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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對話--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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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i50 發表於 2010-11-23 06: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mali50 於 2010-11-23 06:44 編輯

絕大多數社會學問題三言兩語即可作答。然而建立在謊言上的西方社會學卻往往長篇大論不知所云。如對「民主」一詞眾說紛紜互相抵牾的解釋就是一例。這就像畫鬼,從沒見過鬼,自然只能憑個人想象無中生有,所畫之物難免因人而異。更有甚者,畫鬼為夢中情人,因此百般粉飾以饋靈欲之飢。本文將指鬼畫鬼,有則畫有,無則畫無,決不裝神弄鬼張冠李戴。
。。。。。。

39、        自由言論、罷工示威等都能影響政治決策,不也是一種民主權利嗎?
答:只有當立法者對這些程序外的反抗和請願所表達的政治訴求的考慮受到程序保障時,才能算作程序中的民主。美國學者喜歡把這些自由說成是民主權利之一種。事實是這種程序外的過程對政治的影響是被動的、隨意的或意外的,對它們釋放的政治信息的考慮不受法律和程序的保障。西方國家的政客並不喜歡人民用這些極端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政治主張,並因此常常對其進行鎮壓。政客們也完全可以合法地對其視而不見置之不理。因此它們不屬於有效的和受歡迎的政治權力。並且,這種影響在傳統的專制國家同樣存在。如果把這些程序外的影響也算作民主的一部分,民主國家與其他具有這類自由的國家就沒有太大的區別。
40、        民主是不是一種普世價值?
答:歷史所能證明的是:民主是歷史的產物,存在於一定的歷史條件下。接近於理想的民主制度只出現在中世紀貴族對國家財產的壟斷和一神教對文化信仰的壟斷之前。而現代西方國家的類民主是伴隨著新興資產階級打破舊貴族和舊宗教對國家財產和信仰的壟斷之後發展起來的。權力相對分散的各種民主制度總是與國家財產的相對分散相連在一起。
41、        西方國家是不是把民主當作一種普世價值?
答:口頭上是,實際上不是。西方國家在國家政治方面實行的只是類民主制度;在企業政治方面實行的是專制制度;在國際政治方面同樣實行專制的殖民主義制度或霸權制度。
42、        民主制度是不是靠主觀的民主意志來主動推行的?
答:在工業化的私有制社會,國家財產不被某個家族所控制,因此沒有人或家族可以長期壟斷國家權力。即便有人想,其他資本家只要聯合起來切斷政府的財政支持,獨裁政府就會在一夜之間垮台。因此,國家領導人必須獲得資本家們的認可。在社會財產極度分散的私有制社會,資本家們對統治者的認可就表現為目前西方國家類民主的政治形式。
43、        這樣說來,西方國家的類民主制度是一種自然產物。
答:人的主觀意志可以改變它的一些細節和程序,但難以改變整個制度本身。西方國家將它吹噓成偉大的民主意志的產物是騙人的。這一點很好證明。在資本家佔有主要資產的企業中,偉大意志沒有改變資本家的獨裁統治。工人們以各種激烈的方式改變資本主義國家企業專制的努力都毫無例外地遭到失敗。可見這個假想的偉大意志根本不存在。
44、        西方國家的類民主制度是怎樣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產生的呢?
答:在生產能力低下個人或家族致富緩慢的農業社會,國家財富可以連續好幾代人穩定地集中在一個家族手裡。於是這個家族及其後代可以以世襲的方式壟斷國家的政治權力。這與西方類民主國家中同樣專制和獨裁的世襲家族企業沒有本質上的不同。
45、        這種家族對國家財產和權力的壟斷是怎樣打破的呢?
答:依賴於土地、氣候和作物生長速度的農業難以使缺少土地的人迅速致富。在農業社會致富較快的是擁有充分市場的小手工業者和商人。因此在具有廣大海外市場的古希臘的雅典半島,商業和小手工業發展很快,從而使許多不依賴土地的自由民迅速致富,在經濟上能與土地貴族一較高低。當土地貴族不能控制國家主要財產時,他們在政治上的發言權也就受到限制。這就是古代雅典民主制產生的物質條件。
46、        那麼現代西方國家類民主又是如何產生的呢?
答:隨著中世紀後期歐洲國家人口的增加和技術的提高,逐漸與農業相脫離的手工業、航海業和商業因有了擴大的市場而迅速發展起來。在這過程中部分人的迅速致富刺激著人們的慾望,改變著被舊宗教所壓制的財富觀念,甚至加劇教會本身在經濟上的腐敗,並因此引發了直接或間接地與財富佔有有關的宗教改革,要求新的宗教允許信徒們在包括財產等許多信仰問題上有更自主的理解和更多的自由。這便是現代社會最早出現的要求民主和自由的萌芽。
47、        有意思的是現代民主和自由竟是發芽於對財富的慾念。
答:這是資產階級思想家羞於承認的。宗教改革最終使人們從舊宗教的禁錮下解放了出來,更多的人心安理得地投入到追逐財富的自由競爭中。千年的中世紀形成的舊道德體系逐漸崩潰,甚至連宗教本身都成了思想先驅們批判的對象。維護社會秩序和利益交往的法律不斷產生和完善,並在國家統治中擔負起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隨著資產階級的經濟地位不斷提高和鞏固,他們也需要越來越多保護自身經濟利益的政治利益和政治權利。為了同舊貴族爭奪政治權力,新生的資產階級提出了變貴族專製為資產階級聯合統治的治國方針,也就是今天所說的民主政治。
48、        資產階級在推翻貴族統治后能不能形成像土地貴族那樣的世襲的專制政權?
答:由於資本主義國家的主要財產不為一個家族所控制,資本主義國家不可能形成世襲的家族統治。這是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決定的,沒有什麼可值得誇耀的,更不存在選擇的問題。一些資本主義國家早期發生過一次或多次專制政權的復辟,但都不可避免地遭到失敗。
49、        美國人很為他們在建國時選擇了民主制度和世界上第一部憲法而驕傲。
答:事實是美國當時也沒有選擇制度的餘地,最多只能選擇是否建立,或建立多大的聯邦國家。剛獨立的殖民地本來就是獨立的,沒有經濟和政治上的隸屬關係。有的殖民地甚至已經立國。有些殖民地在獨立之前就有選舉制度。美國獨立只是使各個殖民地擺脫英國的統治,但沒有使任何一個殖民地獲得其他殖民地的財產和統治權。十三個完全獨立的殖民地想湊成一個國家便只能是目前這樣的聯邦共和國。為了保障各自的權力,必然要有作為憲法的權力條約防止一州、一人或一個家族對權力的壟斷。美國熱衷於吹噓並沒有選擇餘地的東西,只能說明之後的美國實在是乏善可陳。
50、        為什麼資本主義國家通常是多黨制輪流執政?
答:與農業生產相比,資本主義商品生產主要是為了交換而不是為了生產者自己消費。同時資本主義工業生產基本上不受氣候和自然生長速度等條件的限制,因此可以迅速擴大生產規模。這種商品生產的擴張必然引起資本家之間為爭奪市場、資源、資金和勞力等方面的競爭。為了在殘酷的競爭中保護自己,資本家們比以前自給自足與世無爭的地主老財更關心政治和政治的運作方式,盡量爭取各種政治權力以便通過有利於自己的法律政策。這就決定了資本主義國家的政府必須是也只能是大資本家的聯合俱樂部。這個俱樂部最初可能沒有或只有一個固定的黨。為了在競爭中獲得勝利,利益相近的資本家自然會形成統一陣線,以黨派的形式聯合起來,通過競爭輪流執政。一句話,資本主義國家的多黨局面是不同利益集團聯合競爭的需要和結果。這同樣是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決定的,與民主觀念沒有必然的聯繫。美國的華盛頓等許多著名民主政客都曾極力反對過多黨政治。
51、        資本主義國家分散的權力結構是不是在客觀上促進了民主政治的發展?
答:可以這麼說,儘管這是一個被迫的但不總是被動的過程。最初為了與貴族勢力爭奪權力,後來為了制衡其他資本集團對權力的壟斷,資產階級提出了權力分立的思想。在資本主義國家的政治運作中,主要考慮的是資產階級俱樂部內部的權力平衡,並因此發展出一系列平衡措施。當普通人民的政治覺悟提高之後,為了安撫人民撲滅人民不斷增長的政治反抗,資產階級設計出今天的民選制度,把人民的政治權力從無選擇的服從提升到選擇性服從,同時又不影響資產階級對權力的壟斷。需要指出的是,西方資產階級內部民主政治的進步是各個資產階級利益集團追求自身利益的競爭和人民在民主程序外起來反抗的產物,而不是像西方國家吹噓的那樣為了民主本身。
52、        實行民主制度是不是一種歷史的趨勢?
答:歷史唯物主義認為上層建築是經濟基礎的反映。政治權力的結構是與社會財產的佔有方式相對應的。社會財產的佔有方式又是與由代表某種生產力水平的生產方式所決定的。簡言之,政治權力的集中程度,即專制或民主程度,是與社會財產的集中程度相關的。在社會財富日益分散的發展趨勢中,權力分散的政治制度也會成為一種相應的趨勢。
53、        如果是一種歷史趨勢,是不是越早實行民主越好?
答: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實際上十分複雜。歷史證明前面提到的民主制度的三個等級是以人民政治權力的平等程度來劃分的,而不是一個從低級到高級的時間順序。這是因為真實的民主制度帶有理想主義的成分,因此從理論上來說在給定的經濟基礎上可以靠主觀願望來推行。但自古羅馬和古希臘之後,除了公有制的社會主義國家在企業管理中實行過比較真實的民主外,幾乎人類歷史的所有時期都被專制制度所覆蓋。社會主義國家推行的企業民主制度是一種置社會平等於企業效率之上的理想主義制度。在效率至上的資本主義企業與之競爭的情況下可能會處於不利的地位,以至在東歐一些國家被現實主義的企業專制所取代。如同古代雅典的民主制一樣,今天公有制的社會主義也可能成為歷史。
54、        西方國家的類民主制度可不可以靠人為的意志來推行?
答:類民主制度既然是私有制社會工業化之後的自然產物,它的主體部分不帶有理想主義的成分,因此不一定要靠人為的意志來推行。靠人的主觀意志可以在一定範圍內超越歷史條件推行某種臆想的或理想的制度,但卻需要承擔失敗的風險。已經有許多例子表明在缺乏條件的國家推行發達國家類民主或現實的民主會導致政變、暴亂、經濟衰落以至國家分裂甚至亡國。
55、        成功推行穩定的類民主制度需要哪些條件?
答:概括起來有
一、國家經濟分散於私人和集團手中。存在著經濟和政治上勢均力敵, 權力均衡的利益集團。不同利益集團的分歧主要是經濟的而不是意識形態的。
二、社會道德和倫理秩序的嚴重破壞或失效以至無法產生眾望所歸的君主和自律的貴族以獨立於特定集團利益的中間人身份,按照傳統的道德秩序管理國家和社會。因此,國家統治只能按照衝突和談判后產生的兼顧各方利益的權力條約和懲罰性法律來進行。
三、在權力條約中佔據重要地位的代表形成新的政治貴族。他們不願與普通人民分享各種政治權力,但有必備的專業和政治能力平衡地行使各種權力。
四、國家要有一神教形式的宗教信仰作為政治貴族實行專制統治的思想基礎。
五、國家和貴族階層要有完善的公法和成熟的私法穩定社會和生產秩序,保障人民最起碼的生存權利,同時有效地約束人民在許可範圍之外的經濟和政治要求。
六、國家要有不受普通人民干預的最終立法、司法和行政權力避免產生有利於普通人民但不利於統治階層和其代表集團的政治或法律規定,有效地排除普通人民的言論、集會等自由權力對政治決策的影響。
七、貴族階層要有能力嚴密控制主要媒體和重要輿論以左右人民的思想和意願,限制人民互通信息,收集民意,揭露事實和澄清謠言等,以便瓦解和分化民意,使代表對立階級的政治訴求不能通過媒體形成影響決策階級的政治力量。
八、國家要有強大的經濟實力保證人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在其他國家之上,使人民不致窮則思變,因羨慕更好的生活而不滿對他們的專制。
九、國家要有強大的軍事和政治力量抵禦外來的侵犯和政治顛覆,並能開拓市場和殖民地,保持其經濟優勢。
十、對於多黨制的類民主而言,還須加上一個條件:壟斷執政黨地位的兩黨只能是代表利益和觀念相近的階級或派別,都認可現有的國家政體、憲法、絕大多數法律和政治操作規則,從而可以將利益上衝突較大的階級完全排斥在平衡機制之外。
   前面四個條件在資本主義的發展過程中不難滿足。後面的條件是資本主義經濟和政治發展到一定程度時的產物。在資本主義不發達的國家強行推行類民主制度所遭到的困難和失敗主要與這些條件有關。最常見的是缺乏發達國家所具有的經濟和軍事實力、完善的公法和成熟的私法以及對新聞和輿論的嚴密控制。有的國家在引進多黨制之後不能排除利益衝突較大的黨派對政治決策的干擾和影響。
56、        除了條件一、八和九之外,其他條件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主觀意志。
答:今天,這三個條件只有在工業化的國家才能滿足。因此原生的類民主制度是與私有制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相連的。其他條件可以因理想主義的成分而改變。這就是說在現代工業化的生產方式上,哪怕是在私有制的條件下,可以實行理想主義的社會制度給予人民在企業或國家管理方面較多的民主。
57、        但實際上這種理想主義的民主制度並不常見。
答:因為在信息收集和管理技術有限的情況下,兼顧各方利益的民主管理或平衡管理可能影響企業的效率和利潤,因此自然會被利潤至上的資本家所放棄,而在資本主義國家的私人企業中實行高效的專制管理制度。
58、        隨著信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私人企業有沒有可能實行公有制的社會主義國家那樣的民主管理?
答:當民主管理對企業效率的威脅仍然存在時,希望處於競爭中的個別企業實行民主管理是不現實的。私人企業的民主管理只能在全國範圍內以法律強制的手段加以實行。悖論在於強制的法律手段常常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政府來推行。這樣的強勢政府容易被資產階級說成是專制政府。
59、        這就是說在存在著利益嚴重衝突的兩大階級的社會裡,不可能有全面的民主。對一個階級的民主意味著對另一個階級的專制。企業的工人階級民主要靠國家對資產階級的專政來推行,而資產階級在國家政治上的民主需要有企業資本家對工人階級的專制來保障。
答:這就是現代民主制度的本質和必然邏輯。在理論上可以兼顧兩者的利益,在實際上是行不通的。因此,西方學者所吹噓的民主只能是掩蓋了針對人口中的多數實行企業專制后的資產階級國家政治的一個方面,是一枚只有一面的銅幣,只能存在於資本主義的烏托邦中。
60、        所以在你的這些條件中大部分竟是為了對普通人民實行專制,這恰恰是與民主相悖的。
答:不幸的是這些都是事實。更不幸的是這些事實絲毫也不影響西方國家現有選舉制度的實行,而現有的選舉制度也可以絲毫不能改變這些事實。這進一步從技術細節上證明西式選舉完全可以不等於民主。
61、        這就在邏輯上導出全面的民主制度只能在沒有階級對立的社會中才有可能。
答:馬克思主義正是根據這一邏輯提出生產資料公有的思想,以此取消階級對立最終實現全社會權力平等的民主政治。但是在受財產私有觀念影響的社會中,社會主義初級的民主管理還要靠強制的國家政治來推行。西方國家為了掩蓋它們的企業專制,有意把政治片面地等同於國家政治。這就是今天的社會主義被看成是專制國家的原因,儘管只是對少數希望回到私有制的人實行專制。
62、        也許是出於同樣的原因,人們常說的法治國家是指它的公法體制。很少聽到有人提及私法?
答:這正是西方宣傳和教育造成的人們在認識上的又一個誤區。西方私有制國家有兩套平行的法治體系:公法和私法。兩者在決定工人利益的多數方面並不重疊。西方學者所說的民主政治僅限於公法的立法程序。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私法是由資本家或企業主單方制定的。私有制國家主要靠專制的私法來管理大多數人民。無論它們公法的立法程序在形式上多麼民主,都改變不了西方國家私法專制的基本事實。因此在討論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問題時,千萬不要忘記絕大多數人民受到的私法專制。為了免受私法的專制,西方國家越來越多受過良好教育的人民寧願放棄私人企業較高的薪水而成為收入不定的自由業主,嚴重影響了資本主義的大工業生產和技術合作。
63、        西方學者是怎樣看待私法專制問題的?
答:他們儘可能隻字不提。個別人則把民主的適用範圍限制在特別定義的「政治社會」中,不加解釋地將企業政治當成一種純粹的業務或經濟關係而排除在政治社會之外。
64、        這麼做有沒有道理?
答:至今沒人給出過能說服人的道理。將一個國家大多數人民社會生活的主要場所和主要社會政治關係排斥在政治社會之外顯然是沒有理由的。涉及到權利問題的業務或經濟關係都是政治關係的一部分。國家政治歸根到底也是業務或經濟關係中的權利問題,並不得不越來越多地涉及到企業內部的權利問題。如果真要這樣定義政治社會,那麼一種不能改變多數人民每天都必須忍受的資本家專制的所謂民主制度又有什麼值得誇耀的呢?
65、        也許西方國家誇耀它們的制度只是因為好過以前的專制制度。
答: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如此也只能如此。不幸的是即便是在西方學者定義的政治社會內,西方國家的民主制度也只是一種類民主制度,人民受專制的程度只是從絕對服從減輕為選擇性服從。
66、        為什麼說是某種意義上?
答:西方國家批判專制制度鼓吹民主普世價值是功利的和虛偽的,因為它們從來不批判專制的企業管理。事實上,西方的主流媒體或思想是站在專制者一邊的。無論好萊塢還是迪斯尼出產的藝術片、娛樂片和教育片基本上都是美化古代的宮廷王室、王子和公主。同時,資本主義經濟的高速發展是以過度犧牲未來資源和環境為代價的。在短短的幾百年時間裡,資本主義國家製造的人道災難超過幾千年專制社會所製造的總和。
67、        西方國家不是新聞和言論最自由的國家嗎?怎麼會對新聞和輿論進行嚴密控制呢?
答:西方國家的媒體主要是由資產階級控制的黨派政治鬥爭的工具。只有當兩大黨代表多數人的利益時,黨派鬥爭才對真正的民主有一定的價值。但是西方國家的主要黨派代表的是大資產階級的利益,普通人民只是用於資產階級內部黨派鬥爭的工具。因此在西方國家常見的媒體上,除了分散的花邊新聞外,很難聽到普通人民不利於資產階級的政治呼聲和與資產階級對立的其他黨派的聲音。這就是西方國家的輿論封鎖。西方國家有政治犯,有反抗資產階級專制的民權訴訟,美國還有比其他國家高出許多倍的犯罪率和坐牢率,但在這些國家的媒體上很難看到這方面的報導,以至許多人無法知道他們的存在而誤以為沒有。它們對來自其他國家的批評也是選擇性地片面報導,很少能聽到意識形態不同或對立的國家對它們的批評,哪怕是在有爭議的問題上。這就是新聞封鎖。如果對比今天中國的報紙和西方的報紙不難發現,中國媒體的新聞報導比西方媒體開放得多,有更多底層人民的聲音和國外的新聞,哪怕是對立國家的觀點。
68、        那麼西方國家是不是保護人民的言論自由?
答:完全不是。
69、        為什麼?
答:美國選擇性保護言論自由的法律只適用於公法而不適用於私法。因此私人媒體和資本家的企業可以任意鉗制人民的言論。資本家雖然不一定明確規定對言論的限制和懲罰,但會在工作的場合像古代的專制君主一樣用行動來進行對言論的控制。絕大多數資本主義國家的人民在一生的大部分時間裡同時受公法和私法的雙重約束。
70、        我也看到每個人都可以在中國媒體包括中國政府的網際網路上發表博文,但美國人想註冊美國主流媒體的博客網卻很困難,更別說發表文章。
答:美國就是這樣利用大資本家控制的所謂民辦媒體對言論實行嚴密的控制。想知道西方國家究竟有多少言論自由,只要上中國和美國的中文網站看看就知道。在中國的博客網上,對政府和國家的批評可謂鋪天蓋地,甚至無中生有。而在「言論自由」的美國,華人們對美國的是是非非噤若寒蟬,有點膽量的也得小心措辭以示焦大的忠誠。同樣的事件發生在中國會被炒得沸反盈天,從人到制度罵個痛快淋漓。但如發生在美國,華人們一片鴉雀無聲,連大氣都不敢出。這種萬馬齊喑的現實表現出人們內心深處對「自由國家」無法戰勝的恐懼感。還有什麼能比這更能表達人們心中對不同制度最自然真實的感覺。
71、        在你的這些條件中並沒有西方學者常講的立法、司法和執法三權分立。
答:權力的分立應該具有獨立的財政和人事制度,否則只能算是分工。現在西方國家,包括美國,所謂的三權分立並不具有財政和人事上的獨立性,因此只不過是分工而已。立法人員、司法人員和執法人員都拿政府薪金,吃的是同一口鍋的飯,只是盛到不同的碗里。美國的總統當選最終需要立法議員組成的選舉人團來確定,而聯邦最高法院也有權確定總統當選;美國的法院法官由州長和總統任命。一些州低層法院中的所謂民選法官不過是州長多提名一位候選人,經市民擇優挑選后再任命。這樣的分工是現代國家中的普遍現象。權力分立還應具有另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分立的權力不能彼此重疊。但美國的法官可以獨自立法甚至推翻國會制定的現有法律,這就是所謂的案例法或法官法。有意思的是案例法或法官法不受議會複審,法官還有因錯誤判決而免受民事起訴的權力。從而使法官成為凌駕與憲法和法律之上專制工具。更有意思的是美國法官因誤判所受到的最高處罰竟是百分之百地帶薪退休,而誤判的結果依然有效。
72、        不是說西方民主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
答:這同美國憲法中的「人人生而平等」一樣是欺世盜名的謊言。除了法官,美國政府官員也有某些因公豁免權免受民事起訴。美國州長和總統還有不經國會的特赦權。有了這些豁免權和特赦權,自然就不需像中國官員那樣走後門。前面說到當選者對選民承擔的是零責任。從這裡還可以看到非民選的司法和執法人員也有受制度保障的對民眾的零責任。這與社會主義國家要求政府人員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形成鮮明的對比。
73、        為什麼在自稱民主的美國法官有這些不可思議的凌駕與憲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權呢?
答:這些特權都不是多數人民給的。西方學者的解釋是為了保證法官判案的獨立性,不必擔心薪主政府和有錢人輸了官司后的報復。然而政府不負責民事起訴,避免政府報復只需豁免刑事起訴即可。如真有司法不公,富人應該有權「報復」。如報復無理,法官完全有權不予受理,正如經常對窮人做的那樣,何須什麼豁免權。
74、        那麼你認為真正的原因是什麼?
答:由於上述理由不成立,剩下的就是為了保證法官對人民的專制。
75、        此話怎講?
答:美國無論是今天還是歷史上有許許多多針對黑人、其他少數種族、社會主義者、共產主義者和其他反抗人士的個案即便從當時的法律來看都是十分荒唐的。它們之所以能夠產生並不被翻案,就是因為這種特權的存在。相反,民權案中冤枉大資本家和政府的荒唐判決十分罕見。
76、        西方的媒體不是常常報導正在進行的司法程序以示司法的公開和透明,怎麼會有許多錯誤的判決呢?
77、        西方媒體報導的主要是刑事案,而民事案基本上是在黑暗中判決的。西方媒體會用雙重標準以妨礙司法公正為由拒絕報導民事案的案例和審判過程。
78、        西方國家的判案不是有陪審團嗎?難道法官可以左右陪審團的意志?
答:美國憲法第七修正案規定損失達到一定程度(當時是二十美元)的訴訟須由陪審團參與審理。但在美國法庭上,絕大多數民權案是由法官一人判決的。
79、        這有點不可思議。美國的憲法受到全世界的尊重,而美國法庭卻可以藐視它。
答:這沒有什麼奇怪的。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規定刑事案中的被告有權由律師代表。但美國一些州在修正案通過後的近兩百年中一直對沒有律師的刑事被告進行判決。這一狀況直到上世紀六十年代因一名服刑的犯人寫信給聯邦最高法院后才得到糾正。
80、        一般認為案例法通常只是在按照法律判案時遵循法律程序在技術細節上給出一個例子,而不是企圖設立新法。
答:這在理論上是如此。但在實際上,尤其是在美國的民權案中,民權法律的條款十分含糊邊界不清,甚至只是一句口號。例如美國各政府機構在其相當於法律的規章(Federal Regulations,Code FRC)中禁止工作上的各種歧視往往只是不允許歧視這樣一句話。在判案時,只能由案例來確定相關法律的標準和邊界。由於邊界可大可小,原來的法律條文對判案來說形同虛設,只能靠案例法來斷案。這樣的案例法實際上是法律框架下的新法或次級法律。
81、        除了作為內容上的補充,案例法和國會通過的法律在功能上有什麼不同?
答:案例法通常不如國會通過的法律嚴謹,甚至相互衝突。不同時期產生的前後矛盾的案例法比比皆是。案例法還是一種騎牆法。也就是說是法又不是法,法官可用可不用,用哪一個可由法官任意決定。這為法官看人頭戴帽子,用法律手段對平民階級實行專制打開了方便之門。美國絕大多數的民權案就是靠這種選擇性騎牆法判決的。
82、        美國國會是否對這些具有新內容的案例法加以審查,確定它們是否符合憲法和法律並以其充實原有的法律條款?
答:不會。這就相當於把次級法律的立法權下放給司法部門。
83、        有沒有人會審查這些案例?
答:唯一可能的是州和聯邦的最高法院。
84、        為什麼說是可能?
答:這些最高法院有權不受理上訴案。
85、        有沒有什麼理由?
答:表面的理由是受理的上訴案必須有新的解釋的必要。但這個必要性也是最高法院自己認為的。它們在拒絕受理時無須給出任何理由。因此在事實上等於沒有理由。每年被受理的上訴案不到上訴案的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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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mandh 發表於 2010-11-23 11:3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amandh 於 2010-11-23 11:39 編輯

樓主用心良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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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zhh 發表於 2010-11-23 21:01 | 只看該作者
讓那個扯淡的民主自由人權見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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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peace 發表於 2010-11-24 03:0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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