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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140)第五章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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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26 03: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註釋:

  20.律法本是外添的 保羅在此所說的乃是與以前所論到的"律法未來之前已有了罪"的話有關係。因此我們就會問:"神賜下律法有什麼目的呢?"所以我們也必須要解答這一個難題,因為兩者之間保羅要論許多別的事,故一直延遲到本節經文,也才來考慮這個問題。他使我們看見,因律法來到,而使罪更顯多。保羅這裡所論的並不是律法的全部功用,乃是律法的各種功用之一,為的是要配合他在這裡的論點。為了要使神的恩惠更加顯明,保羅使我們看到神必須先讓人類清楚認識他們的敗壞。在律法之前的人類如同已經沉沒了的船上的人,他們雖然在滅亡的途中,似乎仍能生存;因此為了要使救恩更顯得偉大,更超出人的期望,必須在洪濤淹沒他們時,在他們沉沒絕望時,才使他們得救。所以律法被賜下乃是要使那些已被定罪的人再一次被定罪,這樣講法是很合理的。我們用各種方法勉強人來認識自己有罪,並自覺邪惡,是理所當然的事。
  叫過犯顯多 自奧古斯丁以來,解釋本節經文的方法是大家都曉得的。當情慾受到律法的禁止時,反倒更被激動,人類爭著行那被禁止的事是自然的傾向。我認為"顯多"(或增多)乃是指人類對罪的知識以及人的頑梗逐漸增加的意思;因律法而使人更認識什麼是罪,因此他們不得不時常看到他們要受的咒詛,因他們的罪而日漸加多。因著律法,罪的意識常佔據了他們的心,不然他們就漠然不理。以前神的律法以及神的旨意雖常被人踐踏誣衊,但現在已顯示給人;那些以前犯罪背叛神公義的人,因此而更恨惡輕視神的權威。由此可見人的罪因律法而顯多了,因為人類輕視賜律者的權威,藐視神的威嚴。
  恩典就更顯多了 罪制服了人,並轄制著人,然而恩惠卻臨到人類而來幫助人。保羅使我們看到,恩惠更顯多如同從天上傾倒下來的恩雨,豐盛泛溢,不但是勝過了而且還吞滅了罪的洪流。由此我們可以學到一個功課,律法使我們定罪的目的,並不是要我們繼續留在罪中,乃是要使我們認清我們可憐的光景,因而帶我們到基督面前去,神差遣基督到世上來醫治病人,拯救被擄者,安慰憂傷者,解救受逼迫的人(參賽六十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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