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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139)第五章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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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25 03:2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註釋:

  19.保羅在此並不是重複,卻是對前面一節經文必須再加以註解。他使我們看見,因一人的背叛,能叫我們眾人都有罪。他曾說我們都當受咒詛,但為了要使人不以自己為無罪,他又說:人人都被定罪乃是因為都犯了罪。他更提到我們得以成為義,是因基督的順服。在此我們可以歸納說:基督滿足了神的心,故為我們取得了義。他又解釋基督的義的特性,乃是祂的順服。我們必須注意:如果我們想以行為稱義以便在神前滿足祂的要求,我們就必須順服律法,不是部分的順服,乃是在每一方面的絕對順服。義人若跌倒,他以前的義行就都失去功效。在這裡我們也學到一個功課,人若欲以自己幻想出來的看法來勉強得神悅納,或想以此來滿足神的公義,都是虛假的。惟有當我們服從祂的命令時,我們才是真正的敬拜祂、順服祂的道。所以讓我們不要跟從那些自以為能靠行為稱義的看法,因為靠行為稱義必須完全順服律法才能有效,然而完全遵行律法是不可能的事。我們又可以歸納說:凡在神前誇詡自己行為的,都是心理不正常的人,因為神視人的行為如糞土;順服更勝於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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