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利美(Fannie Mae),創立於1938年,是政府出資創建,從事金融業務,用以擴大資金在二級房屋消費市場上流動的資金。 1944年,房利美的許可權擴大到貸款擔保,公司主要有退伍軍人負責管理。1954年,房利美髮展成為股份制公司。1968年, Raymond H. Lapin 成為房利美的總裁,在他就任的30年內,修改了公司的制度,使之成為一個私有的股份制公司。1970年,房利美股票在紐約交易股票所上市。1984年,房利美首次在海外發放公司債券,從此公司的業務進入國外金融市場。
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英漢證券投資詞典》中對Fannie Mae解釋如下:「聯邦國民住房貸款協會 Federal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聯邦國民住房貸款協會)的昵稱。美國三大住房貸款證券化經營機構之一,成立於1938年。其性質為社會公眾擁有,美國政府資助。專門運作由聯邦住房委員會或其他金融機構擔保的住房抵押貸款。將這些住房抵押貸款按期限、利率進行組合,作為抵押或擔保發行住房抵押債券,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再以收入資金向更多的人提供住房貸款。同時還對提供住房貸款的金融機構發行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品種提供擔保。所發行的重要品種為住房抵押債 (mortgage backed security或mortgage pass-through)。聯邦國民住房貸款協會自身的股票在紐約股票交易所掛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