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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旭東:文學精神與文化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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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LASH 發表於 2009-5-6 04: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與戊戌變法、辛亥革命等政治變革運動不同,五四新文化運動是一場以價值翻轉為特色的倫理道德革命,這場倫理革命的核心精神是以個性解放衝擊傳統的禮教與家族制度,因而個性精神就構成了新文學區別於中國傳統文學的特點。陳獨秀倡導「以個人本位主義易家族本位主義」,胡適推崇個人獨戰多數的「易卜生主義」,魯迅以「個人的自大」反對「合群的自大」,周作人將人道主義闡發成「個人主義的人間本位主義」,就是五四文學精神最有力的理論說明。然而,五四文學又是真正憂國憂民的文學,是急於使中華民族擺脫苦難的文學,因而應充分認識這種文學精神的複雜性,簡單的反傳統與西化都難以闡發這場文化變革的真正內涵。

  在「五四」人物張開臂膀擁抱西方文化的時候,你會發現,他們多是對宗教文化孕育出來的于振興國家有利的現代文化成果感興趣,推崇個性自由與民主科學。即使在「五四」高潮的時候,中國文化傳統的語法規則仍然潛在地制約著五四文學的文化精神及發展軌跡。如果對「五四」進行深層研究,就會發現時髦的西方文化多是體現在辭彙層面,深層的語法規則仍來自中國文化傳統。同是推崇個人的自由與發展,對於尼采而言,走向超人本身就是目的,對於易卜生而言,在船快要沉了的時候最重要的就是救出自己,而對魯迅們來說,張揚個性精神的目的則在於救國救民,使中華民族能夠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如果進一步考察就會發現,五四文學的總體框架同樣符合傳統文學那種儒道互補的架構。「五四」文壇的兩大社團——文學研究會與創造社,就是儒道互補結構框架在現代的一種演繹。茅盾認為,文學研究會最大的共性是「為人生」。難道《詩經》、杜甫詩歌不是「為人生」嗎?按照《毛詩序》的說法,詩對於人生可以起到「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的作用。同樣,創造社最大的特點是「為藝術」。然而,道家的田園山水詩畫就不是「為藝術」嗎?道家文學跳出人世的樊籠,在山水之間消融己身,可謂純之又純的「為藝術」。事實上,茅盾在《社會背景與創作》中幾乎把《毛詩序》的話重複了一遍,郭沫若公然喜愛莊子,也表明了這一點。

  當然,所謂儒道互補的現代演繹,就是進行了現代性的轉換,推崇個性精神與人格的張大:文學研究會的「為人生」與儒家文學追求「厚人倫」的合群性不同,它是關注個人命運的遭際;創造社的「為藝術」與道家的「為藝術」也不同,創造社是在五四文學個性精神感召下,張大主體人格。因此,個性精神才是新文學區別於傳統文學的特徵,而憂國憂民的現世關懷則是新文學區別於基督教文化中產生的文學的特徵。

  在紀念「五四」90周年的今天,怎樣認識五四文學精神,怎樣將外來的優秀文化與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相結合,仍是一個未完成的課題。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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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lz888999 發表於 2009-5-15 06:4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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