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罰黃光裕6億是輕是重

[複製鏈接]

200

主題

225

帖子

206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20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和黃光裕的母親和妹妹一樣,對於黃案的一審判決,我也頗感意外。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經審理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與黃光裕的平靜相反,他的母親和兩個妹妹則情緒激動,認為判決過重。  
黃家人為什麼感到意外乃至情緒激動呢?或許原來已經反覆諮詢過了,得到的權威說法是不會判的那麼重;或許原來已經反覆被告知了,得到的權威答覆是判的不會那麼重。沒想到,居然還是判了十四年,刑期與預期有了反差,心理自然有了落差。
作為一個局外人,我為什麼也會感到意外呢?這是因為:我給出的刑期是最多不超過十年。在黃案判決之前,我曾饒有興趣地研究了相關報道,覺得既然原先的行賄罪搖身一變成了單位行賄罪,那麼此案就有了鬆動的跡象和寬大的玄機;既然有了「單位」出面,那麼刑期就有了迴旋的餘地和減輕的可能。
沒有想到,在黃光裕案上我栽了一個自以為是的跟頭。  
讓我更感意外的是,黃光裕還得交納6億元罰金。除此之外,黃光裕被沒收財產2億元,妻子杜鵑被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金2億元。10億元!這是怎樣的一個天文數字啊,直觀點說吧,要是再加它幾億元,全中國人就可以人均分得一元人民幣硬幣。
黃光裕再次創下了一個記錄,即將成為新中國交納個人罰金第一人。
但是,轉而一想,區區十億元對於黃光裕而言又算什麼呢?雖不是孫悟空拔出的一根毫毛,也只能算是黃光裕的一個零頭。有案可查的是,國美創始人黃光裕與其妻子杜鵑雖然失去自由,仍持有大約34%的國美電器股份,就在開庭的當天,國美H股中午收市報2.27港元,僅此一項,黃便足以對付十億處罰。相比於生命中的十四年,10億元在黃的身家中所佔比例真可以用上孔乙己的那句名言——「多乎哉,不多也」。
更有分析師指出,目前判罰的罰金並不很高,而且黃光裕在繳交罰金時如果現金不足,也會首先選擇出售更容易變現的房地產資產,相信不會拋售國美股票。瞧瞧,畢竟是上過富豪榜的人物,剔除所持國美H股不算,黃光裕調轉十億,雖說不是易如反掌,起碼也是不在話下。
那麼,黃光裕的6億罰金是怎麼計算出來的呢?
判決的依據是黃光裕的案底還是家底呢?
估計是兩相權衡,兼而有之吧。
這個時段,幾乎每天都在製造財富神話,一夜之間便有人身家過億。即就股市而言,新股密集發行,多少人扶老攜幼共同成為超級股東;即便在大盤岌岌可危的情形下,今天仍然有四隻新股上市;儘管生不逢時,三隻新股當天破發,但這絲毫也不影響它們的大股東一夜之間邁進億萬富豪的行列。據說,謝霆鋒張柏芝的二公子出生不過一周,就有人找上門要他拍廣告,報酬高達8位數。此事倘若成真,二公子立馬就是千萬精英。和他們相比,芸芸眾生的工資收入,在GDP中還真就是一個P。
難道他們真的就是「物有所值」?難道他們就是「富貴命」?難道他們真的就為民族為國家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過去是時勢造英雄,現在是時勢造富翁。
或許,從這個意義上說,黃光裕的6億罰金並不過分,尚算從輕發落。如果和他操弄ST金泰連續35個漲停的大手筆相比,那麼,6億罰金也許可以算個開盤價,還可以大幅拉高甚至衝擊漲停。  
曾經的國美集團董事會主席,曾經的商界傳奇人物,就這樣黯淡出局無奈結局,黃光裕寫下的是資本的章回和體制的演義。
江湖上說,出來混都是要還的。
兵法上說,將欲取之,必先與之。
只是「還」了之後「取」了之後,曾經的超級富豪看來已是免不了鋃鐺入獄。胡潤倘若有興趣,倒是可以給他的富豪榜添點新意,設立一個獄中富豪榜。
如果黃光裕名列前茅,後面緊跟著一批財富名人,那我將不會感到意外。

18

主題

1235

帖子

271

積分

貝殼網友二級

Rank: 3Rank: 3

積分
271
沙發
民工老貴 發表於 2010-5-21 11:00 | 只看該作者
黃光裕只要沒被判死刑立即執行,這個案子的意義就徹底沒了。
黃以14年刑期(當然,通常不用這麼久肯定出來)和10億罰金換回自己一條命,但更重要的是換回了後台老大的安全。這是典型的利益交換。如果我們陷於黃被判的重了還是輕了的爭論,那就太可笑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11-23 15:36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