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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賴喇嘛在日本的重大決定,下一世或將由他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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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leEye 發表於 2007-11-21 00:0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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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yahoo.com/s/ap/20071120/ap_on_re_as/dalai_l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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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烈火 發表於 2007-11-21 05:50 | 只看該作者
以後喇嘛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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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07-11-21 08:00 | 只看該作者
「轉世靈童」由本人在世欽定。克隆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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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7-11-21 08:18 | 只看該作者
隨著他的魂到處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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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fe 發表於 2007-11-21 11:59 | 只看該作者
海外除奸隊早晚會收拾這個小jb達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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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jiakang 發表於 2007-11-21 13:58 | 只看該作者
去他NN的,轉世靈童應該由我來定,達賴算哪根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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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nn93n9 發表於 2007-11-21 22:28 | 只看該作者
看來達賴來日不多,安排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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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月季 發表於 2007-11-21 23:22 | 只看該作者
"精神分裂",這詞用得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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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rma 發表於 2007-11-22 00:2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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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horse73 發表於 2007-11-22 03:20 | 只看該作者
看來達賴來日不多,安排後事了.

達賴選出或任命的轉世靈童,註定也要像達賴一樣四處流浪了,哈哈。

[ 本帖最後由 flyinghorse73 於 2007-11-22 03: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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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肉小兔子 發表於 2007-11-22 11:09 | 只看該作者
哈哈,既然成佛了,他就不要去升天啊,在世上永生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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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 發表於 2007-11-23 02:55 | 只看該作者
時日不多,應該行善,才會有好報、不好再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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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Web101 發表於 2007-11-23 03:24 | 只看該作者

他自己的轉世關你們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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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Dog 發表於 2007-11-23 04:0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GoodWeb101 於 2007-11-23 03:24 發表



人家詛咒民族分裂分子你在一邊著急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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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lucky 發表於 2007-11-23 07:42 | 只看該作者
我本來挺喜歡他的,覺得他是個比較不錯的佛學家。可是現在我失望了,一個真正偉大的宗教家是不會成天到處宣傳他的政治思想的。達賴喇嘛本人就是一個披著宗教外衣實現自己政治包袱的偽君子。他現在為什麼不「拚命」獨立了?因為他快死了,如果不回中國,他是沒辦法找到繼承人的。所以他要和中國政府講和。這個老混蛋,根本就不配研究佛學。可悲的是頭腦簡單的外國人被達賴玩得暈頭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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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Web101 發表於 2007-11-23 09:24 | 只看該作者

一個整天詛咒的民族是什麼東西。

原帖由 WinterDog 於 2007-11-23 04:06 發表



人家詛咒民族分裂分子你在一邊著急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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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2005 發表於 2007-11-23 09:59 | 只看該作者
事先指定轉世靈童,從藏傳佛教的儀規上講並非不可以。活佛去世前可以告訴弟子自己的轉世靈童將誕生的哪個地方,弟子們就按照前世活佛的遺囑去尋找。
其實達賴的問題不是轉世靈童由哪裡的人來充當,而是藏傳佛教的兩大活佛究竟是維護國家民族的統一的力量,還是服務於外國反華勢力的走狗的問題。轉世靈童的認定只是程序問題,實質在於誰來當這個轉世靈童。
絕對相信中央政府對這個問題早有安排,絕對不是達賴能夠左右的事,倘若達賴以為憑他的一句話就可以把這個事情操縱在自己手裡,未免太不自量力。他出走國外近50年,始終只能在外國勢力庇護下當馬前卒,時至今日只剩下拿轉世靈童做文章的份,堂堂一個至高無上的活佛夠可悲的了,還有能力象出走以前那樣指手畫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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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khmeet 發表於 2007-11-25 00:27 | 只看該作者
阿姐鼓」與野蠻愚昧的西藏喇嘛教
文章提交者:可南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路】 http://www.

「阿姐鼓」與野蠻愚昧的西藏喇嘛教


作者: 歷史一葉

西藏人皮鼓--「阿姐鼓」,在西藏,只有聖潔女人的人皮才可以製作鼓皮

  
  「阿姐鼓」是人皮鼓.在西藏,只有聖潔女人的人皮才可以製作鼓皮....包含
了西藏人心目中希冀的的一切.死並不可怕,它如同誕生,是回歸.是輪迴,生與死平等,幸福吉祥最重要.「天邊傳來陣陣...可怕的人皮鼓,鼓聲雖美,蹦出的不是音符
,而是人...
  

  《阿姐鼓》講述了一個孤獨的小姑娘失去了相依相伴的啞巴阿姐的故事.她不明白阿姐為什麼離家,一直不明白到阿姐那麼大,有一天她突然明白了,明白了也許是夢想中的幸福帶走了她的阿姐,也許還將帶走已長大成人的她.「阿姐鼓」並
不浪漫,甚至有點血淋淋的味道.「阿姐鼓」是人皮鼓.在西藏,只有聖潔女人的人皮才可以製作鼓皮.
  

  「嗡嘛呢叭咪哞」這六個字是藏傳佛教中的六字箴言,包含了萬物.包含了西藏人心目中希冀的的一切.死並不可,它如同誕生,是回歸.是輪迴,生與死平等,幸福吉祥最重要.「天邊傳來陣陣鼓聲,那是阿姐在對我說話……」歌聲和鼓
聲在平靜與激情的對比中,表達出面對高原嚴酷生存環境的一切順乎自然平和的心
態.
  
  《聽著歌曲"阿姐鼓"看著人皮鼓你肯定對人皮鼓更深刻》
  
    
  西藏密宗法器:人皮鼓
  

  忿怒尊或持明尊所持之法器。以兩個天靈蓋相背接合,兩面再蒙以人皮,塗作綠色。修法中,於頌讚時,配合金剛鈴杵使用。在舊西藏,達賴喇嘛的私人經堂每年不定期地舉行念「咒經」,臭名昭著的監獄朗孜廈便隨時提供「祭品」。
這使得一些農奴的頭蓋骨、腿骨、整張的人皮、完整的童屍成為宗教活動場所的祭品或經加工做成男童皮小鼓、處女大腿骨號等作為祭祀用的法器。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長期處於政教合一、僧侶和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制社會,其黑暗、殘酷比中世紀歐洲的農奴制度有過之而無不及。西藏的農奴主主要是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三大領主。他們不到西藏人口的5%,卻佔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場、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據十七世紀清朝初年統計,當時西藏實有耕地300多萬克(15克相當於一公頃),其中官家佔30.9%,貴族佔29.6%,寺廟和上層僧侶佔39.5%。1959年民主改革前,全西藏有世襲貴族197家,大貴族25家,其中最大的貴族有七、八家,每家佔有幾十個莊園,幾萬克土地。農奴超過舊西藏人口的90%,藏語叫「差巴」(即領種份地,向農奴主支差役的人)和「堆窮」(意為冒煙的小戶)。他們不佔有土地,沒有人身自由,都依附在某一領主的莊園中為生。此外還有占人口5%的「朗生」,他們是世代家奴,沒有任何生產資料,
也沒有絲毫人身自由。
  

  農奴主佔有農奴的人身,把農奴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隨意支配,可以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據史料記載,1943年,大貴族車門·羅布旺傑把100名農奴賣給了止貢地區噶珠康薩的一名僧官,每個農奴的價錢是60兩藏銀(約合四塊銀元);他還把400農奴送給功德林寺,抵了3000品藏銀(約合一萬銀元)的債。農奴主掌握著農奴生、死、婚、嫁大權。不是同一農奴主的男女農奴結婚要繳納「贖身費」,有的是採取男換男,女換女的交換,有的是婚嫁后,夫妻雙方的領屬關係不變,將來生男孩歸夫方領主,生女孩歸妻方領主。農奴的子女一出生,就登記入冊,註定了終身為農奴的命運。
  

  農奴主用差役和高利貸對農奴進行殘酷的剝削。舊西藏的差稅制度十分殘酷,有載入註冊籍的永久性差稅,還有臨時加派的差稅。據不完全統計,僅噶廈(西藏地方政府)徵收的差稅種類就達200多種。農奴為噶廈和莊園主支的差,占農奴戶勞動量的50%以上,高者可達70%至80%。據民主改革前調查,屬於十四世達賴的攝政大扎的達隆絳莊園共有土地1445克,全勞力和半勞力農奴計81個,全年共支差21260天,摺合勞動量為67.3人全年服勞役,即83%的農奴全年無償地為農奴主支差服役。
  

  農奴成年累月地辛勤勞動,卻連溫飽也得不到保障,經常要靠借高利貸勉強糊口。高利貸年利率一般都很高,向寺廟借錢利率為30%,借糧為20%或25%;向貴族借錢利率為20%,借糧為20%或25%。
  

  噶廈設有幾個放債機構,歷代達賴喇嘛也有兩個專管放債的機構。據1950年達賴的兩個放債機構有關帳簿的不完全記載,共放高利貸藏銀303.85萬兩。
  

  高利貸利滾利,造成永遠還不完的「子孫債」和以借貸人和擔保人全部破產而告終的「連保債」。墨竹工卡縣有一名叫次仁貢布的農奴,他的祖父曾向色拉寺借了50克(一克合14公斤)糧食,祖父、父親和他三代人還利息達77年,總共付利息糧3000多克,可領主說他仍欠糧10萬克。東嘎宗有個叫丹增的農奴,1941年借了農奴主一克青稞,到1951年,農奴主要他還600克,他只好逃亡,妻子被逼死,七歲的兒子被抓去抵債。
  

  西藏地方統治者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以維護農奴主的利益。舊西藏通行了幾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將人分成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人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法典規定:「勿與賢哲貴胄相爭」,「下打上者、小官與大官爭執者犯重罪,均應拘捕」,「不受主人約束者逮捕之」,「百姓碰撞官長者逮捕之」,「向王宮喊冤,不合體統,應逮捕鞭擊之」等等。不同等級的人觸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標準和處置方法大不相同。殺人賠償命價律中規定:「人有等級之
分,因此命價也有高低」上等上級的人如王子、大活佛等,其命價為屍體等重的黃金;而下等下級的人如婦女、屠夫、獵戶、匠人等,其命價為草繩一根。傷人賠償律中規定:僕人使主人受傷的,應斫掉僕人的手或腳;主人打傷僕人,延醫治療即可,不給賠償費。農奴主運用成文法或習慣法,設立監獄或私牢。地方政府有法庭、監獄,大寺廟也設法庭、監獄,領主還可在自己的莊園私設監獄。刑罰極為野蠻殘酷,如剜目、割耳、斷手、剁腳、抽筋、投水等。在西藏最大的寺廟之一甘贓寺就有許多手銬、腳鐐、棍棒和用來剜目、抽筋等的殘酷刑具。在北京民族文化宮的「西藏社會歷史資料展」中,有當年被農奴主砍下的農奴肢體等許多實物和照片。
  

  在漫長的封建農奴制社會裡,西藏廣大農、牧奴政治上受壓迫,經濟上受剝削,動輒遭到迫害。農奴中流傳著這樣的話:「能帶走的只是自己的身影,能留下的只有自己的腳印。」可以說,舊西藏是世界上侵犯人權最為嚴重的地區之一。面對封建農奴制度的殘酷統治,西藏勞動人民從未停止過反抗鬥爭。他們採用請願、逃亡、抗租抗差,直至武裝鬥爭等形式爭取自己的人身權利。但是,他們的要求遭到三大領主的殘酷鎮壓。舊西藏法律規定:「民反者均犯重法」,不但本人處死,而且家產沒收,妻子為奴。五世達賴曾經發過一道諭令:「拉日孜巴的百姓聽我的命令……如果你們再企圖找自由,找舒服,我已授權拉日孜巴對你們施行砍手、砍腳、挖眼、打、殺」。這道諭令多次被後來的當權者重申。

  
  原西藏「噶廈」(地方府)制訂的《十三法典》部分條款
  

  要認識過去的西藏社會,就必須了解西藏的封建農奴制,對於我們這輩人來說,要認識西藏政教合一政權下的農奴制,唯一的途徑就是書籍了。當然,我在七十年代中葉至八十年代中葉在西藏當教師時,也曾有機會去過江孜的一處大莊園帕拉莊園。但是從一座空空如也的莊園里很難得到切身的感受,因為,現在的許多農民的住家已超過那座莊園的規模了。可是一些為數不多的書籍,那些親歷者栩栩如生的描寫,讓人看了一次,就再也不會忘記。在這裡,我們摘錄一些他們的話。因為這會比我的敘述更令人信服。



舊社會的監獄(拉薩「朗子轄」)里用作銬「犯人」的木腳鐐。這種刑具,每副能銬四、五個人
  



  法國藏學家亞歷山大·達維·尼爾在她的《古老的西藏面對新生的中國》中說,舊西藏,所有農民都是終身負債的農奴,他們身上還有著苛捐雜稅和沉重的徭役:「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窮」。



不堪重負——拉薩市郊的女農奴們在背負麥草回村
  

  在西藏,所有農民都是終身負債的農奴,在他們中間很難找到一個已經還清了債務的人。……這樣一來,所有農民就自然而然地要受到高利貸的盤剝。他們不得不向地方上的豪強如宗本、某位領主的管家以及附近寺院的總管借錢、借糧、借牲畜,這都要償付很高的利息,償還的至少要比實際借到的高出一倍,如果是借錢,每個月光利息就是百分之十。



農奴必須定期無償地為領主勞役。在農忙季節,甚至放棄自己的農田,首先要去領主的地里勞動。這是一張化工單。一個農奴勞動一天,換來的僅是管家一枚圖
章印記而已!
  

  難道用來年的收成就可以還清高利貸者的債嗎?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如果還不起債,還得請求債主們讓他們繼續借下去,或者續借未還清的那一部分。由於拖延償還期限,利息早已提高不知多少倍,即使得到寬限,僅有的糧食以及保存下來的其它食物,幾乎從來也不夠全家吃到來年收穫時節。在毫無辦法的情況下,他們只好再借,借口糧,借種籽……。如此下去,年復一年,永無完結,直到臨死的時候也不能從債務中解脫出來。而這些債務就落到了他兒子的身上,可憐的兒子從剛一開始種田生涯起,就受到這些祖傳的債務的壓榨,而這些債的起源早已是遙遠的過去的事了,他根本不知道這從什麼時候說起。



山南凱松莊園的農奴和奴隸們在服勞役——為領主索康·旺清格勒捻毛錢
  
  除了直接的債務外,藏民們還有捐稅方面的負擔。



在西藏金龍谿卡,一個年已八十餘歲的老農奴在為農奴主服勞役——製作酥油
  

  我旅行時身上穿的是藏袍,開口講的是藏語……因此他們很直率地同我說話,毫無隱瞞地向我訴說著他們的痛苦與窮困,以及壓在他們身上的苛捐雜稅和沉重徭役。沉重的徭役還常常迫使他們在農忙時節離開田野,這些無償的義務,實際與一切壓在藏族人頭上的其他重負並無區別。到處都在為官府施工,修築道路,建造房屋等等,五花八門。所有這些繁重的勞役都壓在可憐的村民身上,他們既無工資,也得不到飯食。而除了官府強制分派的工作外,農民們還得無償地為那些手持差票的過往客人運送行李和貨物,還必須為他們及其隨從提供牲畜,飼料和食糧。……像所有他們的同類人一樣,這些農民都是可憐的農奴,他們沒有權利也根本不可能離開家鄉,去尋找另外的土地和不過分苛刻的頭人。他們中間有幾個人也曾經逃到鄰近的地區去,但最後還是被頭人從新家搶出來,帶回村子,吃了一頓棍棒被判罰巨額罰金。由於非常懼怕頭人對其親屬施行的懲罰,那些想逃的人也不敢再逃了。因為一人逃走,所有親屬就得遭殃。頭人會譴責他們沒有阻攔出逃者,那麼,逃跑者的兄弟、叔舅、表親等人就會被頭人抽打一頓,然後再替他償付罰金。



朗吉,在舊西藏是是一個貧苦農奴,由於交不起農奴主的稅金,競被砍去左臂,這樣的人在藏民中很普遍
  

  西藏的民歌這樣唱:「山上有沒有主的野獸,山下沒有沒有主的人。」為什麼農牧奴不能離開土地?現代人類學家梅爾文·C·戈爾茨坦、辛西婭·M·比爾通過實地研究,在他們的《今日西藏牧民——美國人眼中的西藏》指出:「西
藏的制度通過把勞動力配置在這些領地上使領主大獲其便」。


與野狗爭食的西藏兒童
  

  「拉格雅帕·伊荷強的牧民家庭擁有自己的牲畜,可按自己的意願進行管理和處置。但是他們不能隨便離開這片土地,或帶著牲畜到另一個領地去,即使那裡歡迎他們也不行。……拉格雅帕·伊荷強實行的這種封建式『領地』制度在西
藏的農業區也并行不悖,它確保了宗教界和貴族上層人物(以及政府本身)擁有一定的勞動力來開發他們所控制的土地。從本質上說,所有的土地都屬於拉薩的西藏政府,但是幾百年來,都劃歸貴族家族、大活佛及寺廟所有,以此作為其修繕費和維持生計的來源。由於光有土地,沒有勞動力來耕作或放牧,不管是農業耕地還是牧區草地,都不能成為生活資料,因此西藏的制度通過把勞動力配屬在這些領地上使領主大獲其便。從本質上看,給予領主的領地與中世紀歐洲、沙俄和封建日本時代的采邑非常相似。」



西藏農奴主索康·旺清格勒的一個奴隸次仁卓瑪(女),由於年老力衰,被放逐出家園,只好靠行乞為生。這間廁所,成了她棲身之地
  

  大衛·麥克唐納在他的《西藏寫真》里寫道,「西藏最嚴重的刑罰為死刑,而喇嘛復造靈魂不能轉生之臆說,於是最重之死刑外,又益之以解體開顱之慘狀。其最普通的刑法,凡遇死罪,能將犯人縫於皮袋之內,而擲於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皮袋在河面之上,約5分鐘開始下降,后視其猶有生息,則再擲沉之,迨其已死,於是將其屍體,由皮袋取出而支解之,以四肢和軀體投之河中,隨流而去……。斷肢刑,用於冒犯及抗拒之確有證據者,而小賊在曠野搶劫,亦用此刑。斷肢刑系將其手與足切斷,四肢當切斷時,務須縛緊,以免血跡之溢流……
斷肢之外,又有一種剜眼之凶刑,或用凹形之煨鐵,置於眼內,或用滾油,或開水,倒於眼內,均足使其眼球失去視力,然後將其眼球用鐵鉤攫出……囚犯一人監獄,罕有能避免而生存者。即能生存,亦因種種摧殘,而損失喪其本原。罪囚及嫌疑犯,常幽於潮濕、黑暗、污穢及有害於衛生之土牢中,永遠不見天日。西藏官府,對於罪犯,每日只發些微之口糧不足維持其生活……。且西藏之罪犯,又間有鞭害及痛拷之刑。又制一種絞鏈,以鎖其手足,且判定其期限,至期始開釋之,以復其自由。有時亦用枷刑,配以鐵鎖。最重之笞刑,可以至一千鞭。甲本及高等官吏,始能實行最重之刑法。受笞打之刑者,兩手分開,面孔貼地,由施笞刑之二人,各攜皮鞭或柳條,以笞撻其大腿之兩臀……
  

  《十三世達賴喇嘛傳》里寫道,西藏的刑法是嚴厲的。除了罰款和監禁外,鞭笞也是常事。在審判過程中,受到鞭打的不僅是被判有罪的人,而且還有被告甚至見證人。對嚴重違法者,既使用頸枷也使用手銬。頸枷是戴在脖子上的一塊沉重的方木塊。對殺人犯和慣偷慣盜,則使用鐵制腳鐐。對很嚴重的罪,諸如謀殺、暴力搶劫、慣偷或嚴重的偽造罪等,則要剁手(齊手腕),割鼻,甚至挖眼睛。而挖眼睛又多半用於政治上的滔天大罪。往昔那些犯有謀殺罪的人被裝進皮口袋,縫起來,給扔進河裡。
百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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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khmeet 發表於 2007-11-25 00:28 | 只看該作者
西藏民主改革前拉薩的一個貧困區——魯固幫倉
  

  受理刑事案件的地方官是一個地區的首腦,即宗本,還有莊園主(當案件只涉及他們的佃戶時)。另有四名地方長官負責處理聖城及其近郊的案件。這些地區行政長官中,有一名可以隨意鞭打被告人,高興打多少鞭就打多少鞭,高興幾時打就幾時打,只要不將其打死就成。當被盜財產尚未找回之時,被告人往往被鞭打好幾次,以誘使他說出被盜財產藏在什麼地方。宗本所科罰金是有限度的。他除了每年一次將小部分提交政府外,其餘大部分歸他本人。
  

  崔比科夫在《佛教香客在聖地西藏》里說,「偷竊所受到的懲處最為殘酷,象在世界各地一樣,犯這種罪的人多為居民中的窮人。在拉薩,每天都可以看到因貪圖別人的財產而受到了懲罰的人,他們被割掉了手指和鼻子,更多的是弄瞎了眼睛的、從事乞討的盲人。其次,西藏還習慣於讓罪犯終生脖套圓形小木枷,腳戴鐐銬,流放到邊遠地區和送給貴族或各宗長官為奴。」
  

  埃德蒙·坎德勒在他的《拉薩真面目》說,西藏沒有強大的中產階級。控制著封建領主的是僧侶。因為西藏人虔信他們那種形式的佛教,強大的僧侶勢力掌管一切。即使是佛陀本人,沒有僧侶也無能為力。這個「國家」(引號為引者所加)實行的是封建制度。喇嘛是太上皇,農民是他們的奴隸。……這些窮人和那些小佃農毫無怨言地為他們的精神上的主人幹活,對這些人他們懷有盲目的崇拜。雖然他們要將自己微薄的收入的十分之一強的那部分交給寺院,但他們並沒有不滿情緒。必須記住的是,每家每戶至少要送一人去當喇嘛。



從尼木流浪到拉薩的逃亡農奴,舉家露宿街頭
  

  這些內容,顯而易見都是當時筆者親眼所見,從這些為數不多的實錄中,我們可以感受到封建農奴制的黑暗和殘酷。假如真如現在流亡在外的達賴喇嘛所說,過去的制度中的社會是一種最好的理想社會,那麼看了以上幾段文字后,人們該知道舊西藏的「佛光」是如何「照耀」廣大農奴的,這種農奴制度又是如何「以佛教為基礎,具有高尚和利他人之心的」了。
  
  文章來源:《中國西藏基本情況叢書—西藏的故事》

一、西藏密宗的采陰術揭秘
  

  藏傳佛教的陰陽信仰是最基本的教義,對藏傳佛教的修練具有指導作用。我們看到被歸為「陰」性的物質:知識、物質、感情、語言、光明、以至於整個宇宙都是陰性的。陰性的能量和智慧是產生現實世界的來源,那麼一個藏傳佛教的修行者,為了大徹大悟地成佛,必須取得所謂的「陰精」。為了取得此種原始的能量,藏傳佛教的修練者必須掌握相應的「方法」。法術高深的活佛,是個大魔法師,他萬能的本領來源是他對陰性能量源泉的操縱。在他身體內部存在著一個吸收,修練而成的陰性,大法師使自己體內兩性同時存在,這就是他巨大法力的源泉。嚴格來講,大法師是一個超躍了自然的「性」的生靈,他既具有男性又具有女性的能力,而他體內這兩性的對立與交合是他施法的關鍵。他是一個陽陰人,請注意,這兩性在他的身上並不是平等存在的,而是有分明的等級:男在上,女在下;男為「方法」,女為「智慧」。陽性統治著陰性。這個「兩性合一」的教義是每個密宗經文的中心論斷。一個修練者的目的就是要在自己體內實現這一陰陽合一的雙性神性。請注意,這個體內的陰陽合一的雙性,不是說修練者的性被中和了,正相反,這兩性在他的體內加倍地交合而產生巨大能量(在某種意義上可以想像成電的兩極)。我們知道,按照密宗教義,整個宇宙能量的源泉是兩性的交合,那麼現在修練者本身擁有男女兩性之後,他就擁有了生育的能力--生育萬物的能力。
  

  在這裡我們來看一個歷史上的有趣巧合:傳說歷史上的佛祖身體上有三十二個象徵,比如腳板上有日輪圖案等。第十個象徵是西方醫學上叫做Cryptorchidie的癥狀,即陽具為一皮膚皺摺所蓋住,「掩藏在陰道里,猶如雄馬一樣」。在大乘佛教里這被解釋成佛祖的無性,因為大乘佛教認為性本身就是罪惡,而雙性人更是雙重的罪惡。在藏傳佛教里自然就是佛祖天生的具有兩性一體,而他的陽性能力並不因此而有缺乏,真相反,「猶如雄馬一樣」的強壯。
  

  言歸正傳,藏傳佛教的修練者為了練成此一陰陽合體,需要異性,我們就具體看看他是怎樣的「需要」。修練所需的女性分為三種:實女,這是有血有肉的真實女性。靈女,她是由修練者的意念所塑造出來的。內女,修練者自身內部的陰性。
  

  現來看「實女」,修練者應選擇什麼樣的女子?密宗經文里有各種各樣的說法,比如「選擇一個漂亮的,有大眼睛的,苗條的少女,黑色的皮膚……。」喇嘛GeduenChoepel的說法:西康的女孩肉軟;衛藏的女孩性技術好;喀什米爾的女孩笑的好等等。有的經文要求採用經過KamaSutra技巧訓練的女孩。年輕是另外一個重要條件,我們來看看密宗的大法王Saraha做的分類:
  

  八歲的叫Kumari;十二歲的叫Salika;十六歲的叫Siddha,已有經血;二十歲的叫Balika;二十五歲的叫Bhadrakapalini(意為「烤焦的肥肉」)。
  

  喇嘛GeduenChoepel警告和太年幼的「智慧女」行儀式所可能帶來的外傷,並教導了一些減輕的方法。他並推薦,在與十二歲的「智慧女」行儀式前給她吃糖果和蜂蜜。密宗的大法王原是一個國王,他有一天看到一個流浪歌手的女兒,就把她買了下來,她是一個「無罪的處女,沒有任何此世界的污染,是極罕見的,極貴重的蓮花女」。儀式后「蓮花女」的命運如何,書上沒有記載。
  

  「八歲處女儀式」是這樣的:選出一個女孩,為灌頂儀式準備,不要讓她知道將會發生什麼。儀式時,讓她裸體在祭壇上,接受信徒崇拜,最後由大法師或一個弟子破她。印度教和西藏藏傳佛教的密宗修練者都舉行八歲處女儀式,薩迦巴的寺廟主持舉行過此儀式,有明文記載。由於對數字的迷信,西藏的修練者喜歡十二歲至十六歲的「智慧女」,根據宗喀巴,只有在找不到上述女子的時候,才可以採用二十歲的。
  

  「智慧女」的歲數還可以和元素結合起來看:十一歲的代表氣;十二歲的代表火;十三歲的代表水;十四歲的代表土;十五歲的代表音;十六歲的代表觸覺;十七歲的代表味覺;十八歲的代表形狀;二十歲的代表嗅覺。
  

  和二十歲以上的女人不可以再舉行儀式,因為她們反而會倒吸大法師的能量。當然這些年齡級的女人在藏傳佛教中也都有名稱,比如:21-30歲叫最黑的,最肥的,最貪婪的,最傲慢的,暴虐,電擊,咆哮,鐵鏈和怪眼;39-46歲叫狗嘴,吸盤嘴,豺狼爪,虎口,怪鳥臉,貓頭鷹臉,禿鷲嘴等等等等。這裡就不再一一列舉了。
  

  那麼喇嘛的這些「智慧女」是從哪裡得來的?通常情況下是由弟子獻給法師的。實際上在喇嘛教里信徒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就是為「大師」物色「智慧女」。我們可以在藏傳佛教的經文里讀到:「信徒應該將他的姐妹,女兒或者妻子獻給法師。」這個「智慧女」對弟子來說越珍貴,就越應將她獻出來。自然藏傳佛教還有很多這方面的咒語法術,比如:Omhrisavaha!修練者將此咒語念上一萬遍,一個「智慧女」就會出現在他面前並聽命於他。《時輪經》上介紹的方法:通告含酒精的飲料可以使「智慧女」更利於行儀式。有的經文則建議,如果「智慧女」不順從,應以武力進行。
  

  「智慧女」需要有什麼知識?這個問題說法不一,基本上來說,她應該對密宗有所了解。宗喀巴要求「智慧女」必須發誓,不對外泄密,他警告不要和不稱的女人行法:「如果一個女人沒有表現出高質量,那麼她就是一個低級的蓮花。不要和她在一起,給她一點貢品,表示一點尊敬,把她打發走,不要和她行法。」行法之後,「智慧女」對於修練者來說,不再有意義。就如吃完花生米后,將殼丟去。
  

  我們從教義上了解了藏傳佛教的性儀式后,再來看看其現實中的運行。既然喇嘛以佛教僧侶的面目出現,他們的這些性儀式當然是秘密中的秘密。我們就來看看這露出水面的冰山之角。
  

  英國的一個女作家JaneCampbell,她曾是Kagyupa活佛KaluRinpoche(1905-989)的翻譯。有一天活佛忽然要求她做他的「智慧女」,她雖然很吃驚但不得不服從師父(那時已年近八十)。後來她逃出了藏傳佛教的圈子,所以我們今天能通過她的描述來窺視現代藏傳佛教的「智慧女」儀式。西方的女子為什麼甘心做「智慧女」並且保守秘密?一個原因是「大法師」是以神的形象站在她們的面前,當她們深信其宗教時,這個力量是不可抗拒的;第二個原因作為「智慧女」,她在信徒的小圈子裡會忽然享有很高的地位,會被信徒們象女神一樣地崇拜,因為她和大法師(活佛)行法。「智慧女」必需下毒誓,如果她不遵守誓言,她就會發瘋而死並下千年地獄!為了嚇她,KaluRinpoche曾對JaneCampbell說,他前世曾將一個泄密的女人通過咒語殺死。根據JaneCampell,此類手段在現代藏傳佛教圈子裡很有效的。「智慧女」在她與活佛行法的期間,被信徒們當做女神般崇拜,但完后便被廢棄,自然有更新鮮的「智慧女」出現。JaneCampbell描述,當她和KaluRinpoche行法期間,KaluRinpoche還和另一不到二十歲的女子行法,她突然死去了,據稱是心臟病。當時JaneCampell受到嚴重的驚嚇,以至她完全和外界失去了聯繫而成為活佛的奴隸。
  

  根據另一個英國女作家MaryFinnigan在她所在的藏傳佛教圈子裡「活佛」同時和幾個女學生做法,並使他們各自以為自己是惟一被選中的。當被問到圈內的藏族女性是怎樣看這個問題時,她說:「她們覺得是榮幸和任務,被喇嘛選中;我想藏族女人大概根本就沒有性侵犯這個概念吧。」
  

  《西藏死亡書》的作者索甲仁波切被控告到法庭上,多位女性要求他賠償一千萬美金。後來他們庭外達成交易,據索甲仁波切的信徒稱,這是索甲仁波切一次長時間做關冥想的結果。由於此類時間不斷暴露,某些喇嘛採取了另一辯解法,稱這種法術並無不妥之處,並公開承認,他們是:JattralRinpoche,DzongsarKhyentse,DilgoKhyentse和OngenTulku。如果我們不了解藏傳佛教的教義,這些事件也許可以被掩飾成普通的桃色新聞。實際上它是藏傳佛教修練的核心。我們看到,這些
藏傳佛教義不僅僅是「某一古老經文里的某一句話」,而是活生生的現實,很遺憾。
  

  前面談到了修練所需的女性分為三種:實女,這是有血有肉的真實女性。靈女,她是由修練者的意念所塑造出來的。內女,修練者自身內部的陰性。
  

  靈女是修練者在意念中塑造出來的,和在《化神術》中所講的一樣,這個「意念塑造」不是由修練者自由發揮,而是必須精確地按照經文中所描述的形象使她在意念中再現。通常修練者需要長時間地坐關冥想,才能用第三隻眼(靈眼或慧眼)看見意念中的靈女。通過與實女和靈女的交合,修練者自體內集聚了陰精
而轉化成內女,她是修練者自身的一部份,她就是修練者自己。此時,修練者就可以在自己身體內部再現孕育萬物的交合,他以此具有了操縱宇宙的能力。
  

  這裡出現了一個問題,既然此交合可以在意念中完成,那麼實女和靈女的意義有什麼不同?為什麼和實女儀式是不可少的?根據藏傳佛教教義,實女和靈女的意義都在於使修練者看穿這世界的虛幻(空),他澈悟之後,便可以用意念塑造由他控制的宇宙。在這個意義上,要將有血有肉的實女看穿為虛幻是更困難的考驗。所以實女比靈女更重要。看穿了這世界的虛幻本質后,修練者便不再受此虛幻世界的法則(自然法則,人為法則)所約束,因而便具有超自然的法力。根據黃教創始者宗喀巴:「在大澈大悟的道路上,「女伴」是必不可少的」,靈女適合於地位比較低的修練者,或者作為儀式前的練習。另一個為什麼實女必不可少的原因是:藏傳佛教的魔法需要取得所謂的「陰精」。
  

  這裡我們再溫習一下藏傳佛教的「翻轉法則」,這是藏傳佛教最本質的原理之一,它的解釋就是,既然這世界是虛幻的,那麼就沒有什麼法律,而當修行者故意地去觸犯社會的禁忌之時,他更能看清這世界的虛幻性,更能大澈大悟。所以對於一個密宗修行者,破壞世上的一切準則,禁忌是他天賦的任務。看到這裡我想大家可以明白,為什麼我以前說「亂」是藏傳佛教本身的特徵之一,藏傳佛教也不可能將自身的「亂」的因素克服,因為「亂」深深紮根在藏傳佛教的教義里。當然這些翻轉一切的權力,只有那些「有正確方法的人」才具有,那麼什麼人是「有正確方法的人」?當然就是藏傳佛教的修行者。為什麼一般人沒有這個權力?這其中原因我想大家自己也能夠想明白。
百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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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khmeet 發表於 2007-11-25 00:3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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