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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派遣」違法 中國實習生起訴日本兩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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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8-4-9 22: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4月9日上午,中國女性技能實習生在熊本律師會館向新聞媒體說明情況。

    中國僑網消息:據《日本新華僑報》報道,4月9日上午,在辯護律師以及日本一些市民團體代表的陪同下,3名中國女性技能實習生前往熊本地方法院,把派遣她們到農戶勞動的熊本縣國際農業交流協會以及具有監督、指導義務的日本財團法人國際研修協力機構(JITCO)推上法庭,要求這兩個機構向她們賠禮道歉,並且按照法律規定補發加班費和賠償精神損害費共1966萬日元。

  《日本新華僑報》了解到,這3名女性來自中國山東省,馮桂芹的年齡大些,今年31歲;慧玲和夏曉明今年都是22歲。她們2006年4月抵達日本。她們的研修合同上寫明是學習種植西紅柿的技術,但到日本以後,有兩個人被派遣到種植草莓的專業農戶家從事勞動,另外一個人被派遣到牧場從事打掃冷藏倉庫的勞動。第一年的研修生生活結束后,她們3個人又都被派遣到種植草莓的專業農戶家中勞動,一直干到今年1月。在這個期間,她們經常被迫加班,但每個小時的加班費只有350到400日元,而法律規定熊本縣的最低加班費是每小時620日元。同時,她們持有的中國護照也被派遣機構以「保存」的名義收走,並且不允許她們隨便外出。

  現在,3名中國技能實習生認為農戶讓她們超時勞動而又不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屬於不支付工資的違法行為;同時認為派遣機構並沒有按照合同規定對她們進行派遣,屬於「雙重派遣」行為,理應支付更高的工資,並且還應該向她們支付在此過程中造成的精神損害的賠償費。幾經交涉,派遣機構只答應再向她們支付10萬到40萬日元的加班費。4月7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交涉破裂。

  熊本縣國際農業交流協會的律師向媒體表示:「我們承認雙重派遣是違法的。但是,還不能接受中國技能實習生提出的精神賠損害賠償費的要求。」

  去年12月,熊本縣天草市一家縫紉公司的4名中國女性也向熊本地方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公司賠償總計為3600萬日元的加班補償費和精神損害賠償費。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之中。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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