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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妻子一審獲刑3年半 夫妻共被罰沒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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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10-5-18 14: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今天上午,備受關注的黃光裕案將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進行一審宣判。上午8時左右,記者看到,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門口已經開始提高警備,北門與西門的街道已經開始管制。8時20分,警察在法院北門和西門拉起警戒線,開始再次巡視。據悉,北京市公安局的一位相關負責人也親臨現場指揮。 (正義網見習記者高鑫/攝影報道)

  正義網北京5月18日電(見習記者高鑫)備受關注的黃光裕案今日上午作出一審判決。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2億元;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億元。

  對於同案被訴的其他被告人及被告單位,法院以內幕交易罪判處黃光裕妻子杜鵑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億元。以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判處北京中關村(7.54,0.24,3.29%)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許鍾民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以單位行賄罪判處許鍾民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也因單位行賄罪分別被判罰人民幣500萬與120萬元。

  今年2月12日,黃光裕案經過三次退回補充偵查后,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公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2月25日,法院方面表示已正式受理黃光裕案。一個多月後的4月14日和15日,法庭針對本案進行了為期一天半的庭前示證。當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至當日21時許結束。

  據悉,檢方指控黃光裕涉罪的事實包括:2007年9月至11月,黃光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買賣港幣8.22億餘元;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產重組、置換事項期間,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14.15億餘元。至上述資產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9億餘元。此外,2006年至2008年間,黃光裕作為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和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給兩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給予相懷珠(公安部經偵局原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原總隊長)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的款物摺合人民幣456萬餘元。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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