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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濟學家張五常 被爆託人偷運名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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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10 發表於 2010-3-3 06: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新加坡)聯合晚報   (2010-03-02) 

  (香港訊)中環古董店女職員涉嫌監守自盜,被控串同丈夫偷取店內3幅陳逸飛和艾軒的畫作,總值750萬元(港幣,下同,約150萬新元)。案件昨日於區院開審時,辯方大爆女被告曾經替香港經濟學者張五常「做好多見不得光的事」,包括在張五常涉嫌賣假古董一案中根據張的指令落口供打官司,又曾經替張將名畫運返中國大陸而「沒有報海關」,因此張答應將涉案的3幅名畫充當報酬給予女被告。

  同是38歲的女被告曾卓詩及男被告楊惠明為夫妻關係,兩人昨日否認4項盜竊罪名。

  給幾幅畫 當作酬勞

  他們被控於2007年2月16日至6月5日期間,在中環摩羅上街裕利大廈地下的蒲公英金石書畫內偷竊3幅屬於西岸國際有限公司的油畫,女被告另被控在2004年至05年間偷竊該公司7000餘元。

  昨天,控方播放男被告的警方會面影帶,警方質疑他曾經偷取涉案3幅名畫及另外2幅英國畫家Robert King的油畫。不過,男被告解釋「是張五常叫我太太(女被告)做好多見不得光的事,當酬勞給我的太太,(他)給了幾幅畫」,他又稱張五常做「老闆」,故此男被告與妻子商量后,才在店內拿涉案3幅名畫到皇后大道中的畫廊兜售。

  男被告向警方解釋「見不得光的事」是從女被告口中獲知的。

  女被告承認 因財困偷畫

  男被告在警方會面影帶中大爆驚人內幕,不過,控方昨日在庭上披露截然不同的版本,除了表明張五常只是涉案古董店之「顧問」而非老闆之外,又指出女被告早年入古董店便擁有該店鎖匙,惟案發後曾經一連5個月放病假,更向警方直認因財困而偷名畫給丈夫兜售。

  男被告雖然否認盜竊,不過向警方坦言已經將賣畫的錢花在生活費及炒股蝕光。

  控方又指出,警方揭發女被告於2004年11月至05年2月曾經13次偽造膳食等活動開支,涉款7200餘元(約1440萬新元),女被告與警方會面時直認因財困曾偷取2幅油畫。   

  未能聯絡張五常 將申請終止聆訊

  控辯雙方昨日於庭上披露,張五常涉嫌在美國逃稅,連美國FBI(聯邦情報局)也無法聯絡他。

  辯方不諱言張才是涉案古董店的幕後老闆及擁有涉案名畫,由於未能聯絡他,令兩名被告未能獲公平審訊,因此待部分證人出庭作供后將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控方則反駁指古董店與張無關,他只是顧問,由於張並非控方證人,故控方沒有義務替辯方找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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