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消費者聯盟(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的數據, 在1999年,獲得賠償的醫療過失訴訟案例不到所有此類訴訟案例的25%。包括75%以上沒有獲得賠償的案例,平均賠償金額為2萬6千美元。如果不計沒有賠償的案例,所有有賠償的案例的平均賠償額在12萬美元左右8。這一數據被那些統計比較完整的州的數字證實。印地安納州2001年的平均賠償額為10萬8千美元9。密西西比州2000年的平均賠償額為15萬美元。在密蘇里州,2003年,病人死亡的醫療過失訴訟平均賠償額為25萬5千美元,一共有205例。這些案例賠償金額的中位數應當低於平均值。同時,如果庭外和解達成賠償的話,其賠償金額大約為庭審賠償額的一半左右。
同樣根據根據美國消費者聯盟(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的數據, 在1999年,全美國獲得醫療過失訴訟賠償的案例大約有2萬多例。這比起每年因醫療過失而死亡的10多萬病例來說,沒有起訴或起訴沒有賠償的比例遠遠大於得到賠償的案例。我們可以估計一下,假設每年獲得賠償的案例有2萬5千例,每例賠償金額為15萬美元,那麼全年醫療過失訴訟賠償額為37億5千萬美元。由於很多庭外和解案不公開是否賠償和賠償數額,所以從全國範圍來看,醫療過失訴訟賠償總額應該大於此數。這組數據有一點需要指出,這些數據只是賠償的數額,沒有包括律師和法庭的費用。
由於醫生和其他專業醫護人員醫療過失行為的數據非常分散和不完整,國會從90年代末開始通過法案,責成聯邦醫療和社會服務部建立全國性的醫療人員過失行為和訴訟資料庫(National Practitioner Data Bank)。全國各醫療過失責任保險公司,醫療機構,專業學會等都必須向這個資料庫上報醫療人員的過失信息,並且當執照管理機構和專業認證機構裁定申請時,必須查詢這個資料庫內的信息。這個資料庫的建立,完善和使用,有望提高對醫療人員過失行為和訴訟賠償情況的監控。這個資料庫目前不向一般社會大眾開放,只供專業管理機構和司法程序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