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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吞中國實習生工資 日本一接收「組合」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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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8-5-4 21: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據《日本新華僑報》報道,5月2日,日本栃木勞動標準監督署以涉嫌違反日本《勞動標準法》等,向宇都宮地方檢察院栃木支部遞交了《建議起訴意見書》,指控接收中國實習生的「日中經濟產業協同組合」的代表理事小淵成康等3人私吞中國實習生的工資。

  栃木勞動標準監督署向新聞媒體介紹說,小淵成康代表理事最遲從2004年11月開始,私吞了在栃木、茨城、群馬3個縣約100名中國實習生的大約100億日元的工資,將其用於自身經營的另外一家公司和充當協同組合的會費。

  調查表明,2006年3月15日,小淵成康等3人從栃木縣2家企業給6名中國實習生的工資帳戶上私自提取了130萬日元。2007年6月4日至5日期間,他們又從栃木、茨城、群馬10家企業給44名中國實習生的工資帳戶上私自提取了1300萬日元。他們用這種手段提取工資,使得大約100多名中國實習生受害。

  「日中經濟產業協同組合」成立於1998年10月,其盟下大約有130多家主要從事縫紉的企業。該組合負責接收中國研修生、實習生,平常則把中國實習生的個人圖章、工資帳戶都控制在自己的手中。2007年9月,2名中國女實習生在向栃木勞動標準監督署訴求加班費問題時,表示自己每個月只能拿到手1至3萬日元的現金,而工資帳戶完全被「日中經濟產業協同組合」控制,她們懷疑這樣的「工資體系」是不合理的。於是,經過調查,東窗事發。

  據了解,通過中間環節的「組合」剋扣中國實習生的工資,此案在日本為第一起。(黃立峰)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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