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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軍閥與政治文化:一個解讀中國近代歷史的政治學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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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南子 發表於 2007-12-23 09: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作者:蕭延中

《中國的軍閥政治:1916-1928》是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政治系齊錫生教授於1976年完成的一部學術專著。1 在我們看來,這部專著是中國近代軍閥史研究領域裡的一家之言,因為直到目前為止,在這一領域內還沒有形成一種為大多數學者共同接受的統一見解。當然,這在人文學科範圍內是再自然、再正常不過的現象了。在這個意義上講,所謂「一家之言」實際上就與「具有特色」幾乎成了同義語。我們的任務不是對這部自成體系的著作進行全面的學術評價,而僅僅想就給我們印象較深的幾個主要論點,向讀者作一簡要介紹。

  一

  任何一項專題研究都有其明確的對象,軍閥史研究當然也不例外。因此,首先在學理上對「軍閥」作一界定,就是十分必要的了。

  「軍閥」一詞基本上是一個現代漢語辭彙。據陳志讓先生考證,它大概最早見於梁啟超的著述之中,當時使用的是「部落」一詞,胡適在20年代初直接使用了「軍閥」一詞,後來在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的文獻中也沿襲了這一提法。目前,關於「軍閥」的一般詮釋,是指擁兵自重,割據一方,並以軍隊控制政權,自成派系的軍人或軍人集團。2 這一解釋大體上是正確的,但仍有失之籠統之嫌。站在政治學的視角上,齊錫生教授認為,「軍閥」不僅是一個概念,而且是一種體制或體系。它可以指某個持有兵權的獨立政治角色(Militarists);也可以指一個製造戰爭的罪魁(Warlord)。前者是中性詞,「只是在某種體系中行使權力的角色」,而後者則帶有貶意,它「表示中國現代史的一個時期」。作者如此地區分「軍閥」概念,其用意是試圖解釋該書的研究方法。因為,對逐個軍閥人物進行考察的研究角度,固然也可以稱作「軍閥史」,但關於軍閥的歷史研究不能只是單個軍閥行為與觀念的簡單相加,而應當是對中國近代一段歷史時期的概括。這樣,所謂政治學視角的「軍閥史」,本質上就不僅僅是軍事史,而是包括軍事、政治、經濟、思想、甚至社會心理等因素在內的全方位的社會透視。顯然,這樣的一種考察視角,只能採取系統分析的方法,個別軍閥的個案研究將成為系統歷史分析不可缺少的條件、要素和基礎,但這不能取代最終的整體分析。為此,齊錫生教授強調指出:「要了解中國這個『國家的』(National)的政治,軍閥之間的相互關係的範式比他們內部統治的特殊方面更加重要。任何政治制度都不是不偏不倚的,政治角色常常根據自己的意志指導其政治行為,然而他們的行為又常常是受到超出其控制的某種制度的約束。……專門集中研究軍閥個人或單純研究政府的危險傾向之一,就是將太深地陷於瑣事之中,對於中國政治產生一系列雜亂且支離破碎的感覺」。

  基於這一認識,作者又引出了「軍閥主義」(Militarism)的概念,並沿用了C.M.威爾伯關於「軍閥主義」是「一種有組織的政治體系,其中武力通常是權力分配和制定政策的決定因素」的定義。這樣,軍閥政治統治時期的社會關係,以及由這種關係所形成的政治系統,就成為作者主要關注的對象了。換言之,對個別具體的軍閥的政治行為進行描述,並不是(或並不僅僅是)該書的研究要旨,而是通過「角色」的分類,然後加以系統分析的方式,從而凸顯歷史描述與政治分析的最佳結合點。用作者自己的話說就是,該書的研究路徑是「避免對角色作出評價」,而重大在於對體制進行分析。

  通觀全書的總體結構,應當說作者基本上實現了這一意圖。第一章作者提出了自己的方法論框架,論證其理論體系的依據;第二章從歷史實證的角度,簡單敘述了中國軍閥派系的起源;第三章至第七章從關係、兵源、訓練、武器及其經濟等諸多側面,對中國軍閥政治系統的各項要素做出了較詳細的分類研究;第八章則在上述各章的基礎之上,簡要概括出軍閥政治行為的基本準則;最後,在第九章中,作者又運用國際政治理論的「權力均勢」範式,試圖從中進一步抽象出中國軍閥政治發展的一般性歷史模式。很顯然,作者對全書的這種總體安排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它已初步構成了別具一格的分析框架和認識格局。正如美國政治學者G·吉勒卡(Donald G·Gillcia)評價的那樣:「這是一本特別有價值的書,該書引用了幾乎所有的中文和英文的第二手資料,同時也引用了大量的第一手資料,對1916- 1928年間的中國軍閥時期的政治,進行了動態的、有根據的、有思想的,並引人入勝的探討」。3 當然,如前所述,本書概括方式的合理性並不都為學者們所認可,例如加拿大籍華裔著名歷史學家陳志讓教授,就曾間接地對本書的方法論框架給予了批評,認為 「以1916年袁世凱死後和1928年蔣介石執政之間為軍閥的統治時期,這樣的分期不能說明中國近代軍――紳政權的形成,也不能解釋它的衰落」,「最不適當的是,……把中國的分崩離析看成一個國際體系」。4

  綜上所述,本書作為「一家之言」,無疑是透視中國近代軍閥政治的一本非常重要的研究成果。

  二

  任何一個社會團體或集體組織的形成,都需要某種外部刺激條件和內部凝聚向心力,人體和部分之間的聯繫要靠某種共同接受的力量相互牽引,利益、價值和組織被整合為一個整體,從而維繫著這一系統的運轉。眾所周知,清未民初,延續數千年的中國政治制度突然解體,作為權威象徵的王權體制遭到了空前的懷疑和衝擊,在更深刻的層面上,被學者稱為「東方符號系統」的「宇宙論王權」開始動搖,意義危機隨之而起。5 中國陷入了一種制度斷裂、價值混亂和意義迷惘的多重困惑之中。無獨有偶,中國軍閥主義的興起,恰恰處於這一特殊的歷史情境之中。換言之,「舊有的」已不完全起作用了,而「嶄新的」又無從談起。軍閥主義的興起正處於這一歷史階段的「盲點」之上,同時也是這一歷史「盲點」的必然結果。那麼,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如果說,「傳統斷裂」和「制度失范」是軍閥派系得以產生的外部條件,那麼,維繫其系統關係的內部向心力又是什麼呢

  與作者著重分析「軍閥之間的相互關係的範式」的意願相同,我們認為,該書第三章「軍閥派系的組成」最有特色,也最引人入勝。作者在分析這些關係時,把它們劃分為「個人關係的結合」、「自身利益的考慮」和「思想方面的聯繫」的三個層面,最後再進一步做出綜合性考察。作者的研究視角在這裡明顯地側重於政治文化層面,從一些細微、瑣碎的史實中抽象和提煉出若干發人深思的理論原則,可以說是頗具匠心。作者承認,「在中國傳統的社會觀念中,家庭是社會的主要基石。它是人們相互交往的基本單位,它也規定了每個人在這個社會網路中的權利和義務,每個人在道義上要盡最大的能力去照顧自己的子孫和親戚」,「血親原則」是中國傳統社會的重要特徵。但作者並沒不滿足於這樣的一般性描述。作者指出軍閥派系行為的實際運作要必這複雜得多。出於利益整合的需要,表面上的權力分配和人事安排可能違背血親政治原理,但實際上這樣的安排卻又恰恰是這一原理隱蔽表現形式。例如,常有某個大軍閥寧可讓其家庭成員「閑著」,而把重要的職務交給有才能的人去干。顯然,這並不符合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之「情理」。作者指出,對這些現象應做進一步考察,要對當時軍閥所面臨的具體政治情境進行分析。 「當政治作為一種有限制的,並且具有解僱和冒險可能性之職業時」,在多數情況下,軍閥首領就可以給其親屬較次要的位置,但同時卻要保證他們具有良好的榮譽和經濟待遇。這樣,其親屬就可以既不冒風險,又可以不負責任,但確可以獲得高於其他非親屬部下的享樂權利。「但是一旦當政治活動具有戰略意義時,也就是說,一個人的政治前程不再取決於明確規定的制度準則,而取決於人們在失去行為準則且充滿敵意的環境中的生存能力之時,其家庭和家族,才像最具凝聚力的社會集團一樣,發揮巨大的政治作用」。這就是說,「家庭主義」社會模式固然是影響政治狀態的重要因素,但在具體的運用中仍有一些值得深究的「道理」。正是這些明顯具有「實用」功能的要素,構成了軍閥政治的「骨髓」。

  作者的精到之處還不限於此。他還認為,家族主義的復活是中國政治失態的表徵之一。特別是廢除「科舉制」和「迴避制」(避親)之後,家族主義得不制度約束的前提下,血緣體系立即就會肆無忌憚,變本加厲,空前泛濫,從而嚴重侵害社會有機體。這樣,對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本身的規則及其潛規則之社會整合功能做出概括,就顯得十分必要了。誠如作者指出的,中國傳統政治系統是一個「血親」、「利益」和「觀念」三個要素所構成的有機體,把握它們之間的均衡運動將成為分析軍閥之間相互關係的關鍵。所以用單純的「家庭類推法」(The family analogy)去概括軍閥之間的政治關係,往往會以偏概全。「例如,『大元老』這個名詞(意指長者、老前輩,通常指家族組織中的長者),也曾用來稱呼某些資深個人。在軍閥派系中,依據年齡和在軍隊中的資歷,可以把某些人看成老前輩,他們由此得到聲望,但他們不一定同時擁有權力。在社會上他們得到適當的尊重,但是如果手中沒有軍隊,他們在政治上就極少或根本沒有權威。在政治鬥爭中,『有槍就有權』,而不是賃資歷。這與家庭中既有聲望又有權力的『大元老』的作用很不相同」。把榮譽與權力區分開來,並構成二者的制約和均衡,在某種意義上甚至已成為中國政治遊戲的重要規則。如果說所謂「調虎離山」、「明升暗降」、「厚禮釋權」實際上是自先秦法家就運用自如的轁晦策略,那麼,在現代軍閥手中,這些計量就則已上升到內部關係的戰略層次上了,陰謀與投機已成為其政治生活的基本準則。我們認為這些評論是有說服力的。

  最後,作者根據自己的分類法,將軍閥的內部關係大致劃分為三大類十二種形式,第一類離血緣關係最近,第三類則離血緣最遠,依次排列如下:

  第一類:1、父-子;2、兄-弟;

  第二類:3、師-生;4、恩人--被保護人;5、家族親人;6、姻親;7、結義兄弟;

  第三類:8、直接的上下級;9、同鄉或同縣;10、同事;11、來自同省;12、同學。

  作者根據「皖系」、「直系」和「奉系」師以上幹部的檔案資料,對三大軍閥集團的內部人際關係進行了詳細的分類,概括出了三種具體的政治關係模型。從作者所給出的示意圖來看,從關係的複雜程度講,「直系」最為複雜,「皖系」其次,而「奉系」最為簡單。而在戰爭的實踐中,越是簡單的內部關係,其專製程度就越高,相對而言其軍事效率也就越強。正如作者所說:「懂得了這些道理,我們就可以更多地了解中國派系政治中的個人屬性和人治特徵。一支隊伍的特性應該歸於其領導人的屬性,政治效忠的焦點是首領,而不是政治觀念或政治制度」。這無疑一語道破了傳統中國政治的核心機制和基本精神。

  三

  《中國的軍閥政治》的價值不僅在於建立了獨特的分析模式,而且還以紮實的史料為依據,糾正了一些前人似乎已成定局的結論。在意識形態宣傳的影響下,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在舊中國,當兵彷彿是一種具有強烈被動色彩的強制性行為,所謂幾丁抽一,人是在逼迫下當「壯丁」被拉走的。上升到政治層次,則甚至把它看成是「階級壓迫」的表徵之一。經由系統的研究,作者認為這一理解具有明顯的片面性,甚至是脫離歷史語境的某種想象或誤解。因為,近代中國本質上處於農耕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化的過渡階段,遍及全國(包括城市和農村)的極端的貪困狀況,大量的失業和半失業是諸多社會矛盾最集中的體現。在這種情況下,「當兵」雖然具有充當「炮灰」的巨大風險,但對於掙扎在赤貧狀態之中的階層來說,與其餓死,不如冒險。所以「無家可歸的農民和城市失業工人,一般都樂於當兵,因為這不需要特殊的技能」。而且,貧困不僅是吸引人們當兵的一種動力,它也是使農民繼續留在軍隊里的重要因素。因為,當兵不僅能夠「吃糧」,有時還能存點零花錢,甚至還存有一線「升遷」的希望,而這在平庸的日常生活中是絕對不可能的。作者同意社會學家費里德·H·默頓的著名見解:「在中國社會中,軍隊的主要職能,是為企圖改進自己社會、政治和經濟地位的人,提供選擇的機會。雖然他們懂值得,低下的地位、職業的能力,並不能經常性地給他們帶來成功」。只是當經濟條件較好時,「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的觀念才發生傳統的束縛作用,但是在當連生存都無法保障時,當兵就常常成了赤貧階層求生的唯一出路。所以, 「在20年代的經濟和社會的現實生活中,中國農民沒有理由輕視軍隊;事實上,當兵提高了他們的社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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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廣南子 發表於 2007-12-23 09:04 | 只看該作者
  一般來說,學者似乎更多地從政治的角度考察軍閥問題,但在該書中我們一再看到作者總是從社會整體的角度討論問題。從社會系統角度考察軍閥問題的優勢與合理性在於,它可能通過社會要素的抽象和排列,總結出政治行為的因果關係,進而奠定歷史解釋的基礎。例如,如果我們要解釋為什麼「貧家子弟構成了軍閥組織的主要成分」這樣一般性的歷史現象,那麼,用「無產階級意識」的理論框架就顯得並不十分洽切,而在社會系統的框架下,我們則可順理成章地給出有說服力的答案:人們的政治行為首先是對其生存需求的一種反應。在極其貧困的狀態下,無業者(包括農民、失業工人,特別是遊民)的直接需求是「吃飯」,如果其它生存方式比在家務農或遊街乞討能夠得到更多、更好的「吃飯」資源,那麼,他們就會做出趨利避害的選擇。顯然,「當兵」要比「務農」和「乞討」可能獲得更多的生存機會,於是這些赤貧階層的大量存在,就構成了「軍閥組織」和「軍閥政治」產生、存在和發展的基礎條件。所以,赤貧階層,特別是社會遊民構成了軍閥的基本成分,與其說與「無產階級意識」相關,勿寧說更由於整體社會經濟水平的低下和分配的失衡。為何「當兵」以及加入何種軍隊是次要的、后發性的問題,而關鍵所在是「當兵」本身所具有的「生存」含義。

  按照這一分析路徑,我們還可以順利地解釋軍閥軍隊中普遍存在的一些惡劣的反道德行為,諸如搶掠成性、燒殺姦淫、朝秦暮楚、經常性反叛和隨意性 「開小差」等等現象,其原因與「當兵」的動機和目的直接關聯。道理似乎很簡單,既然當兵不是為了義務,更不是為了信仰,而僅僅是謀生的一種手段,是一種地道的「冒險性職業」,那麼,從「風險--收益」的簡單換算定律考慮,「買命」所預付的高昂代價必須以大大超過其日常收益所獲的實惠,才能得到補償。「買命」的收益遠比「買命」的渠道更有意義。只要收益大於成本,那麼為誰「買命」則並不重要。「當兵吃糧」是一筆投機性極大的暴利生意,是一項地地道道的「流氓職業」,所以上述扭曲行為就不僅難以避免,而且在所必然。「當兵」生涯實際上是用性命為賭注,其預期的後果全憑運氣,極不確定,因此及時行樂、能撈就撈、瘋狂揮霍、肆意殺戮,施暴力以自娛等等,自然成為軍閥行為的「理性選擇」。長久支持社會正常秩序的日常倫理在此語境中會突然消失,取而代之則是燒殺搶掠,奸道橫行。正如作者所指出的:「節約這個美德在軍隊中是絕無僅有的。職業的不牢靠,使軍人抓住一切機會積聚財富,以便一旦失去職位(position)時,其生活仍能有所保障」。這樣,不撈不搶,且撈得不足或搶得不構,都將失去了「當兵」的意義,更不用說縱恿當兵的搶劫還可以解決實際上軍響不足的矛盾呢!

  在作出了上述的分析以後,作者進一步指出,軍閥主義產生的根源是經濟發展的低下(當然還有政治和其它方面的原因),而軍閥主義的發展之路卻是一個僵死的惡性循環,它不會給民族的生存和發展帶來任何益處,反而愈走愈糟。一般來說,軍閥們最為重視的是如何維護自己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權力和地位。要實現這一目的,關鍵就在於手中的實力,要有一塊由自己控制的地盤。為了保住這塊地盤,就得招兵買馬,不斷擴充軍隊。相應地,軍隊規模愈大,給養問題就愈重要,這就又需要不斷擴大財源。「因此,軍閥們往往被驅使不斷地推行擴張主義政策。他們的力量愈強大,政治地位就愈有保證。但是他們愈是強大,他們需要滿足手下人日益增長的報酬也就愈多。這樣,防守地盤常常需要有更多的財源和更大的地盤,而地盤的擴大又反過來造成更多的防守需要」。要想滿足財政上的需要,軍閥們只能把負擔轉嫁到農民身上,土地與人口的比率日趨緊張,失業人口和貧困程度相應增加,「造成了傳統的農業中國的社會組織和經濟均勢不可避免地遭受破壞」。最後,失業人口再次「合理地」充當新兵源。由此可見,從生產力水平低下,經擴大地盤、招兵買馬、軍費增大、盤剝農民、形成兵源,到更加嚴重地破壞社會生產力,這就完整地構成了一幅軍閥主義發展的惡性循環圖。

  我們說,作者上述的精彩分析之所以值得稱道,就在於他沒有停留在一般性政治譴責和道德評判的議論上,而是更進一步著眼於歷史運動的內在邏輯,從而使人們對於軍閥主義的行為原理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這樣,結合書中所給出的各種具體數據,作者關於「軍閥主義是一種社會破壞力量」的結論,就在史實和邏輯兩個方面更加具有說服力了。

  四

  從文化分析角度展開對軍閥行為方式的研究,是本書最具特色的部分之一。特別是作者沒有就文化而談文化,而是把抽象的文化積澱與軍閥的行為準則緊密地聯繫在一起,通過行為反映文化,又通過文化說明行為,從而給人以一目了然,身臨其境的歷史實感。

  在理論上,作者首先把「正統的儒學思想與其通俗化的解釋」;「經典文化與民俗文化」;「『大』渠道與『小』渠道」等文化層次區分開來。認為「除了家庭和家族體系及其許多人信仰的宗教活動,對農村社團成員產生很大影響外,群眾性傳播的內容和大眾化的文娛活動形式,也對社會個人產生巨大的影響。換言之,傳統故事、民間歌曲和鄉社戲劇可能比孔子的經典作品,在形成大多數民眾的生活原則和思想方面,產生更大的影響和作用」。除最上層的軍閥主帥而外,對軍閥中下層領導階層個人來說,其中當然不乏舞文弄墨的騷人,甚至還有秀才,但從總體上看,他們中間受過正規儒學教育的並不多見,有些人根本就是「白丁」。因此,「在這一時期中,絕大多數軍閥的社會準則,是來自『小』渠道,通過民間傳說和對儒學經典的通俗解釋中得到的」。當時用白話編成的小說、戲劇、辭書,包括《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彭公案》、《七俠五義》、《岳飛傳》,以及《西廂記》、《紅樓夢》等等,成為民俗文化最典型的教本,這其中體現了大量中國傳統的道德倫理標準,為人們提供了應當追求和模仿的價值範本。

  關於民俗文化體系對軍閥的具體影響,作者做了如下討論:其一,傳統小說中的英雄常常成為軍閥們模仿的榜樣,他們「會設法詳細了解這些英雄,並根據這英雄所面臨的相似情況來處理自己的問題。軍閥們樹立起一個特殊的形象,並逐漸地把這一形象強加到當前的政治現實中去。中國軍閥自然會選擇前幾個世紀的軍人作為自己的榜樣」。諸如,關羽、岳飛等形象都體現了「忠」、「孝」、「廉」、「義」的傳統價值,軍閥行為至少在形式上都與這種取向有關;其二,「義」 的觀念使軍閥們「把個人忠誠與政治忠誠分離開來」,「通常,軍閥對待個人忠誠很認真,而對政治忠誠則完全不同。政治利益會造成暫時的結合或分手,但決不允許傷害緊密的個人關係」。這就是說,私人交情高於政治原則,忠於首領個人往往比政治信念更為重要。在這裡「家族」關係的影子得到再次顯現;其三,軍閥們自覺或不自覺地都傾向於「高度的戲劇性色彩和超凡的個人魅力」,認為這樣可以加強他們在民眾心目中的合法性。根據中國的民俗傳統,不平凡的人物一定具有不平凡的體態、習慣和特徵,這些可以作為軍閥「天生就是一個人物」的證明。因此,許多軍閥都以誇張自己的特點為自豪,諸如「長腿將軍」、「狗肉旅長」、「快馬」,「大舌頭」和「青天」等等綽號,都反映出中國武俠小說中的某些聯想;其四,就是把「俠氣」和「紳態」組合在一起的怪異行為,比如,在豪華盛宴之上大罵髒話,窮奢極欲的揮霍浪費,都是軍閥行為的常規表現,給人們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許多軍閥出身於下層社會,過去過的是艱苦的生活。現在有權之後,就揮霍浪費。這不僅因為他們要享受一番,而且也因為這種排場會博得人們的尊重」。顯然,本質上這是「打天下者坐天下」極其合理的邏輯結果。6

  應當說,作者的文化分析的確還是初步的,有待進一步深入挖掘,但是,無論其論證多麼粗糙,它的論證思路和問題視角,則都是切中要害和富有啟發的。就政治歷史的研究方法論而言,它的實際意義已遠遠超出了中國軍閥史的專題研究範圍。

  除了從民俗文化角度探尋軍閥人格的行為邏輯外,作者還從整體的民族性角度討論了軍閥政權的內在矛盾性。作者指出,「國家必須統一的原則得到全國從學者到農民的一致贊同,它成了一條不容置疑的信念,這種信念指導和規定了中國人的思想和行為。一個政治組織,如果敢於違背這一信念,那麼他就別想得到人民對其權威的承認」。換句話說,國家統一的信念,甚至已成為高於法律的、不成文的社會規則,也內在地成為評價某一政權合法性的必要條件。顯然,軍閥們的分裂割據,自轄一域,有背於這一原則。這樣,一方面,放棄割據,軍閥就會失去其生存的條件和依據;另一方面,割據稱王又要背負「分裂」的罪名。於是軍閥們 「陷入了既希望保持自己的政治獨立性,又無法否認國家統一的矛盾之中」。

  軍閥政權矛盾性格的一個直接結果,是中央政府與實際政治在權力上的分離。北京作為中國好幾個朝代的首都,自然在習慣上被視為統一的象徵,在過去的年代里,它是國家權威的中心。因此各派軍閥都企圖控制中央政府,這起碼可以在形式上增加自己的合法性。但是,軍閥政治本質上是以地方實力為基礎的,中央政府只起某種裝飾作用,它除了意識形態和政治符號上的價值功能外,幾乎與實際上的政治強力控制無關。這也就是說,中央政府的象徵意義只是政治權力交易中的法碼,而遠不是政治實力本身。正如作者在「導言」中所說,「民國建立13年以來,至少有4種不同的憲法,在它們公布后不久就立即變為一張廢紙。其它的法律和規章也很少顯示出政府的性質和職能。政治體制常有變動,在這段簡短的時期中,政府經歷君主制、共和制、攝政制等等變化。……1916-1928年間,有 24次內閣改組,有26人擔任過總理。任期最長的17個月,最短的只有2天,平均存留時間是3-5個月。……根據共和國根本法,內閣並不是一個獨立制定決議的機構,它只是軍閥把自己意志強加於中國人民頭上的最馴服的行政工具」。因此,在軍閥們相互間關於「法統」之爭的背後,其實是軍事實力的角逐與較量。實力較強的軍閥總是高喊「統一」,而實力較弱的軍閥則倡導「自治」。隨著政治、軍事或實力的變化和轉移,各派軍閥都輪番地使用著這兩種武器,沒有誰不是雙重人格。「增強合法性的需要,迫使所有力量強大且野心勃勃的軍閥都為統一國家而努力。這個普遍法則的存在,使軍閥們不可能滿足於有限的目標,迫使他們競爭,直到其中有一個達到重新統一的目的。這是20年代經常發生戰爭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們認為這些意見和解釋是深刻和中肯的。作者在這裡依據歷史事實,但又超越了文獻表層,而經過自己心智轉換所「讀出」的可能信息。在軍閥相互之間一片歇斯底里和譏諷挖苦的道德指責和叫罵聲中,作者發掘出了軍閥政治性格中的矛盾性與虛擬性的真實嘴臉,從而使問題的研究深入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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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中國的軍閥政治》―書通過具體分析,已給我們帶來了足夠多的歷史和知識啟示,但是,也存在著若干有待商榷的問題。最後我們提出一些簡單的意見,以就教於作者與讀者。

  首先,該書的方法論預設值得商榷。《中國的軍閥政治》與眾不同的突出特點之一,就是試圖以社會科學的理論範式為解釋工具,以此對中國軍閥這一歷史現象進行分析。這種研究方式的意圖顯然是要改變歷史研究通常的敘述模式,既不想僅作編年史的脈絡梳理,也不想通過「講故事」的方式,在平實的語言中透露史家體悟人生旅程的遺跡,而是在某種「一般性」政治學框架的指導下,從歷史過程中抽象出若干具有原理性的政治行為規則。作為美國芝加哥大學政治學家鄒讜教授的門人,作者良好的知識訓練為其實現這一願望奠定了基礎。恰好,莫頓·A·卡普蘭(Morton A. Kaplan)教授也是芝加哥大學著名的比較政治學家和國際政治理論系統學派的開拓者,所以,作者選擇用國際政治理論的系統論方法透視中國軍閥政治的歷史,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本來作者在前幾章的分析中,已對中國軍閥的政治行為做出了精彩的歸納,從中使讀者了解到了中國軍閥的政治行為規則和支持這些規則的價值基礎, 「中國政治」的特殊性已躍然紙上。但在最後一章中,作者又再次直接套用卡普蘭「權力均勢」系統理論及其角色行為的規則框架,7 似乎就顯得有畫蛇添足之嫌。眾所周知,現代國際政治理論是以「民族-國家」為其基本分析單位的,而軍閥政治恰是中國從帝國政治向「民族-國家」轉型過程中產物,新興政治價值體系還處於建構的過程之中。「民族-國家」所具有的清晰主權意識以及國民的普遍認同程度,則國際政治均衡理論的基礎。而中國的軍閥混戰,其目標既不是維護國家主權,也不能說軍人個體的效忠對象就是民族整體,而生存危機實為導致軍閥混戰的直接原因。這樣,套用現代國際政治理論解釋中國前現代政治行為,就難免使人覺得有些文不對題。例如,作者有意無意地運用卡普蘭系統理論中行為規則的第3項和第6項的內容,8 一方面認為,「軍閥處於一種特殊的政治地位,具有政治運動員風格。因為他們中間有多種錯綜複雜的個人聯繫,背信棄義的行為會遭到同代軍閥的指責,冒犯者從中得到的直接好處,會被社會的排斥、公眾的譴責以及報復行為所抵消」;另一方面,作者在同一章中又認為,「軍閥一般是具有理性和講求實際的政策。在現代中國政治生活中,他們可能是最缺乏思想傾向性的集團,他們制定政治計劃、決定戰爭或和平等等重要問題,不是根據個人的思想觀點,而是根據實力的對比。軍閥們認為,他們是在進行一種『比賽』,參加進去是因為各自權力地位的需要」。顯然,在由於害怕社會輿論而不敢「背信棄義」和「最缺乏思想傾向性」,政治行為的依據不是思想,而僅「根據實力的對比」這兩種相反的結論中,我們不知道究竟哪一項更具有實質性?

  我們到認為,與其這樣套用國際政治理論,不如在更為寬廣的知識背景下對中國軍閥的政治文化根源進行深入的拓展。例如,「軍閥政治為什麼會產生在這一歷史時期?」、「軍閥政治的本質要素的歷史根源在哪裡?」、「中國傳統價值取向如何約束軍閥政治的行為系統結構?」等等,都值得進一步深究。雖然作者在該書第二章,簡單地描述了軍閥派系的起源和過程,也在第八章中論及軍閥意識形態與民俗文化系統的關係,但應當說,那些評論都是鋪墊性、介紹性和議論性的,不能說是在探討中國軍閥政治產生的社會動力和歷史根源。

  勿庸違言,中國軍閥政治的確有著自身的系統,但這個系統卻離不開中國現代政治這一更大的系統。如果將研究的視野擴展到更大的歷史場景中去,或許能解決局限於小系統中所不能解釋、甚至不能發現的某些問題。如果從結構的角度看,中國傳統政治中存在著「王」、「吏」、「紳」、「民」四重角色要素,在系統中,每一要素都相應地發揮著各自獨立的功能,並相互聯繫和制約,從而在「禮」的規定中共同構成社會有機體的正常運轉。一旦某些要素的組合發生變異和錯位,就會出現社會動蕩。縱觀歷史,大體上每次大規模的社會動蕩,都體現出「紳」與「民」相結合的特點,前者提供「理論」,後者充當動力。中國軍閥政治時期也處於「禮崩樂壞」的境況之中,「紳」與「民」的結合一再顯示出來。我們看到,該本書中對「紳」與「民」這兩個重要因素都沒有特別地展開,自然,「紳+民=軍」這樣的法則也就無法深入地展開探討了。

  其次,從中國近現代史的角度看,在太平天國起義、義和團運動到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農民革命戰爭之間,似乎存在著一段歷史空白。在邏輯上講,如果引起農民起義的社會矛盾沒有得到根本化解,那麼農民不會如此長期地保持「沉默」。很明顯,恰恰就在這段歷史空白中,出現了中國軍閥政治的歷史時期。因此,我們有理由做出如下的假設:中國軍閥政治是農民起義運動之扭曲、變形的歷史形態。生活在赤貧線以下的農民和遊民,依賴超越自身的權威力量,以參加軍隊的形式維持生存的最低條件。「主義」對他們來說意義不大,信仰比起生存來說也降低了位置。換句話說,能保持一定生存能力的農民,仍受制於自給自足,天人合一的自然經濟的約束,過著質樸、封閉、與世無爭、清貪寡慾的生活;而那些一無所有、富有野心和鋌而走險的人則遊盪於社會空隙之間,時刻在謀求意外的「暴發」機會。顯然,軍隊是后一種人求之不得且得心應手的適當場所。正因為此,赤貧階層的所有意願和特徵,都在軍閥政治行為中暴露無遺,應當說,他們才是中國軍閥政治得以產生和存在的真正基礎。中國民俗曰「兵匪一家」,說的正是這個道理。諸如財產、傳統、道德、責任和法制精神,這一切現代憲政所必備的基礎要素,在軍閥政治中不僅一概蕩然無存,而且反而成為其得以存在和發展的基本前提。作者不止一次地涉及到了這一深刻的問題,但坦率地說,其在理論上的挖掘和分析上,還存在相當大可為餘地和討論空間。特別是關於中國軍閥政治對現代中國政治的潛在影響,作者並未提及,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重大缺憾。現代中國在此後幾十年中並沒能走上民主憲政的政治道路,而是選擇了毛澤東所說上井岡山「做山大王」,再經「星星之火」而最終燒遍全中國的革命路徑,恐怕並非完全是政治領袖個人魅力的精神產物。其中蘊涵著的現代中國政治和現代中國革命的社會基礎和整體邏輯,值得體味再三。所以,我們並不僅不盡同意Donald G. Gillcia關於該書最後一章「冗長乏味和沒有必要的」的評價,9 而且反到認為,恰恰正是這最後的一章,更需要,也更值得進行全面展開和持續性的深入研討。

  註釋:

  1 His-Sheng Ch`I, Warlord Politics in China, 1916-1928.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6. 參見:齊錫生《中國的軍閥政治:1916-1928》,楊雲若、蕭延中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以上引文均出自該書中譯本,省略不注。

  2《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0年版,第372頁。

  3 見《亞洲研究》,第36卷,第3號(1977年5月)。

  4 陳志讓《軍紳政權》,北京三聯書店,1980年版,第6-8頁。

  5 關於「東方符號系統」和中國的「宇宙論王權」的具體解說,參閱:張灝《危機中的中國知識分子――尋求秩序與意義》,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中譯本;第7-10頁。

  6 關於此一專題的深入的研究,參閱:張鳴《中國近代軍閥政治性格的分野》,《走向未來》第3卷,第4期。

  7 參閱:卡普蘭《國際政治的系統和過程》,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

  8 卡普蘭把國際關係中的所謂「均勢」系統的行為規則概括為6項內容。齊錫生引用了其中的兩條規則。其內容是:「3、戰爭一不消滅某個基本的國家行為體為限度」;「6、允許被擊敗或受到限制的基本國家行為體作為可接受的角色夥伴重新加入系統,或設法使某些原先是非基本的行為體升級為基本行為體。必須把所有基本的行為體都當作可接受的角色夥伴來對待」。參閱:卡普蘭《國際政治的系統和過程》,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23頁。

  9 見《亞洲研究》,第36卷,第3號(197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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