀者「參見」某某書,是為「掩耳盜鈴式」。
需要指出的是:在具體的剽襲過程中,有時是幾種方式結合起來的。至於第四種
方式,則是一字不差地將別人的話抄下來,不攪拌、不組裝、不讓讀者「參見」。
這其實是最老實的一種剽襲方式。其他幾種方式,一旦被發現,或許還可強作辯
解。這第四種方式,可是毫無辯解餘地,只得老老實實承認。坦率地說,我對前
面三種方式的反感,遠過於這第四種。所以這第四種,不妨稱為「老老實實式」。
——我在這裡,毫無嘲諷之意。

  為討論方便起見,讓我們僅以該書第五章第四節為例。在這短短十一頁(具
體涉嫌的為六頁)上朱學勤將諸種手段輪番用在同一作者同一本書的同一節上,
其功夫之細密,令人驚佩不已。

  例一, 朱著第184-5頁(腳註也依照原文,只是限於文檔格式,數字標註或
有不同)

  正文: 西方不少羅伯斯庇爾研究者就是這樣思考的。他們暫時撇開那些傳
記作家感興趣的生平細節,努力挖掘羅伯斯庇爾與盧梭之間那根緊密相連的精神
臍帶:
  1922年,饒勒斯:「羅伯斯庇爾是薩瓦教士1的小兄弟。」2
  1961年,瓦爾特:「羅伯斯庇爾承認他自己是《懺悔錄》的精神產兒」。
3
  1968年,湯普遜:「羅伯斯庇爾的國家教義是其他一切觀念的基礎,而
這一點很顯然來自於盧梭。」4
  1968年,科班:「把政治與道德目標堅定地聯繫在一起,區別實用主義
與道德倫理,在最高存在崇拜中表述的對自然神的崇敬,獨斷人民主權與公共意
志,強調平等,疑忌財富和權勢,把行政分立功能與主權理論混成一片,立法權
至高無上,對代議制的敵意……,所有這一切,在羅伯斯庇爾的思想中,都有一
個盧梭的性格。」5
  1975年,魯德:「羅伯斯庇爾公眾場合的語言,頻率最高的是這三個單
詞——美德、主權、人民。」他認為,在羅伯斯庇爾的精神發育史中,「最大的
功績應歸於盧梭」;「盧梭的美德就是羅伯斯庇爾選擇的偶像,無論是思想風格
還是生活方式,沒有一個革命領袖像羅伯斯庇爾這樣,把自己與盧梭聯繫得這樣
緊密。」6

  腳註:[1]盧梭在《愛彌兒》下卷中的信仰自白,自稱為一個薩瓦教士的信
仰自白。
  2 饒勒斯:《法國革命社會史》,第3卷,P.7。
  3 瓦爾特:《羅伯斯庇爾》,巴黎1961年版,第1卷,P.25。參閱
中譯本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P13。
  4 湯普遜:《羅伯斯庇爾》,紐約1968年版,第2卷,P.47。
  5科班:《羅伯斯庇爾:法國革命面面觀》,紐約1968年版, P.15
1—152。
  6魯德:《羅伯斯庇爾——革命民主派的肖像》,紐約1975年版, P.
95—96。

  按,前三段引文均見於布魯姆書p. 154 腳註3,全文如下:

  「Robespierre』s doctrine of the state,」 says his English
Biographer J.M. Thompson, 「upon which everything else rests, is
clearly based on Rousseau』s 」(2: 47). In the words of J. L. Carr, it
was not only ideology but personal identity that he found in Rousseau,
and Robespierre』s 「identification [with Rousseau] was in fact almost
total.」 Robespierre (London: Constable, 1972), p. 119. According to C
érard Walter, Robespierre recognizes himself as 「the spiritual son」
of the author of the Confessions.」 Robespierre (Paris: Gallimard,
1961), 1: 25. Jean Jaurès referred to him as 「the younger brother of
the Savoyard vicar」 (3:7).

  第四段引文(科班)見於布魯姆書, p. 155頁正文:
  「The constant relating of political to ethical ends, the
definition of utilitarianism in terms of morality, the emotional deism
expressed later in the Cult of the Supreme Being, faith in the natural
goodness of the people, the assertion of the sovereignty of the people
and the General Will, emphasis on the idea of equality, suspicion of
the rich and powerful, combination of the idea of sovereignty with
separation of functions in government, supremacy of the legislative
power, hostility to representation…above all, there was a
Rousseauistic quality in his mind.」①
  ①Aspect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pp. 151-52

  讀者應該已經笑起來了!朱學勤的引文不僅與上述布魯姆的引文起止一致,
甚至連省略號都在一模一樣的地方出現!這恐怕不能用巧合說明了,只能說是照
抄不誤——「老老實實式」。可惜由於英文問題,朱學勤的翻譯也錯漏百出,比
如「the definition of utilitarianism in terms of morality」的含義應當
是「以道德用語規定功利主義」,不知何故朱學勤翻譯為「區別實用主義與道德
倫理」;「faith in the natural goodness of the people」這句也不翼而飛
了。

  第五段引文構成比較複雜,前兩句可見於布魯姆書, p. 154頁正文:

  Rudé charted the cardinal points of Robespierre』s public
discourse: 「virtue,」 「sovereignty,」 and 「the people.」 He states
that in Robespierre』s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the greatest debt of
all he owed to Rousseau」 (p. 96).

  第三句見於布魯姆書, p. 154 腳註3,這個腳註前面我們已經遇到過了:

  George Rudé commented: 「There was a Rousseauistic quality in his
choice of imagery and turn of phrase, in his manner of thinking and
way of life, and no other revolutionary leader identified so closely
with Rousseau as he did in both word and deed」 (p. 97).

  這是典型的「組裝式」。第一句在布魯姆書中是一個概括表達,朱著中卻是
直接引語,成了Rudé自己的話。另外,第二句話的頁碼應當是p.96,第三句的
頁碼應當是p. 97,朱注卻給出了頁碼p. 95-6。頗為離奇,疑與本頁上的相鄰腳
注混淆。古人說抄書不可不用心,抄書都抄不好怎麼能寫書呢?此外,第三句的
翻譯也鬧了笑話:「There was a Rousseauistic quality in his choice of
imagery and turn of phrase」的意思可不是「盧梭的美德就是羅伯斯庇爾選擇
的偶像」,而是「羅伯斯庇爾所選擇使用的意象和語辭頗有盧梭之風範」。

  例二:朱著第190頁:

  3、讀盧梭,不是讀他的政治著作,而是道德懺悔錄;盧梭教會他的,不是
對外界事物的經驗性歸納,而是先驗性的返觀內心——「懂得了本性尊嚴」,然
后擴及外界——「社會秩序的重大原則」。這樣的閱讀進路,與盧梭當年的思考
與寫作進路完全合拍。 (無注)

  基本相同文字見布魯姆書:

  第一句話基本上是下面這段話的縮水版:It was not the political
writings that brought Robespierre to his recognition, it was the
Confessions, and the aspect of the Confessions that was meaningful to
him was the virtue he discovered there. (pp.157-159)

  第二句話又抄自上面的一句話:What he gleaned from his study of
Rousseau, it is to be noted, was not originally a political theory or
a set of principles regarding the state; what he learned was to know
himself.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revelation is clear: through Rousseau
he learned 「to appreciate the value」 of his nature and it was that
appreciation which led him to 「reflect upon the great principles of
the social order」.

  「老老實實式」:將布魯姆在兩處說的兩段話與朱學勤那一大段話對照一下,
就明白朱學勤那一大段話,是將布魯姆兩段話組合而成。連引號內的那幾句話也
照抄了,以至於我寫此文時,只需直接拷貝過來對照就可以了。對此沒有任何注
解。幾乎一字不差地剽襲,沒有什麼好分析的。

  例三:在緊接下來的段落中,朱學勤提出「順著雙方拍合的這一進路,我們
可以找到羅伯斯庇爾步入政壇各種政策舉措後面的思想邏輯」,並總結了四點,
這四點構成了第五章第四節的後半部分。遺憾的是,這四點分析似乎都與布魯姆
的著作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以下我將全文錄入朱著中相關部分(亦即,
pp.190-93),並逐段加以對照分析。

  朱著: 第一、以復古道德化抵制近代世俗化,以內心統治法取代成文法:
「雅典的梭倫早就觀察到,他的國家是由三種性格不同的居民構成:山地居民那
一部分,他們是自由的,勇敢的,生而就傾向於共和國;平原居民那一部分,他
們是平靜的、溫和的;海邊居民那一部分是頑固的,傾向於貴族制的。我譴責梭
倫,為了取悅只負擔半個雅典的那兩個階級而制定了一部糟糕的法律,他本來應
該以自由的原則把人們凝集在一起,服從理智和正義的永恆法律,那是鐫刻在所
有人內心的法律。梭倫是個斐揚派,他想取悅所有的黨派」。1(腳註1,《羅伯
斯庇爾全集》,巴黎1950年版,第5卷,P.187—188。)

  對照分析:上述引文同樣來自布魯姆, p. 161-2,「Solon of Athens had
observed that his country contained three classes of inhabitants whose
characters were different: those of the mountain, who were lively,
courageous, and born of the republic, those of the plain, who were
quieter and more moderate, those of the seashore who were harder and
inclined toward aristocracy. I blame Solon for having made bad laws to
please those two classes of half-breed Athenians; he should have
brought them all together to the principles of liberty and to the
eternal laws of reason and justice, engraved in the hearts of all men.
Solon was a 『feuillant』, who fondled all the parties」。又一次引文離
奇重合,且再一次悲劇性地弄錯頁碼。根據布魯姆, 這段引文的頁碼應當為pp.
197-98。無例外地,翻譯錯誤再一次出現:「those two classes of
half-breed Athenians」,朱翻成了「只負擔半個雅典的那兩個階級」,實際上
是「那兩個雅典人的混血野種之階級」。

  朱著(全文錄入): 

  這種道德復古觀和盧梭如出一轍,有兩層涵義:
  1、在當時法國精神生活中,雅典和斯巴達是現實社會中兩種價值取向的符
號,前者意味著世俗功利,後者意味著道德凈化。拒絕雅典,實質上是拒絕文藝
復興以來以雅典為標準的近代世俗化潮流。拒絕雅典,也就是拒絕市民社會擺脫
中世紀神正論的形而上統制,走向資產階級世俗面貌的歷史過程;
  2、譴責梭倫不做什麼,也就意味著他本人要做什麼;建設「鐫刻在人們內
心的法律。」在政治實踐中,必然表現出觀念形態對市民社會的道德救贖——大
規模社會重建。這種道德重建的激進要求與上述復古主義的內核互為表裡,將使
羅伯斯庇爾——雅各賓專政的政治實踐呈現出內里復古外表激進的逆反面貌:在
一場資產階級革命中,以革命反對資產階級本身,革「革命」的命;

  對照分析:緊接上述引文,朱學勤作出了這兩點評價。然而奇怪的是,布魯
姆在相同的引文之後(亦即,完全一樣的位置上)也作了相似評價。原文如下,
布魯姆書, p. 162:
  Like Rousseau, Robespierre extolled the rigorous Spartan
constitution over the corruption he found in Athens, and describe his
role as legislator, together with his fellow Montagnards, as creating
a state which would make all citizens 「men of the mountain.」

  讀者不需要有太多的耐心和太好的眼力,就能看出朱學勤的那段論述,是
「脫胎」於布魯姆的相關論述,只不過加上「資產階級」等革命術語包裝。剽襲
他人時,一般性的話,可以換一種方式說。但核心概念卻難以改變。布魯姆所謂
的「雅典的腐朽」、所謂「斯巴達的嚴肅」這些概念,朱學勤也只能襲用。此所
謂攪拌式也。

  老老實實的剽襲,是最不讓人反感的。最讓人反感的,是攪拌、組合、拼湊
等手段一齊用,是「偷意」而在字句上盡量不留痕迹。這種方式的剽襲在《道德
理想國的覆滅》中是更嚴重地存在著的。

  朱著:第二、政治國家是道德實體,不是利益共同體:「共和國並不是一個
空洞的字眼,它是公民的基本屬性,它是道德,也就是對父母之邦的熱愛」2;
「共和國的靈魂是道德,也就是說, 是對父母之邦的熱愛,是高尚的奉獻——
將所有的私人利益溶化於普遍利益」。3(腳註2:《羅伯斯庇爾全集》,巴黎1
950年版,第6卷,P.285。腳註3:同上書,巴黎1950年版,第5卷,p.
17。)

  對照分析:兩處引文均見於布魯姆書, p. 161, 並且相鄰:
  「Republic is not a vain word; it is the character of the citizens,
it is virtue, that is, love of the Fatherland」 (6: 285) .
  「The soul of the republic is virtue,」 he said, 「that is to say
love of the fatherland, the magnanimous devotion which merges all
private interests in the general interest」 (5:17).

  至於朱的概括——「政治國家是道德實體,不是利益共同體」—— 對布魯
姆的剽襲,是以攪拌、組裝、拼湊等多種方式進行的。具體字句上的剽襲痕迹不
是很明顯,但「偷意」的跡象則是十分顯眼的。

  朱著:第三、倒果為因,觀念先行:「為了建成我們的政治體制,我們不得
不先遵循道德,而這種道德正是那種制度將來所給予我們的道德1」。(《羅伯
斯庇爾全集》,巴黎1950年版,第5卷,p. 20。)
  對照分析:相同引文見布魯姆書, p. 161:「In order to form our
political institutions,」he said, 「we would have to have the morals
that those institutions must someday give us 」(5: 20).

  本節最後一部分:

  第四、民粹至上,以「人民」的抽象符號取消個人的具體存在:「我是通過
這一單詞——美德,才認識了法蘭西,道德已經在絕大多數個人中消失,只有在
人民群體和普遍利益中才能找到道德。」2(腳註2,同上書。)
  「人民的價值永遠高於個人。」3 (腳註3,同上書。)
  羅伯斯庇爾後來的五年政治生涯中,總是把自己與人民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
起。1792年他在國民公會中被人圍攻,被控誘惑人民,他在憤怒反駁時,一
句驚人之語脫口而出:「你們竟敢控訴我企圖誘惑人民,引導人民走入歧途,我
怎麼能夠!我既不是人民的反對者,也不是人民的仲裁者,還不是人民的辯護者。
我自己就是人民!——JesuisPeuplemoiR měme!」 4(腳
注4,同上書,p. 311。)
  這就是羅伯斯庇爾各種政治舉措後面的盧梭式邏輯,一種高尚而又危險的政
治邏輯:人民是美德的化身,我是人民的化身,因而我也就是美德的化身;因此
發生的所有政策分歧、政治對抗,只能有一種判斷:他人在墮落,他人在犯罪—
—在這樣的邏輯下,所有的政治鬥爭只能全部轉化為道德判斷、道德鬥爭了。
  羅伯斯庇爾對此深信不疑。1789年的春天,他帶著盧梭的真理從阿臘斯
走進巴黎。他向人們宣告:

  我告訴你們:我懂得讓·雅克宣布的一條最偉大的道德和政治真理:人民決
不會真誠熱愛那些不熱愛他們的人,只有人民才是善良的、正直的、寬宏大量的,
腐敗和專制是那些蔑視人民的人與生俱來的狹隘屬性。1 (《羅伯斯庇爾全集》,
巴黎1950年版,第8卷,p. 308。)

  誰是「不熱愛人民的人」?誰是「腐敗者」、「專制者」、「蔑視人民者」?
羅伯斯庇爾後來說出:——「內患來自資產階級」。2(腳註2,瓦爾特書中兩次
提示羅伯斯庇爾這一觀點,見該書中譯本,P.12、P.370。)

  對照分析:第一段引文見於布魯姆書, pp.159-160,

  「Le peuple」 in his disourses, however, was a single figure of
goodness with which it was possible to fuse in imagination. 「I
understand by that word all the French,」 he said. To the extent that
someone distinguished himself from that figure, he was not 「the
people」 any more. 「The morality which has disappeared in most
individuals can be found only in the mass of people and in the general
interest」(6: 281; June 11, 1790). 這段引文朱著給出的註腳是「同上書」,
「同上」按慣例意味著重複上一個腳註,亦即《羅伯斯庇爾全集》,巴黎195
0年版,第5卷,p. 2,但這個頁碼明顯是錯誤的。應該是第六卷,281頁。

  更荒唐的是,朱學勤將「I understand by that word all the French,」
這句很簡單的英文翻成了「是通過這一單詞——美德,才認識了法蘭西」。問題
是,「這一單詞」指的明顯是「le peuple」,和「美德」何干?況且the
French指的是法國人民,布魯姆上文強調指出:le peuple在法語中單數,作者
還說這就是為什麼她要在文本堅持使用法文表達,也就是要保持住那種英語所沒
有的弦外之音。這句話的意思是「通過『人民』這個單詞,理解整個的法蘭西民
族」。

  第二段引文見於布魯姆書, p. 160,

  「Le peuple is always worth more than the individuals,」
Robespierre proclaimed (5: 209). 頁碼同樣存在問題,「同上書」實在是個
蹩腳的註釋。翻譯上也有問題,重點並不在於人民高於個別人,而在於作為整體
的「人民」比個體的一切人的總和都有價值。應該是「『人民』總是比諸多個人
更有價值」。

  第三段也可以在布魯姆書中基本相同的段落找到,見布魯姆書, p. 160,
  Robespierre identified with the great undifferentiated body of
「the people,」 and when he was accused of leading them astray he
responded angrily: 「You dare to accuse me of wishing to mislead and
flatter the people. How could I! I am neither the courtier, nor the
moderator, nor the defender of the people; I am (the) people myself!
(Je suis peuple moi-même )」(8:311)

  這裡的「同上書」的腳註,依然是誤導的;應該是第8卷,而不是第5卷!

  並請注意,這裡抄襲的不僅僅是引文部分,而包括布魯姆的敘述,用的是
「攪拌式」的抄襲方法:

  讀者可以比較下面兩段話:

  羅伯斯庇爾後來的五年政治生涯中,總是把自己與人民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
起。1792年他在國民公會中被人圍攻,被控誘惑人民,他在憤怒反駁時,一
句驚人之語脫口而出。

  Robespierre identified with the great undifferentiated body of
「the people,」 and when he was accused of leading them astray he
responded angrily…

  最後一段引文及相關議論也來自布魯姆書中也有對應,布魯姆書, p. 159,
在此懶得多抄,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己去核對。

  實際上,此節唯一提到布魯姆的地方是第188頁上的腳註1,原文非常精彩,
不得不請讀者諸君奇文共欣賞一番:

  著重號是我加的。前一部分內容以往的中文譯法不夠顯豁,根據英譯本重譯;
后一部分內容在瓦爾特《羅伯斯庇爾》一書中又被刪略,然而卻極其重要。現根
據布羅姆《盧梭和道德理想國》一書中附錄的羅伯斯庇爾這一獻辭中有關部分,
補譯於此,見布羅姆書,P.35。布羅姆提供的原版出處是1840年巴黎版
《羅伯斯庇爾全集》第2卷, P.473—474。該版本在國內頗難尋覓,故只能從
布羅姆書中轉譯。

  讀者應該又要笑起來了!看看,這是多麼坦白老實的註釋啊,從英文轉譯就
是從英文轉譯,人家老老實實和盤托出。還要告訴我們因為這個版本在國內找不
到(暗示自己曾經千方百計尋覓),故而「只能從布羅姆書中轉譯」,有誰看了
這麼一片赤誠的告白,還會懷疑其他部分,標明出自《盧梭全集》,《羅伯斯庇
爾全集》等書的註釋會摻假呢?朱學勤的嚴謹學風在此可見一斑。

  實際上,此節共有十五個腳註涉及外文參考文獻(參考中譯本的除外),其
中十四個本文已經詳細解說了其與布魯姆的關聯。餘下的一個就是唯一提及布魯
姆的那個。大概過於「巧合」的是,這14處引文全部能在布魯姆書中找到對應。
據此我們或可大膽推測,恐怕此節使用的唯一外文文獻就是布魯姆的書。至於中
文文獻使用規範與否,需要另文考察。

  本研究曾指出註釋中頁碼有多處錯亂。設置註釋的用意之一是方便讀者或同
行查索資料,深化研究,不過朱著註釋頁碼的可靠程度似乎不足以完成此項功能。
若真為交流學問計,不如直接寫出布魯姆書的相關頁碼,倒清楚明白。至少,抄
原始出處的頁碼也不能抄錯吧。

  雖然有些跳躍,雖然在個別字句上有些變動,雖然把原書的次序先後抄得亂
七八糟,但這樣的剽襲,基本上是「奮不顧身」的,表明一旦被發現,便不想抵
賴的。好在洋人的書,國內找不到,被發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恰好有人上傳了布魯姆的原書,才讓我們一睹朱學勤大著的真容。《道德理
想國的覆滅》之後,朱學勤先生轉向了更廣闊的領域。成了思想史方面的專家、
權威,更對當代中國乃至世界的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狀況,有頗具影響的論
說。譬如震驚中外的學術論斷「地震天譴說」。在這些著述中,文理經常性不通,
應該是繼續存在的。但我希望並且願意相信:以各種方式剽襲他人的情形,不再
能在後來的著述中找到。雖然聽說有篇叫陽光還是叫閃電的,又竊取了外國學者
的論述和自己學生的譯文。不過據說本來是序言,序言而已,抄抄自然是無所謂
的。

當然,五毛是選擇性失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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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1-1-26 06:12 | 只看該作者
官員的論文中抄襲應遠遠多於那些教授,不知方舟子打過哪一個官員論文的假?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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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ryle 發表於 2011-1-27 07:25 | 只看該作者
選擇性打假也是打假,也比不打強。打假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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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1-1-27 07:43 | 只看該作者
larryle 發表於 2011-1-27 07:25
選擇性打假也是打假,也比不打強。打假也是事實。

只拿無權無勢的教授及海歸打假,算什麼好漢?有本事就打打那些有權有勢的官僚的假。正所謂只打蚊子,不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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