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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熱議:欒川「潰壩門」是抓書記還是抓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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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平安10 發表於 2010-8-5 20: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平安10 於 2010-8-5 20:51 編輯

2010-08-04 08:38:32   作者:一點五



先簡要回顧欒川「潰壩門」的全過程:

7月28日09:28:49,大河網以《河南欒川風傳潰壩謠言 居民出逃政府廣播車闢謠》為題,發布新聞稱「赤土店鎮尾礦壩潰壩」系謠言。該新聞里說:為闢謠,欒川縣防洪總指揮部還派出廣播車在街頭不間斷「廣播」。

7月30日04:55:47,大河網報道:《河南欒川男子散布潰壩謠言引起恐慌被拘(圖)》。據報道,該男子被公安機關治安拘留10天。

7月31日,中國青年報推出記者調查:《河南欒川大橋垮塌真相:潰壩致水淹縣城沖毀大橋》。稱中國青年報記者實地調查證實,7月24日這天,在河南欒川縣城被淹和湯營大橋坍塌之前,位於伊河上游石廟鎮的一處尾礦庫發生了潰壩。致使湯營大橋整體垮塌,導致44人遇難,22人失蹤。

好了,就到這裡。我們知道,大河網是河南全省的主網、官網,在這上面闢謠,一般人絕對做不到。其二,在涉及全縣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事情上,除了書記、縣長,誰敢下令闢謠或抓人?結論:河南欒川「潰壩門」事件的責任人不是書記,就是縣長。

欒川「潰壩門」,是地方官員公然欺騙,此事不予處理,或處理得不好,都將是共和國執政史上難以抹去的陰影。然而在如何處理上,尤其是在抓捕書記、還是抓捕縣長上,網民出現了重大分歧。
沙發
 樓主| 平安10 發表於 2010-8-5 20:50 | 只看該作者
部分網民提出:必須抓縣長,因為縣長是一個縣的法人代表,是法律上理所當然的第一責任人。部分網友反駁:應該抓書記,他們提出中國的現狀是「黨的領導」,在縣市這個層面,書記才是當之無愧的「一把手」,因此官員總是幹完了縣長干書記,誰見過幹完了書記干縣長的?不能成績算記的,問題是縣長的,這有失公允。

個人認為,還是抓書記比較好。我的理由是:書記抓了,讓縣長負責全面工作,這廝由於還有奔頭(想當書記),因此會一心撲在工作上,這自然是欒川人民之福;但抓了縣長,書記再怎麼干也還是書記,不可能因此調動它執政欒川人民的積極性,抓了白抓。

當然,說一千、道一萬,歸根到底,必須落實到抓人上,這才是根本,老百姓說得好嘛:天下無難事,只要肯抓人。要想剎住地方官員公然欺騙上級與人民的惡習、要想地方官員不再想當然地做出決策、要想地方官員不再搬起石頭砸人民的腳,唯有抓一回再說,至於抓書記,還是抓縣長,我相信,只要抓了,全國人民都會跳起雙腳贊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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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10-8-5 22:20 | 只看該作者
抓李大稀,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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