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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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讀經?誰會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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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讀聖經 發表於 2009-11-5 00: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初讀聖經 於 2009-11-5 00:58 編輯

問題有些幼稚,可是挺具體。聖經是人寫的,即使是受神的感應也是通過人的大腦組成文字,用手寫出來的。這當中有許多筆者的理解和感受。很多是修辭上的比喻,擬人,和筆者感情上,情緒上的東西。尤其是詩篇和保羅的信。如果教條地把經上的每一個字,每一段話都當成真理的話,就出現偏差了。一味地背誦而不解其意,又有何用。小時候學古漢語,讀到一個故事:吾穿井得一人。那可不是挖井挖出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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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11-5 02:1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9-11-4 13:18 編輯

1# 初讀聖經

這個問題,是一個比較大的問題,可以大到。。。

我說幾個簡單的觀點。

1)在剛剛信主的時候,在遇到不同的問題的時候,問問其他的兄弟姐妹,問問牧師,或者自己找幾本參考書看看。

是的,每個人的觀點,都可能有錯的時候;但是,如果一個觀點,許多人都這樣認為,而我偏要那樣認為,尤其是我剛信主的時候。。。我可能要小心。。。
在這樣的時候我可能願意接受其他兄弟姐妹的觀點,而把我的觀點,暫時保留。。

2)自我的解經,要非常小心。
不一定說,我們個人的理解,是否對錯;
我們的領悟,可能是聖經給我們當事人的教導;
但是,要把我們當事人的領悟的咚咚,推論為,是聖經的本意,要小心。

說個比方,我在網上,作了許多見證,比如說,有一些不好的想法的時候,神,就借著某些事情,提醒我,這樣做不好。。。
這個,神借著某些事情提醒我,可能是沒有錯的;

但是,假如要外推,說,他某一天,做同樣的事情,沒有大S遇到的事情發生,因此,自己理解成,神許可他,做這個事情,那就是大錯特錯。。。

3)我們不要怕所謂的神學。。。其實,任何一個人,無論我們是否喜歡,都有自己的神學體系。。。與其去堅持自己的所謂的「不屬於任何神學體系」的「神學體系」,還不如大膽的去學習,那些成熟的神學體系,至少,在我們還不是那樣成熟的時候,可以這樣。。可以避免少走許多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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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9-11-5 03:57 | 只看該作者
2# Servant
我們不要怕所謂的神學。。。其實,任何一個人,無論我們是否喜歡,都有自己的神學體系。。。與其去堅持自己的所謂的「不屬於任何神學體系」的「神學體系」,還不如大膽的去學習,那些成熟的神學體系,至少,在我們還不是那樣成熟的時候,可以這樣。。可以避免少走許多彎路
阿門!歡迎弟兄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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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9-11-5 04:00 | 只看該作者
1# 初讀聖經

聖靈感動聖經作者寫聖經,與我們平時的寫作是不同的。因為這是神的話語,所以每一句都是真實,可信的,因為作者是神自己。作者雖然有不同的身份,寫作習慣,他們也不是打字員。全能的神一方面讓作者發揮自己的寫作風格,一方面又保證他們所說的都符合他的旨意。這是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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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11-5 05:48 | 只看該作者
3# 同往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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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09-11-6 05:53 | 只看該作者
初讀兄.讀書方法因人而異.我是笨人笨辦法,先看目錄,知道是很多人所寫,總編而成.下面就找總編者.可找不著.是什麼人或一些人在什麼時侯編輯而成.這個人或一些人一定是當時最著名人士.問牧師,他很不高興說這是給你讀的,我是一頭霧水,我想編者總要說名一下為什麼這樣編,還有什麼好文沒收進來...就這樣糊裡糊塗讀起來了,讀到撒母兒下,問題來了.撒氏不是死了嗎,是那一個不用自己名子非要冒用別人名子,這不是來歷不明嗎.後來我想通了,這是筆名也.讀書要善於思考,這是我的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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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初讀聖經 發表於 2009-11-6 11:12 | 只看該作者
6# 拎不清


同意先生的意見,贊成先生的方式。認真研究就是充分利用神賜與地智慧。我總覺得很多基督徒並不認真思考,只是想當然地照搬牧師的語錄或聖經的話。而實際做的又不符合聖經,完全是自我矛盾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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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9-11-6 12:52 | 只看該作者
7# 初讀聖經

誰說基督徒不認真思考啊?這要看你思考什麼。如果問到神是誰,人要怎樣得救等,你還只能回到聖經。神是一切真知識的來源,聖經是神自己的話,你不從聖經中找答案,從人找答案要麼沒有答案,要麼就是自以為是的答案。

不相信聖經的人,最好不要宣稱自己是基督徒,因為連基督說的話都不算數,就不配做他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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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初讀聖經 發表於 2009-11-7 01:24 | 只看該作者
8# 同往錫安

同往姊妹, 你先消消火, 仔細看清楚了我的貼子后,再想想是否要吵架. 如果還是要堅持, 再查查經, 看看"七種死罪"中你佔了幾條. 你還想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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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9-11-7 07:19 | 只看該作者
我從來不否定自己是罪人,豈止七種?但我再罪大惡極,也不會否定聖經百分百是神的話語。

沒時間吵架,到此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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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9-11-7 14:24 | 只看該作者
1# 初讀聖經


初讀朋友,晚安:

其實,您說的有一定的道理。聖經的寫作好像是鐵軌,一條是聖靈的啟示,一條是每一個作者的寫作風格。他們是和諧一致的,有一個共同的方向。
藍天, 白雲, 海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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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9-11-7 14:30 | 只看該作者
賴約翰牧師有一本《十步釋經法》寫得不錯,在研讀聖經時,是一個很好的參考。
藍天, 白雲, 海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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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09-11-8 12:20 | 只看該作者
10#,12#,你們說說聖經如何編輯而成.原來還有其它經文為何不見了.請先回答前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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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9-11-8 12:52 | 只看該作者
10#,12#,你們說說聖經如何編輯而成.原來還有其它經文為何不見了.請先回答前面問題.
拎不清 發表於 2009-11-8 12:20

聖經——

神的啟示與默示記錄

—、序言

   「聖經是進入神的心意必經的門徑」——這是現代名神學家柏克博士(J.J.Packer)在其名著「神曾說」(God HasSpoken)一書中所特彆強調的一句話。既然聖經是神的見證,是基督的見證,(約五39),信徒必須明白聖經的本質,而至其內容及信息;這樣,聖經才能成為他們信仰與生活最絕對的權威與準則。



二、聖經的本質

A.聖經是神的啟示

    1.啟示的定義——「啟示」最基本的定義就是神將人所不能知道的事真直接或間接地告訴人,故啟示便是關乎神對過去,現今或將來的作為,藉著不同的工具或媒介讓人知曉。

    2.啟示的樣式——神給人啟示的樣式總分為二大類:

    ①普通的啟示(General Revelation)——這啟示樣式亦稱為自然啟示(Natual Revelation);質言之,乃是神透過其創造的世界,讓人知曉他的存在與全能(參羅1:20;徒14:13-17;詩19:l),故普通啟示的對象乃全人類。

    ②特殊啟示(Special Revelation)——這啟示亦稱為超自然啟示(Supernatural Revelation);質言之,乃是神藉著特殊的方式與媒介,讓人知曉他的存在、心意與對人的要求,諸如直接說話、律法、異象、異夢、神跡、天使、現身、祭物、制度、帳幕、聖殿、救賦的歷史、預言、基督、及神僕人對神的領會或闡釋等,故其對象在舊約為以色列,在新約為教會。

普通啟示有數方面的限制,故特殊啟示是必需的;單憑創造物不一定能明白創造主的存在、屬性,或其對世人的心意,故此對神、對罪惡、對救恩、對末世的警示必無正確的認識。況且,人自墮落後,罪便使人對神藉自然顯示的真理不是愚昧無知,便是公開抗拒;所以人若要被挽回,特別啟示是必須的,誠如康德薩博士(Dr.Kenneth Kantzer)言:「特別啟示的目的乃是為了救贖世人,及恢復世人不能藉普通啟示而明白神的心意。」故此,特殊啟示便是聖經啟示,聖經是神特殊啟示的啟示記錄。



    B.聖經是神的默示

    1.默示的定義——「默示」最單純的定義乃是神的靈感動人,將神的啟示記錄下來。「啟示」完全是神主動的,是神獨自的工作(雖借用一些工具,或藉著一些媒介);然而「默示」則是神人的合作,是神的靈感動人記錄下神的啟示來(提后3:16的「感動」,原文意「吹過」,其重點不只落在工具——人——方面,亦放在作品上;而彼后1:21的「感動」原文意「背負」,其重點則放在人不能控制自己,而任憑聖靈工作。聖經學者貝士博士(J.M.Boice)指出:提后 3:16的「感動」一字之用途與徒2:2同字譯作「吹過」的果效是一樣的——那時被聖靈充滿的人不能自己說出方言來;而彼后1:21的「感動」一字之用途與徒28:15、17的同字譯作「颳去」、「飄去」的果效亦是一樣——那時船被風控制不能自主地飄到一海島去。在神的靈感動人在記錄神的啟示時,他則讓人自由地運用其文學的詞藻,透過自身的領會,註釋神的心意,其文字的結晶就是聖經。因此聖經是神人合作的傑作。

    2.默示的理論——神學家對聖經的默示論采有幾個不同的觀點:

    ①自然論(Naturalistic View)——或稱「原知論」(Intuition  View),此論認為聖經的作者都是一代的偉人,他們有特殊崇高的道德、倫理及宗教的思想,故在這些方面他們是有默示的。這論點多是新派神學家的主張。

    ②啟發論或光照論(Illumination View)——又稱「神秘論」(Mystical View),它主張聖經不是神的話,卻含有神的話;受靈感者不是著作,而是作者,故作者有啟發讀者的本領,叫讀者能受感動。聖靈透過作者光照讀者,叫他的生命有改變,這是聖靈神秘的工作。這是新神學派及新正統派的觀點。

    ③默寫論(Dictation View)——或稱「機械論」(Mechanical View)——這理論認為聖經的作者全盤受聖靈的控制,機械式地筆錄聖靈口授的話語(如聖經中的十誡或其他的律法及先知書)。這理論是回教徒對可蘭經的態度,亦是基督教圈子內一些極端基要派者(如John R.Rice)的見解。

    ④動力論(Dynamic View)——此理論認為聖經有人的理論,也有神的;而神的部份帶著能力,叫人受感而有改變。神的部份包括倫理或道德、宗教或神學部份而已,而非歷史或科學的部份,故此這理論亦稱為「部份論」(Partialview)。再且,在神的部份內仍有「人的部份」,因為聖靈只將一些觀念賜給人,所以只有觀念是對的,是無誤的,是神的,聖靈的默示是觀念的默示,而非字句的默示,這樣,此論又稱為「觀念論」(Conceptual view)。很多新福音派的學者(如Bernard Ramm;Warren C.Young)及新神學派(如Dewey M.Beegle)都贊成這觀點。當人受感時,他的存在意義便產生改變,所以此論也稱為「存在論」(Existen-tial View)。這多是新正統派的看法(如Karl Barth)。

⑤逐字論(Verbal一Plenary View)——這理論是大部份福音派神學家的主張。據此理論,聖靈的默示是每字每句及全部的,而非觀念,或部份而已。聖靈的默示並不干預人的文學修養,只在暗中保守人下筆時的用字毫無錯誤的成份。所以聖經便是神人合作的文字結晶,這方面神人合作的成果,在神學上稱為「合體論」或「匯合論」(ConfluenceTheory)。



    C.聖經是神的話

    1.話的定義——在舊約中,「話」有三指:一指神單次對人的啟示,二先知之言指神藉著先知所表達之話,三指整箇舊約啟示。由此可見,「話」便帶有三方面的意義:

    ①話是旨意——「話」道出神的心思意念,即「言為心聲」。故神學界中的名句:聖經的話就是神的話(What the Word Says,God says)。因為話就代表神的旨意,神的存在與屬性皆靠他自己啟示的話(self一disclosure)揭露出來,否則人無法知曉他的計劃意旨,與其它的屬性。難怪後來猶太人便選用「話」(memra)這字來作「神」字的代表,而約翰則以「道」(話)(logos)這字作「神」字的對換詞,因為兩字皆可代表神與其旨意。

    ②話是權威——既然「話」是神的代表,「話」便立刻具有權威。在世上,權威共分三類:內蘊(inherent)的權威(如國王);受託(delegated)的權威(如大使):公認(accepted)的權威(如會章)。「話」是神的權威,因它是神的話,它具有內蘊的權威:因它是神僕人(先知及使徒)所寫成,故具有受託的權威:因它吩咐人按它的內容而作生活的準則,故具有公認的權威。因此接受「話」便如同接受神一般。

    ③話是正典——「話」是神權威的代表,故「話」便是絕對的準繩,是正典,故「話」完全準確的真理:換言之,凡所記載的,無論是有關世界的始源方面、神方面、人性方面、靈界方面、救恩方面、末世方面、倫理方面等均帶著神本身的權威,是正典的權威。

2.話的證明——聖經是神的話,可從二方面引證:

    ①舊約的證據——在多處地方,舊約自稱是神的話,(如申6:6-9;17-18;書1:8;8:32-35;撒下22:31;詩1:2;12:6;19:7-11;93:5;119:9,11,18,88-93;97-100,104-105,130;箴30:5-6;賽55:10-11;耶15:16,23:29;但10:21等。在這些經文內,神的心意與權威可見一斑。

    ②新約證據方面——同樣,新約也有多處記錄聖經自稱是神的話,如太5:17-19,22:29;可13:31;路26:17二約2:22,5:24,10:35;徒17:11;羅10:17;林前2:13;西3:16;帖前2:13;提后3:15,3:15:17;彼前1:23-25;彼后3:15-16;啟1:2,22:18等。在上列的經文內,可見主耶穌及其門徒對神話語的態度。



三、聖經的正典

      A.正典的定義——「正典」一詞本意「量度的竿」(結40:3)或「量度的杖」(啟11:1),後來喻作「真理的標準」(從量度的準則之意念來),更是指聖經的書卷。質言之,所謂「正典」,就是標準,一切的真理也以此為準繩,也以此為量度的取捨。

     B.正典的觀念——正典這詞用在聖經經卷上雖是基督徒起首,但這觀念卻是源遠流長。正典的觀念是猶太教信仰的基礎;就因這原故,猶太人從不接受次經或偽經為神的話,這觀念的開始是根據猶太人三個根深蒂固的觀念:

    ①神的觀念——神是獨一的、絕對的、無上的、具有至上權威的。既是這樣,凡他所說的都帶著權威。

    ②啟示的觀念——這神並非高高在上獨享人的敬奉膜拜,而是主動和樂意地與人接觸及交往,將自己的心意、計劃、期望、要求向人啟示及顯明;要人透過他的啟示(言語和作為)來認識他。

    ③默示的觀念——猶太人授命將神的啟示記錄下來,其中過程有神的靈默示作者,使其記錄帶備權威,而這權威與神啟示的權威是一致的;因為默示的權威是人受託的權威,而啟示的權威是神內蘊的權威,兩者的權威是相等的,並無高低。所以猶太人認為,書(啟示記錄)的性質便決定了該書是否屬正典,而書的默示性質與作者(神的授權人)又產生莫大的關係,正典的決定因此在乎書的作者有無神之受託權了。

    C.正典的監定——本書是否該納入正典內的最後原則,並不是審閱該書是否帶有屬靈教訓(在初期教會史中,因誤用了這原則來決定書的「正典性」,結果雅歌書便拼棄門外),而是該書的作者是否具有屬神僕人的權柄:

    ①舊約方面——一本書成為正典全在乎該書作者是否有神的僕人,即神的代言人,(即「先知」的基本定義)的資格或條件,是故摩西自稱為神的僕人(出14:31),這並非自誇的言語,而是要建立自己從神而來的權柄,此外,他多次記述「耶和華對摩西說」,旨在指出他具有神的權柄而發言。其他的書卷,只要作者帶備神的權柄(如先知書的作者在其書卷的首段便開宗明義地記載他們蒙召的經過或時間,好叫讀者毫無疑問的接受他們的言語),該書便可歸為正典,因為該書有神的代言人的權柄在其中。

    ②新約方面——同樣,新約的書捲成為正典的原則,也是全在乎該書的作者是否為耶穌的使徒,因為使徒(如先知般)也是主的授權人(參太10:40),這是最主要的準則。他們是主親自選立的(可3:14),主又賦予他們權柄(路9:1)故他們是賦有特殊的權能,如荷蘭神學家雷特博博士(Dr.Ridderbos)稱,使徒是神啟示顯明的器皿,他們的權能像天使般(參來2:4)而主的救恩也要靠使徒的口傳開,其他非使徒手筆的書卷(如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希伯來書)也不成問題,因它們的作者也是在使徒權柄的接納下寫成的(如馬可有彼得的監督,路加有保羅[此兩點有教父游斯丁Justin帕皮亞Papias作證],而希伯來書有多使徒的權柄成份在內]。

    聖經書捲成為正典,全因它們本身具有神的權威(啟示的權威)及神授托的權威(默示的權威)。它們書成后它即被認出有神權威居其中。它們面世后便被教會收集起,后又將之分門別類,成為一套完整的新約啟示記錄。聖經不是教會開大會決定書的正典性,而是因為它具有正典權柄,所以在教會大會中申訂堅立其正典性,如哈門(Hammond)指出:「聖經不是經審定之彙集的書卷,而是審定書卷之彙集」。又如柏克博士(J.I.Packer)指出:[教會沒有發明正典,像牛頓沒有發明地心吸力般:教會只是發現聖經的正典權威,如同牛頓發現地心吸力律而已」。

    D.正典的集成——一本書成為正典是因其內容的權威及作者的權威,所以該書寫成后就立刻被人覺察那書的「正典」成份,而把它收集起來,列為正典的一部份。而全部正典的搜集過程可分二方面討論之:

    1.舊約方面——舊約的集成可分三大時期:

    ①寫作與接受時期——舊約的書卷逐漸寫成,立刻逐一被認定是神的話。

    a.律法書的集成——摩西完成五本律法書後隨即成為正典,因它是神的律法。聖經有多處稱摩西五經為神的律法書(如書23:6)。摩西的後繼人約書亞早已承認這律法是正典,並吩咐百姓遵守(書1:8)。這些律法書在當時為祭司嚴加保管,放在約櫃旁,以示神的聖言記錄(申31:9-11,24-26等),是正典的記錄。

    b.部份歷史書、詩類書及先知書——這些書卷的作者雖不一定是先知,但他們都是神的代言人,所以雖然只寫歷史書或其他的文學,他們的書卷也被承認為正典。這樣,一位作者繼另一位寫下神的啟示,這些作品便逐一加入原來五經的陣容,成為正典。

    C.其餘的書卷——當不同的作者寫完其餘的書卷后,這些書卷便陸續受到當時人的尊重並保存下來,因他們首先覺察這些作者在他們當中生活與事奉所帶出的權柄,而加以留意將他們的話語記錄。待這等人的文字一「出爐」時,立刻便被採用,誦讀,默想,或作教導的準則。當時大部份的經卷已面世,但還沒有正式的收集統歸於一的行動。

    ②收集與整理時期——猶太遺傳(Pirke Aboth及Baba Bathra)說在以斯拉時代,猶太人組織大公會,文士以斯拉授權將舊約的書卷收集及組織起來,因為為了百姓宗教生活的重建,真理的教育與保存,正典的收集及整理歸類是必須的,更且,為了預防有人杜撰神的話,正典的收集與整理是時機了。

    以斯拉在收集神的正典之餘,又將舊約的書卷組織起來,如將一些書末了的話加上補語,使前後連串起來(如代下卅六之末與「拉」首段)。這種將書卷前後連貫起來的風格,乃是因為敬虔的猶太人卻將神的啟示作為一個有系統與連絡的記錄,為一套權威記錄。

    ③全套歸一時期——當時除了以斯拉所收集的經典(包括被擄前的作品,及被擄后的書卷,以及歸回時期所寫成的),尚欠有瑪拉基書還未入正典。該書後來在大公會會議中被納入正典內。

    2.新約方面——新約書卷的集成亦可分成三時期:

    ①寫作與接受時期——與舊約一般,新約書卷陸續寫成,立刻逐一被認定是神的話。

    a.部份福音書凡是使徒的手筆,又是有關主基督生平的書,當一面世而流傳在教會中時,立時被當時信徒一致公認為正典,與舊約正典同列(參徒28:23;提前5:18 ;彼后3:15-16)。

    b.其他福音書及使徒的書信——從新約書信的啟語詞中,可見作者的權威,從內文又再見他們的權柄(如林前7:10、40而他們也以自己的書信作神話語的一部份,吩咐教會誦讀與遵守(如林前14:37;帖后3:14-17;西4:16),如同遵守舊約正典般(如彼后3:15-16),或彼此認為有屬神正典的權柄(如猶18引用彼后3:3;提前5:18引用路10:17等)。

     c.啟示錄——此書的權威在開始數節中可見(1:1-3),在結語時又見(22:7,18-19)。作者在書內多次強調本書獨特的地位與權柄,對神話語的態度,不能增刪,不能不讀,從此等的吩咐可見作者視自己的書如同舊約正典一般。

    ②收集與整理時期——新約書卷的收集與整理過程在教會史中是一個空白。學者們只能對此空白作一合理的臆惻:初期的教會(以耶路撒冷為中心)必先開始收集有關使徒的文墨,尤在當時教會受迫害期間,以免有權威關於主的軼事記錄及教會開始的典故蕩然失存。同樣,後期的教會(以安提阿及羅馬為中心)也著手收集使徒的資料,以免有權威性闡釋福音真理的文墨也失落了。

    ③全套歸一時期——有關此段時期的資料,教會史存留了一點支離破碎的記錄,從這些殘缺不堪但甚寶貴的文墨中可見,新約二十七卷書在最後使徒約翰之後三十年內已逐漸在早期教父的著作中顯出歸一的徵兆。據新約正典家衛斯曷稱(B.F.Westcott):早在第一世紀(主后70-120)最早期教父的著作中可見(主要如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95 A.D,〕伊革那修[Ignatius,107 A.D,]波利甲〔Polycar-P,117A.D.〕及巴拿巴[C.120A.D.]](筆者附:革利免寫作時使徒約翰還在)新約正典已逐漸「歸門別類」了。

轉自c-high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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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初讀聖經 發表於 2009-11-9 03:52 | 只看該作者
14# 研究
您始終認為:「聖經是神的話「,因為聖經中是這樣寫的。 這還是循環地自己證明自己,難於服眾。我想:
1。聖經中有很多神的話,但不全是。那裡還有聖人,先知的話,凡人的話也在裡面。如果說聖經的話100%是真理,那凡人的話,作者的話也就成了真理。
2。聖經中有很多的事情還沒人能搞清。把搞不清楚的事說成真理,豈不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例如:時間的概念。 人類從亞當開始只有6000多年,sarah 70多歲生兒子。你就是說破天,也沒多少人會相信人的歷史只有6000多年,可我在某教堂就見到這麼一位老先生不遺餘力地宣揚同位素年代測定是不準確的,人類歷史就是6000多年。此論壇也有這樣的見解。事實上有的學者認定sarah生產時也就40歲。當時的記年方式是「CHANGE」,是70多個季節的「CHANGE」。名稱的變化,紅海岸RED SEA, 有考古學專家認為是「REED SEA」。
3。很多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的研究發現。他們認為:聖經的記載有很多是根據歷史事實編寫的神話故事,不能100%完全認定是事實。既然是故事,其目的是教育人的, 本身
的真實性就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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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初讀聖經 發表於 2009-11-9 04:06 | 只看該作者
1# 初讀聖經


初讀朋友,晚安:

其實,您說的有一定的道理。聖經的寫作好像是鐵軌,一條是聖靈的啟示,一條是每一個作者的寫作風格。他們是和諧一致的,有一個共同的方向。
研究 發表於 2009-11-7 14:24

你是一個天才的辯論家。這個比喻很好。如果我上了你的軌道,那我無論如何也只能走到你的終點。但比喻就是比喻,不是真理,聖經中也有很多比喻。
如果是不恰當的比喻,那就是風,馬,牛不相及。我就看不出聖經的寫作與鐵軌有什麼相似。羅貫中根據歷史寫出了「三國演義」,但「三國演義」不是歷史。用鐵軌比喻「三國」和歷史也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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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9-11-9 09:1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研究 於 2009-11-9 10:01 編輯

16# 初讀聖經


所謂鐵軌的比喻可能不太確切,但我也想不出更好的比喻。  對付著吧,對不起了。

其實說到雙軌,既是一條為神的救恩主線,一條為各個作者的寫作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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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11-9 12:1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9-11-8 23:27 編輯

15# 初讀聖經

有關聖經是否神的話,我們可以分幾個層次,來討論。
1)你是否認為,聖經是一本「奇書」?
----跨度1500年,40多個作者,而主題,還比較一致。(如果不是完全一致,非常一致,這樣的帶有感情,信仰化的說法的話);
----銷售量,翻譯的的語言的種類。。。

2)或者反過來討論,如果你不認為聖經是神的話語,那麽,你認為聖經,是一本什麽樣的書呢?
智慧書?
部分神的話語?

如果部分是神的話語,那麽,你如何來判斷,哪些是神的話語,哪些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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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初讀聖經 發表於 2009-11-10 03:50 | 只看該作者
15# 初讀聖經

有關聖經是否神的話,我們可以分幾個層次,來討論。
1)你是否認為,聖經是一本「奇書」?
----跨度1500年,40多個作者,而主題,還比較一致。(如果不是完全一致,非常一致,這樣的帶有感情 ...
Servant 發表於 2009-11-9 12:19

1.絕不否認"聖經"是奇書,而且是了不起的奇書. 我說奇,是指其內容. 從組成上看,但別忘了"聖經"是從5000多份文稿中編輯而成的. 不一致的文稿自然被剔除, 66篇的文稿內容一致並沒什麼可神奇的. 隨便到某大學的圖書館查查某領域的論文, 找出幾十篇內容一致的論文很容易.
2. "聖經"100%是神的活, 或部分是神的話, 這個問題被問了估計至少幾百年. 至少我不知道誰的回答能讓絕大多數人接受. 這也是我想得到答案的問題, 先生把這個問題反過來問我, 我如何回答得了, 我是在問您這個問題呀.
3. "聖經"是基督教的理論基石, 當然不允許別人來懷疑它的正確性. 很多人聲稱:如果你不相信"聖經",就別來我的教堂或論壇. 這種武斷的言行嚴重地影響了福音的傳播. 看看耶穌是怎麼做的.
4. 聖經的解釋缺少唯一性,  這是我懷疑其100%是神的話的原因之一. 歷史上很多戰爭,雙方都以"聖經"為根據, 都有教會的影子. 難道是神自己和自己在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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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11-10 04:07 | 只看該作者
19# 初讀聖經
謝謝你的解釋。我們就稍微細一點討論啊。
1)我可能不同意你的,到圖書館去找,幾十篇內容一致的論文。因為,聖經的內容,是太廣了。
給你一個反例,那就是紅樓夢,後面人續的,無論怎樣,都會有人覺得,是續的。
當然,這個問題,可以暫時饒過去。

2)其實,我是想用這個問題,來反問,假如聖經是部分神的話,會得出什麽樣的結論?
如果這樣的話,你可能認為,某些部分,不是神的話;
我可能認為,另外一些部分,不是;
他可能認為,這些部分都是神的話語;但是,另外一部分,不是神的話語。。。

也就是,有可能,我們許多人的」認為不是神的話語」那一部分的總和,就是聖經;
換句話說,聖經上的每一句話,都有可能被人認為,不是神的話語。

也就是說,「聖經是部分神的話語」,這個命題,站不住腳;
這個命題,必然推出來,「聖經不是神的話語」的命題。

所以說,只有兩個命題存在,是,或者,不是,神的話語。沒有其他的中間狀態存在。

3)聖經解釋的缺少唯一性,其實,在某種程度上,說明了,聖經是神的話語。
(在這裡,我僅僅針對基督教有不同的教派來說的;而不是針對異端而言。)
人,有不同的背景。同樣一句話,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也是正常的;

4)神,不與自己打架;
是有罪性的人,借著神的教導,在替自己「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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